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股份比例如何分配?

2024-05-12 05:41

1. 合伙人股份比例如何分配?


合伙人股份比例如何分配?

2. 合伙人股份如何分配?

合伙人股份分配,我们从原则上讲,创始人或者能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证创始团队对公司起到绝对的控制作用。另外,《公司法》规定:持有33.3%以上股权比例的股东是有否决权的。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合伙人平均分配股权,比如50%对50%,或者33%、33%、34%这样的比例。但这样分股的弊端比较明显,如西少爷、真功夫等案例。另外,通过股权分配要帮助公司获得更多的资源,其一是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为了吸引投资。所以对投资人需要预留出一定的股份。然而我们建议股权分配的比例:创始人60-70%,联合创始人20-30%,未来员工10-20%。一般情况下,正规的融资平台都会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如果企业家自己缺少资金资源,找不到投资人的话,建议你带着项目去不同的平台上试试,比如明德资本生态圈、鲸准、创业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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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合伙人股份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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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人股份分配

4. 合伙人股份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公司法的惯例是以股权比例为界定基础,除非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1、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2、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3、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 合伙人股权分配比例怎么算

一、合伙人股份怎么分配1、三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分配通常按照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适时需要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术投入等因素:(1)参与经营可以适当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人适当减少股份分配;(2)一方有技术投入也可以适当增加股份分配;(3)其他的影响因素,需要通过协议确定。2、股份分配确定好后,需要订立合同,按规章办事,减少后续分配纠纷。要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然后在公司章程里确定你们商量好的投入比例(如50W的公司,比例为70%、20%、10%),按比例分红。3、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一般合伙人如何分股权如下:绝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相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51%的股权,合伙人加在一起占34%的股权,员工预留15%的股权。不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34%的股权,合伙人团队占51%的股权,激励股权占1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合伙人股权分配比例怎么算

6. 合伙人股份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公司法的惯例是以股权比例为界定基础,除非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1、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2、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3、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 合伙人股权分配

