外汇管理部门的管制

2024-05-16 04:22

1. 外汇管理部门的管制

个人理解,一般情况下,境内机构(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须接受外汇管理部门的如下监管:
(1)项目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前履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目前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权限已于2007年下放至各地方分局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特殊情形:涉及对蒙古国采矿、能源开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应先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文件,再办理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特殊情形:外汇资金来源审查适用于境外投资涉及用汇或购汇时,如境外投资系全部以实物投资的项目、援外项目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战略性投资项目,则免除该项审查。
(2)项目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履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3)已成立的境外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须事先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4)境内投资者转让境外投资企业股份,应当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股份转让报告书,并在转让结束后30天内将所得外汇收益调回境内。
(5)境外企业再投资的审批:比照前述规定管理。
一、国家发改部门的管制
个人理解,境内机构对外投资须接受国家发展改革部门的如下监管:
(1)境内机构对境外进行投资或境内机构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进行投资,须履行国家发改部门的核准,具体为:
省级发改部门核准情形
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项目项目核准权不得下放(但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对上款所列项目的核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央企业备案管理制
中央管理企业投资的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境外投资项目,由其自主决策并在决策后将相关文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2)特殊情形

外汇管理部门的管制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处罚规定

法律分析:下列行为,都属于逃汇:一、 未经管汇机关批准,境内机构将收入的外汇私自保存、使用、存放境外的;违反《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的规定,将收入的外汇存放境外的;二、 境内机构、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低报出口货价、佣金等手段少报外汇收入,或者以高报进口货价、费用、佣金等手段多报外汇支出,将隐匿的外汇私自保存或者存放境外的;三、 驻外机构以及在境外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不按国家规定将应调回的利润留在当地营运或者移作他用的;四、 除经管汇机关批准,派往外国或者港澳等地区的代表团、工作组及其人员不按各该专项计划使用外汇 , 将出国经费或者从事各项业务活动所得外汇存放境外或者移作他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3. 外汇管制的影响有哪些

1、汇率扭曲,不利于资源合理配置
无论是政府规定官方汇率,还是政府限制外汇买卖,都会使汇率偏离市场均衡汇率。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汇率扭曲主要
表现在本币汇率过高。这可能是由于政府为本币规定了偏高的官方牌价,也可能是由于政府对外汇供求施加限制的结果。这种扭曲的汇率对资源配置有不利影响。首先,它会打击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在发达国家普遍对农产品出口提供巨额补贴的情况下,世界农产品市场价格已经偏低;高估本币汇率进一步降低了进口农产品的本币价格,使发展中国家本国农产品价格随之下降,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缓慢、城乡差别较大的重要原因。其次,高估本币汇率会普遍性地打击该国的出口产业和进口替代产业,因为它抬高了本国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并压低了进口商品的本币价格。最后,从世界范围来看,汇率是指引国际资本流动的价格信号之一,汇率的扭曲使人们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本币汇率过高不利于吸引外资,它使外资只能支配较少数量的该国实际资源;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该国的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
2、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程
从世界范围来看,外汇管制阻碍着自由多边结算体系的形成,自然阻碍了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的正常进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高估本币汇率和限制外汇自由交易会打击出口企业的创汇积极性,而外汇短缺也影响该国进口贸易的发展。限制资本外流和限制投资收益回流的做法也会打击外商对该国投资的积极性。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要打破国际收支逆差、外汇储备不足、外汇管制、对外开放程度低、经济发展速度慢之间的恶性循环,需要在逐步取消外汇管制上寻找突破口。
3、出现外汇黑市,而且外汇官价和黑市并存可能带来权钱交易
当外汇牌价被显著压低之时,就很难避免外汇黑市的出现。当外汇黑市规模较大时,政府甚至不得不开放外汇调剂市场,使该国出现合法的双轨制汇率。为了以较低的官价购买外汇,某些个人和企业可能向掌握外汇配给权的官员行贿,助长社会的腐败风气。
对于世界经济的长远发展来说,各国逐步放宽和最终取消外汇管制是一种历史趋势,但是这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实施一定程度的外汇管制,因为它们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结构中存在不少缺陷,政府缺乏足够的经济实力运用经济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在当代游资充斥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市场机制本身也存在重大缺陷,完全听任市场自发调节并非是各国最优的选择。外汇管制是一把双刃的剑,它既能产生积极作用,又能带来消极影响。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是在何种情况下实施何种外汇管制,在什么条件下取消某种外汇管制,以及如何尽可能地利用外汇管制的积极作用,避免或减少其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外汇管制的影响有哪些

