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支行是法人机构吗

2024-05-13 11:15

1. 银行分支行是法人机构吗

没有的,银行省分行是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判断分公司有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看这分公司有无独立财务核算的资格,如果有,就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可以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而不是看有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银行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职责: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职责: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职责: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商业它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职责: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世界银行:用于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二、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银行分支行是法人机构吗

2.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分支机构吗?

法律分析:分支机构不是分公司。分支机构与分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设立的经营组织称为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非公司企业设立的经营组织称为分支机构。分公司相对于总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辖关系划分。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则是和整个企业有关,并且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 分支机构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吗

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支机构是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但是,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吗

4. 分支机构是属于独立法人吗

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独立的财产权,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分支机构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支机构的一切营业活动都听从总公司指挥。
一、公司法人可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吗?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
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人都有什么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以下区别:
1、分支机构与总公司相比,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
2、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法律上不具备独立人资格,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
3、与母公司相比,子公司是指达到控股水平的股份由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三、公司法人可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吗?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
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分支机构是不是独立法人

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只有总公司才具有法人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1、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3、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4、业务范围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子公司业务范围与总公司没有必然联系;
5、税收不同。
二、总公司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它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分公司的债务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所以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是不需要承担的,而且它也没有承担债务的独立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分支机构是不是独立法人

6. 分支机构是独立法人么

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是一种常设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法人派出机构,在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由法人控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认定标准:分公司是在其营业范围内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一个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负责人没有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分公司的民事责任都由总公司的法人承担。
《民法典》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 什么是法人的分支机构

法人分支机构是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便于拓展业务,法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活动的法人分支机构也需要进行登记,如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要进行营业登记。但法人分支机构,仍属于法人的组成部分,主要表现在其目的事业须在法人范围之内,其行为的效果仍由法人承担,不具有独立责任能力,与有独立责任能力的母公司之子公司不同。
法人的分支机构与法人的机关也不同,法人机关对内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法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而法人分支机构在参与民事活动时能不能形成自己的独立意思,须有法人机关的授权,但对外不得代表法人。
一、法人分支机构的规定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法人分支机构的责任,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法人的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

什么是法人的分支机构

8. 分支机构是独立法人吗

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分支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产生的后果如果分支机构不能自行承担的,可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