股权分配,是 合伙人 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 股权分配中需要考量众多因素,没有万能模型,但并非没有标准。一个好的股权分配方案,是让每个合伙人都满意。股权分配产生的问题,永远是船小好调头。 恭喜你,设立了一家新公司!在新产品推广或与客户谈判前,有件事你必须与你的联合创始人达成一致:公司的股权分配。 作为创始人,这可能是你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鉴于在股权分配中微小的不同就会导致公司重大的变化。因此,如果每个人在股权分配方面都能达成一致,就会减少未来的问题。那么,分配股权应该从哪入手呢? 分蛋糕 正如其他许多事情一样,关于创始人股权的分割方法,在理论层面,有很多分歧。有些人认为创始人股权不应当平均分配,因为平均分配会导致僵局出现,从而很快的使公司走向毁灭。另一些人则认为股权分配中公平是最为重要的原则,只要平均分配股权是公平的,那么这种分配方式就是合适的。 实际上,股权分配根本没有一个公式或者一个模型能够适用于所有的情况。当创始人进行股权分配时,应当考虑以下几种因素: 这是谁的idea? 事实上,除非有人贡献了 专利 技术,idea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创业领域,一个公认的原则是,执行比idea更重要。MySpace和其他社交网站的创始人与马克扎克伯格的idea其实差不多,但败在他们对于idea的实现行动远不如facebook做的多。换句话说,在实现这个idea的过程中,谁做的多,谁就应该拿到更多股权。 全职VS兼职 如果一个联合创始人辞去原来的工作并且全身心的投入公司工作,而其他人仅仅是在公司兼职,那么兼职的合伙人应当拿较少的股权。因为兼职的合伙人承担了较少的风险的同时对公司付出的时间和作出的贡献也较为有限。一般而言,这类兼职合伙人的股权应当少于全职合伙人持有的股权的一半。(译者注:兼职合伙人股权≤全职合伙人股权÷2) 工资 在初创公司早期,创始人以较少的工资或者完全放弃工资的形式来工作并不少见。但是放弃的工资不应当以股权的形式进行“支付”,原因在于放弃的工资很难与股权数量相对等。此外,这种挂钩会导致较高的税费负担。同样,如果一个创始人贡献了设备、办公地点或者其他有形资产,那么最好是用可转换的债权或者种子序列的优先权来“支付”对价,而非直接用股权。 资金投入 如果一个联合创始人向公司投入了关键资金,你可能会觉得,作为回报,TA应该获得额外的创始人股权。这个想法大错特错,创始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最好是以每个人对公司的工作贡献为基础进行(即“人力股”),并将来自创始人的资金投入视为种子期的投资,向这部分资金投入发放对应的可转换债权或者种子期序列的优先股。 未来角色 每个联合创始人在公司的预期角色都基于技能水平、才能和公司需要而定的。比如,公司在技术革新方面有强烈的需求,而其中一个创始人是一位世界级的工程专家,那么TA应当获得更多的股权。请记住,公司的需求以及创始人角色的重要性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不要因为某次单一的贡献或技能而使公司的股权分配过度倾斜。 未来员工 从创始人股权角度思考未来的员工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个持有大量股权的创始人最后成为产品市场总监,那么试图用较少的期权雇佣其他高管的目的可能就无法实现。因此,股权分配需要将过去和未来对于公司的贡献都考虑在内。 控制权 创始人股权分配不应当仅仅指望通过分配股权来确定如何控制和管理公司——你应当有一个独立的合同来确定公司如何做出重大决策。约定优先认购权在这个协议中非常重要(这个权利意为如果一个创始人想要卖掉TA的股权,那么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TA的股权的权利),这样就可以避免和一个你根本不认识的合伙人共事。 成熟 不管你如何分配股权,这些股权都应当有成熟条件。在股权“成熟”前,创始人所拥有的是不完整的股权。这种“成熟”安排方式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避免联合创始人在公司工作几个月离职后还持续拥有公司大量的股权。毕竟你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就是持有你公司大量股权的人却从来不为公司做任何贡献。 一个典型的成熟计划是这样的:股权的成熟期为四年,第一年结束后25%的股权成熟,这个过程能够使员工在持有公司股权前至少工作一年。剩下的股权则是以月或季度为基准进行成熟。 就我个人的经验,创始人的期权可以先成熟一部分(一般而言成熟并行权的比例最高不超过33.3%,当然你需要仔细考虑后再做决定)。创始人通常约定在公司控制权转移或无故终止时,期权将加速成熟。(译者注:即股权在此情形下视为全部已成熟) 稀释 当 公司设立 伊始,创始人拥有公司的全部。但是,当公司逐渐壮大并开始吸纳员工和投资人时,股权将不可避免的被稀释。而且几乎没有出现过公司IPO或被出售时,创始人仍然拥有公司100%股权的先例。 当你开始进行A轮融资时,你将会向投资人发行额外的股权,投资人一般拥有公司股权的25%-50%。在随后的融资中,根据谈判的情况,投资人的股权份额可能会变小也可能会和A轮融资的比例一致。但是,每轮融资,你的股权比例都会随之稀释。 此外,你还需要给未来的员工预留一定的期权池,特别是早期阶段的员工。总的来说,公司初始,给员工预留10%-20%的股权作为期权池是一个非常明智的事情。即便你没有留出,当你寻求融资时,投资人也会要求你设立期权池。如果事先已经设立,那就不需要从你的股权中分出一部分留给期权池了。换句话说,你的股权也就可以避免以这种方式稀释了。 每个公司的情况都不同,创始人股权分配方案并不存在没有标准答案。但是,这其中有一个隐形标准:当股权分配完毕尘埃落定时,每个联合创始人都对这个分配方案满意。如果这个分配方案让你觉得沮丧焦虑,那很可能这个方案存在问题。此时,你应当提出你的疑虑,并将这些问题解决好。如果这些问题留在后期,随着公司越来越成功,股权越来越有价值,调整股权的难度只会越来越大。因此,在创业伊始,通过创始人之间坦诚对话来解决股权分配中的分歧是非常好的方式。祝你好运。 以上是合伙人股权分配的基本法。

合伙人股权分配

8. 合伙人股权分配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股权分配,需要看其是以何种标的出资的,需要评估作价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二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