4. 哪些国家外汇管制

问题一:请问外汇管制国有哪些国家?  美国 英国 法国 德国 新西兰 加拿大 澳大利亚 中国 日本 
  貌似就这些了 
  
   问题二:目前世界上哪些国家实行外汇管制  哪些国家有外汇管制?德国、意大利、奥地利、丹麦、阿根廷、毛里塔尼亚、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摩洛哥、赞比亚、朝鲜等。 
  实施外汇管制的有利方面在于, *** 能通过一定的管制措施来实现该国国际收支平衡、汇率稳定、奖出限入和稳定国内物价等政策目标。其弊端在于,市场机制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由于人为地规定汇率或设置其他障碍,不仅造成国内价格扭曲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而且妨碍国际经济的正常往来。一般情况是,发展中国家为振兴民族经济,多主张采取外汇管制,而发达国家则更趋向于完全取消外汇管制。 
  
   问题三:外汇管制的国家有哪些  您好离岸帐户,也做离岸账户,在金融学上指存款人在其居住国家以外开设账户的银行。相反,位于存款人所居住国内的银行则称为在岸银行或境内银行。  是指某国企业在外国设立的帐户,目前这一帐户往往由低税率国家设置与高税率国家,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国际常用的离岸帐户开设地:  - 马恩岛 全球许多著名的财富管理公司,基金的帐户都驻扎在这里。  - 伦敦 最老牌最发达的资本市场,离岸帐户与在岸帐户并帐操作。  - 香港 与伦敦十分相似,很多中国企业成立离岸公司都在那里开户,近来特别受到欧美公司的推崇,因为香港的保密度比伦敦更好。  - 新加坡 与香港相似,但监管更严厉,离岸与在岸不能完全并帐操作  - 开曼 塞舌尔 英属维尔京等地 纯粹的离岸港类型的金融中心,保密性好,但不一定有信用证项下的服务。  - 卢森堡和比利时 地处欧洲大陆,大国小资源少,吸引游资是他们获利一个主要途径  离岸帐户 您可开在香港(比如汇丰、渣打、中银等银行),也可以把帐户开在国内(比如上海汇丰,深圳发展银行,招商、浦发、宁波国际银行等)。在国内开的这种银行户口叫做离岸帐户,它等同于在境外开的银行帐户,很少受大陆外汇管制,外汇进出自由,资金可以打到个人外币帐户进行提现,进行国际贸易结算如:转L/C、收T/T都是非常方便的。另外,银行网银方面操作非常方便。离岸账户在金融学上指存款人在其居住国家以外开设账户的银行。相反,位于存款人所居住国内的银行则称为在岸银行或境内银行。离岸帐户优点有: 1. 资金调拨自由:客户的离岸账户即等同于在境外银行开立的账户,可以从离岸账户上自由调拨资金,不受国内外汇管制。2. 存款利率、品种不受限制:存款利率、品种不受境内监管限制,比境外银行同类存款利率优惠、存取灵活。特别是大额存款,可根据客户需要,在利率、期限等方面度身订做,灵活方便。3. 免征存款利息税:中国 *** 对离岸存款取得之利息免征存款利息税。离岸存款实际净收益更为可观。4. 提高境内外资金综合运营效率:可充分利用银行既可提供在岸业务同时具备境外银行业务功能的全方位服务特点,降低资金综合成本,加快境内外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5. 境内操控,境外运作。海外公司/账户的最常见的用途主要是:外汇往来 :(1)注册海外公司可以开立境外账户及国内离岸外汇账户。可方便外汇往来、避免外汇损失,在资金方面不会受制于进出口代理公司;(2)进口时,有时国内外汇存储比例不够,需购汇。若出口通过海外公司收汇,便会有一定外汇保存比例,也就可解决一部分购汇的问题;(3)国内有外汇管制,将一部分资金留存于境外,对于将来投资项目或资金调动将有非常多的便利。因为境外的资金无外汇管制,可自由的划款至国内、外的个人或公司外汇账户。 税务:(1)通过海外公司进行业务运作亦可以享受税务优惠,因为在海外税率低、税种少。甚至某些地区不征收海外利得税(如HK、BVI、SAMOA、UK、USA……),所谓利得税即于本土经营而产生的纯利润之税项;(2)进口操作模式:国内外贸公司开信用证或T/T到海外公司账户,境外公司再T/T或L/C到国外出口商,当然T/T或L/C到海外公司账户的资金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自由去调配,即大于或小于原来的进口金额,这样相应的关税或者所得税会有所减免;(3)出口操作模式:利用海外公司从国内购货后卖给境外客户。境外客户汇款到海外公司的账户上,然后再把成本返回国内公司或外贸公司的账户(不影响退税),这样产品的利润已经保留于海外公司的......>> 
  
   问题四:国家为什么要实行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是指偿国 *** 为了达到维持本国货币的汇价和平衡国际收支的目的,以法令形式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交易实行限制的一种制度。 
  
