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可以是两年吗?

2024-05-10 15:26

1. 诉讼时效可以是两年吗?

诉讼时效不可以是两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被告)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一般来说,由于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但是法院仍然会受理的,只要可以说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就可以支持的诉讼请求。如果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情况的,会驳回诉讼请求。
一、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诉讼时效可以是两年吗?

2. 诉讼时效两年的情况

我们知道很多的民事行为都有诉讼时效的规定,但是诉讼时效规定的期限是不同的,一般都一年和三年的诉讼时效,但是也有其他的时效规定。那么,诉讼时效两年的有哪些?下面就由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诉讼时效两年的有哪些      没有两年诉讼时效的,特殊的诉讼时效有一年和三年的。而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1、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民法典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立法缺陷      1、其请求权的基本理论和权利的基本理论发生冲突,即当权利的构成要素之一——法律之力消灭后,意味着权利的另一要素——特定利益即无法通过强制执行力予以实现(即使在相对方不主张抗辩的情况下也应是如此)。如此一来,则权利人的主张(尤其是起诉)就变成无实体法的支持,即使相对方不抗辩,根据其基本理论,则法院自无支持的必要,势必又回到诉权消灭主义的老路来。即请求权的基本理论与权利的基本理论之间产生了相互矛盾的现象,无法调和。      2、请求权基本理论与立法之间的矛盾。根据请求权的基本理论,债权是请求权产生的基础,而且请求权既具有实体法的功能(债权的功能),又具有(程序法)程序价值上的功能,将其在民法典中予以规定是把其考察重点从程序功能转移到实体法范畴上而已,但这不意味着请求权的程序功能消灭。      综上所述,采用抗辩权发生主义比诉权消灭主义更接近人类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伦理价值观,但抗辩权发生主义的基本理论和立法规定有必要对请求权的基本理论和立法技术进行调整,理论上的主要思路是:      1、由于请求权包含有客观上(实体法)的权利和程序价值上的作用、功能。因此,请求权不能因时效而消灭,即使将请求权规定于实体法中也应该如此。      2、从规定请求权这单一的角度,改变为同时规定请求权的反对权即抗辩权,即请求虽然不因时效而消灭,但经过若干期间后,立法上可赋予请求权的反对权(抗辩权)强大到足于对抗请求权的效力。      3、经过上述对请求权的基本理论和立法上的校正后,可以避免请求权的基本理论与权利的基本理论产生冲突,同时也可以避免请求权的基本理论与立法规定上的矛盾。      4、从社会伦理价值的角度来考察,诉讼时效的设立本来有违人类公平正义的原则,因此,有必要在时效的法理以及规定上调和其与公平正义原则之间的矛盾。三、民事诉讼时效的设立理由      权利的行使应受时效的限制,所谓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期间,而产生一定法律上效果的法律事实。?中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理由谓:规定请求权经若干年不行使而消灭,盖期确保交易之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盖以请求权永久存在,足以碍社会经济之发展。王泽鉴先生总结时效存在有四点理由:      1、保护债务人,为避免因时日久远,举证困难,致遭受不利益;      2、尊重现存秩序,维护法律平和;      3、权利上睡眠者,不值保护;      4、简化法律关系,减轻法院负担,降低交易成本。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诉讼时效两年的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现在我国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改变了,已经没有两年诉讼时效的,特殊的诉讼时效有一年和三年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3. 诉讼时效是两年?


诉讼时效是两年?

4. 是否已过两年诉讼时效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如果未过诉讼时效,法院会立案受理,但张某的哥哥对该房屋不享有继承权,不会胜诉
没有过时效.主要是分清那些财产是遗产,然后才发生法宝继承.
法院会立案的,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以及张某哥哥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应当立案后才能审查,那是证据的问题,只要符合立案的五个条件法院就会立案的.

5. 两年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普法内容      诉讼时效2年是指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间为2年。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法院将不再处理该纠纷。      请求归还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借款到期之日或者从借款人明确不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两年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6. 民事诉讼时效两年

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不是两年,而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7. 诉讼时效是两年还是三年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明确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等。并强调了诉讼时效的法定性。
1、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
2、特别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一、诉讼时效要件是什么?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有哪些?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诉讼时效是两年还是三年

8. 诉讼时效三年和两年

诉讼时效是三年,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目前我们国家在诉讼时效这个方面的话,已经明确的规定的是属于三年的时间,这是属于一般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然了也有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属于20年的时间的,所以是需要区别对待的。
一、诉讼时效是两年还是三年?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明确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等。并强调了诉讼时效的法定性。      1、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      2、特别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二、诉讼时效要件是什么?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三、诉讼时效的特征有哪些?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诉讼时效可能并不是特别的理解,诉讼时效主要指的就是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时间方面的限制,通常状况之下,是3年的诉讼时效,也有一些比较短的,应当是按照一年的诉讼时效来进行计算,最长诉讼时效可以达到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