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存在什么问题呢?

2024-05-14 00:44

1. 代理记账存在什么问题呢?

1.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许多小型经济组织、
  
代理记账
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2.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
3.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4.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5.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6.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
7.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8.是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混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悬殊较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低价进行恶意竞争,还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企业咨询认证网里有个论坛  你可以去那逛逛,有不会的就问里面的咨询公司,发帖也会有人回答。

代理记账存在什么问题呢?

2. 代理公司记账问题


3. 代理记账客户常见问题

一、小公司代理记账报税常见问题一:财务资料是否齐全

企业每月支付记账报税所得到的成果就是这一份份完备的财务资料,有的代账会计为了节省人工成本,往往会在这方面偷懒,少做一些资料,所以企业在咨询会计服务时,首要的问题就是要问清楚每年的会计资料是否齐全,这包括:会计记账凭证、月度(季度)报表、财务报表、企业年报。

二、小公司代理记账报税常见问题二:收费模式及后续收费

除了每月代账费用外,企业要不要交其它的费用,这也是企业要问清楚的,有的代账公司为了让企业签约,一开始做报低价,后期在以各种名目收费,以维持公司运营成本,此时财务代理合同已签,企业资料已经交接,企业后悔为时已晚。

三、小公司代理记账报税常见问题三:会计的交接

假如公司要换会计,比如公司做大了,想找全职会计的话,现任代账会计是否会配合交接,有的代账会计为了留住客户,不配合公司交接财务资料,今天说没时间明天说没条件,一天拖一天,企业在签约之前要与会计谈好,如果要交接的话,一定要代账会计配合公司新会计完成交接任务(除非公司欠代账费不付)

代理记账客户常见问题

4. 代理记账业务的问题

第一题错在,没有把会计师事务所外,会计师事务所是不要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

5. 代理记账存在什么问题呢?

在代理记账行业里有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客户本来是为了节省会计人员工资而来,现如今却成了你家多少钱他家多少钱,虽然不能说低价就是低质量,但是也让做了多年的记账公司不是太理解为什么走到了这一步。我们都知道记账公司的老板们绝大多数都是会计出身,出来创业也是为了把自己的专业知识发挥的更好,帮助更多的企业解决财税难题。但是市场永远都是无情的,特别是资本的进入让大家更不知道如何是好,坚持自己的经营理念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有时并不能换回客户的理解,客户是上帝,员工也是上帝,两个上帝很难解决问题。现如今代理记账行业的现状就是你家最低多少钱?比如像小规模的一年3000还是一年2000还是一年1200,短短的时间记账行业的收费从3000降到了1200,这可是降了60%这个太可怕了,服务业核心的还是服务,没了利润真的不知道如何提高服务。

代理记账存在什么问题呢?

6. 代理记账存在什么问题

  1.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许多小型经济组织、代理记账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2.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
  3.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4.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5.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6.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
  7.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8.是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混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悬殊较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低价进行恶意竞争,还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找代理记账可以上沃服网看看。

7. 【代理记账】会计答疑常见问题

1、转账支票丢失有风险吗?答:支票丢失肯定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丢失了后马上挂失,核销丢失的那一张。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可以开给公司,开给个人的话就拿着个人的身份证去银行进账,开给公司的话就拿着印鉴章去银行进账,开给个人的话是属于公转私,有一定的额度限制,每个银行的额度是不一样的。2、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按何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贷款服务,应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3、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现代服务”包括哪些服务?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4、试点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6、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答: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根据国家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7、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应如何抵扣?答: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8、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答: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9、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答: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10、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应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代理记账】会计答疑常见问题

8. 代理记账:会计答疑常见问题

1、转账支票丢失有风险吗?答:支票丢失肯定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丢失了后马上挂失,核销丢失的那一张。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可以开给公司,开给个人的话就拿着个人的身份证去银行进账,开给公司的话就拿着印鉴章去银行进账,开给个人的话是属于公转私,有一定的额度限制,每个银行的额度是不一样的。2、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按何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贷款服务,应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3、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现代服务”包括哪些服务?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4、试点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6、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答: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根据国家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7、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应如何抵扣?答: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8、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答: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9、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答: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10、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应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