   问题五:请问世界上有哪些国家外汇管制特别严格?  管制的国家太多了,先告诉你一些相对稳定的货币的国家和地区是中国香港、日本、新加坡、文莱、英国、法国、德国、瑞士和美国。 
  
   问题六:各国外汇管制的主体包括哪些  监管平台:目前可信度高一点的监管机构: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全国期货协会之后的有,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这几个相对大家认可点。平台商应该都有相应监管机构的代码,用平台商提供的代码在这些监管机构查一下,关乎风险,不要怕麻烦~ 
  还有问题,可以加谐音为心~~外汇英文字母后缀gy 
  
   问题七:中国目前的个人外汇交易有什么管制吗?  第一条 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第三条 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第六条 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 
  第七条 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第八条 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第九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第十四条 境外个人未使用的境外汇入外汇,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原路汇回。 
  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时,小额兑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或外币兑换机构办理;超过规定金额的,可以凭原兑换水单在银行办理。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购买B股,进行境外权益类、固定收益类以及国家批准的其他金融投资,应当按相关规定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人寿保险项下保险费,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支付。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在境外获得的合法资本项目收入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 境内个人对外捐赠和财产转移需购付汇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一条 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和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当......>> 
  
   问题八:请问现在有哪些国家受外汇管制,只能打钱到我们指定的国内公帐,不可以打入香港外汇帐户?  炒汇的话,国内银行目前对个人汇款额度有限制,最大额度是5万美金,5万美金是出入金总额,如果是入金5万美金,那么同一年就不能通过银行电汇出金。 
  一般如果是额度超过5万美金的,我们都是建议客户到香港开设银行账户,这样就可以通过香港的银行进行出入金操作,数额是没有限制的。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香港的银行在内地分行也是不行的,必须是在香港的银行,详情最好咨询一下银行方面。 
  
   问题九:我国现行外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框架。 
  (一)外汇及外汇管理 
  所谓外汇, 就是指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的外汇包括外国货币、外汇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以及其它外币资产。根据各国货币在国际清偿中的不同特点,外汇又分为自由外汇和记帐外汇。 
  外汇管理又称为外汇管制,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对外汇的买卖、借贷、转让、收支、国际清偿、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实行一定限制措施的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持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限制资本外流,防止外汇投机,促进本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凡有国际收支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二)我国外汇管理制度框架 
  我国从建国以来一直实行外汇管制。建国初期,基于我国国力较弱以及当时所处的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顺势颁布了一系列的外汇管理新法规,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为主,包括其它外汇管理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相对完善的外汇管理法律体系,标志着我国外汇管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目前,我国外汇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 
  二、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我国的外汇收支分为经常项目外汇和资本项目外汇,对它们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 
  我国对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实行银行结汇制,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汇回国内,并按照国家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原则上不得将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中的外汇资金转作定期存款;确需转作定期存款的,须凭法定的文件向开户行所在地的外汇局申请。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可按国家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持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对于属于个人所有的外汇,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银行或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局对居民个人购汇实行指导性限额及核销管理,购汇金额在规定限额以内的,居民个人可以持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银行办理;购汇金额在限额以上的,居民个人应当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向外汇局申请,然后再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外国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的合法人民币收入,需要汇出境外的,可以持有关的证明材料和凭证倒外汇指定银行兑付。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由境外汇入或者携带入境的外汇,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持有效凭证汇出或者携带出境。 
  (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调回国内,在外汇指定银行开列外汇帐户;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在向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前,须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投资者以外汇资金向境外投资的,应向外汇管理当局缴存所投资金的5%作为汇回利润保证金;以设备作为投资的,应按资本设备投资额的2.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 
  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外债一般可分为外国 *** 贷款、国际金......>> 
  
   问题十:中国放开外汇管制会有什么后果?  那么国家就赚不到钱了。中国那么多出口,换取的外汇(一般是美元)都被国家强行拿走了,然后印给出口企业一堆人民币。国内不准用外汇直接交易,也不准人民币直接兑换大量外汇(每人限五万美元)。这就是外汇管制。由于这些年超发了很多人民币,远远不止换取出口企业外汇的那些,那么一旦放开外汇管制,人民币的信用就很难维持了。聪明人肯定会立即把人民币换成外汇,一旦形成跟风效应,很多人就会想办法把资产变现,然后兑换外汇。那么,中国人最重要的资产――房子,就会瞬间贬值。其他领域倒也不会出现通货膨胀。所以,放开外汇管制,是降房价的最有效方法。但是,对 *** 就极其不利了。买房者就会生气, *** 也不能利用外汇赚钱了。

5. 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银行外汇业务的管理,保持金融秩序的稳定,保证外汇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银行是指经国务院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第三条 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监管机关,负责银行外汇业务的审批、终止、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第二章 外汇业务的申请、审批和终止第五条 银行经营、停办外汇业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查和批准。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经营外汇业务。
  一、具有法定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全国性银行有5,0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区域性银行有2,000万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分支行有500万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的分支行有200万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营运资金;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银行的分支行有100万美元或者其它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营运资金。银行的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可以高于上述规定的法定数额。
  二、具有与其申报的外汇业务相应数量和相当素质的外汇业务人员。其中机构和部门外汇业务主管人员应当有三年以上经营金融、外汇业务的资历,并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三、具有适合开展外汇业务的场所和设备。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它条件。第七条 银行申请经营外汇业务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经营外汇业务的申请书;
  二、经营外汇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四、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章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分支行不需提供);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实收外汇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的验资报告;
  六、近三年的人民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七、机构和部门外汇业务主管人员和外汇业务操作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八、经营外汇业务的场所和设施情况简介;
  九、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银行分支行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其上级行或者总行同意其开办外汇业务的文件和筹备外汇业务的验收报告。第八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收到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申请书之后,应当予以审核,并自收到经营外汇业务申请书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批复。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分支行申请经营外汇业务的,应当自收到经营外汇业务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批复。第九条 银行申请经营外汇业务一经批准,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逾期不领取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银行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外汇业务。第十条 银行根据外汇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申请扩大外汇业务范围。
  银行申请扩大外汇业务范围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扩大外汇业务范围的申请书;
  二、扩大外汇业务范围的可行性报告;
  三、经营外汇业务的情况报告;
  四、扩大外汇业务范围所需增加的外汇业务主管人员和外汇业务操作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五、扩大外汇业务范围所需场所和设施情况;
  六、一年来的人民币和外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七、原《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八、扩大外汇业务范围需要增加外汇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的,须提供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收外汇资本金或外汇营运资金的验资报告。
  九、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银行分支行除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其上级行或者总行同意其扩大外汇业务范围的文件和验收报告。第十一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收到银行扩大外汇业务范围的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批复。第十二条 银行申请扩大外汇业务范围一经批准,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换领《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逾期不换证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银行领取新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扩大的外汇业务。

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

6. 中国有可能放开外汇管制吗

别傻了,国家不可能开放外汇市场

很多媒体会问,“预计下外汇市场什么时候开放?”,这个问题十五前就有了。我们每年都在期盼国家会开放,开放到现在都没有。别傻了,这个事情你不要去想,不可能开放。

第一,国家不可能开放;第二,开放了也轮不到你外资公司。想那么多干嘛?要开放也开放给国内的券商、银行,不可能轮到你。所以,不用刻意地去期待,但是你要把自己每一天每一个工作都做好。

在谈到国内市场这块,Francis表达了对外汇行业现状的忧虑。外汇行业里面的“P2P模式”非常盛行,这也是我非常担心的事情。以前投资环境很单纯,比较有名的福汇、嘉盛和IFX等,我们都清楚自己在干吗,可是后面出来很多这种类似P2P模式的公司。

只要一件事情发生,其实都会影响到大家,不是说你是单独存在的,你跟这个行业是息息相关的,要是一出事,就影响到我们客户的信心,一定会发生这种事情。那归根究底,因为这个行业不是一个很“光明”的行业,老实说,它还是一个灰色产业。那在这种灰色产业中,就不可能有什么协会、公会这样的组织去规范这种的事情。说真的,这是我对这个行业最担心的事情,因为只要一出事,我们就有事。

当这种“作奸犯科”的消息在网络传播的时候,谁还会对我们这个外汇行业有信心?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始严查外汇违规行为了吗?

7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27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并再次强调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这些违规典型案例中,违规主体包括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出口贸易商及自然人等。

据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针对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企业转口贸易等重点主体和业务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上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3.45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9.7%和59.5%。其中,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案件455件,企业违规案件340件,个人违规案件559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方面介绍,将继续保持外汇行政执法跨周期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等违法违规活动,保持健康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来源:新华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始严查外汇违规行为了吗?

8. 关于中国有外汇管制问题

你注意看下中国外汇管理局的一些规定
其中我们经常听说5万美金/年限制
这里说的是结汇额度,并非是你接受美金的额度
或者可以这么举个例子,你在国外有亲戚或者投资,汇款给你100万美金,你是完全可以接受到账的。但是如果你需要换汇,那么只能换其中的5万美金,剩下的95万美金在你的卡里面,明年才可以换。当然了一个方法可以解决,
1.开境外账户,如香港汇丰,花旗银行等账户
2.把美金专给你家人,让家人身份证去,一个身份证兑换额度是5万
注意,只可以转给你直系亲属。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