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缓释的操作风险缓释

2024-05-10 16:28

1. 风险缓释的操作风险缓释

操作风险缓释是指金融机构采取如抵押、担保、金融衍生品等风险缓释工具,或者采取保险、融资等手段所实施的风险转移技术。操作风险缓释是在量化分析风险点分布、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缓释工具(如保险、系统安全技术和服务外包等,限制、降低或分散操作风险,并形成统一的管理规范,对风险缓释工具的效果进行系统跟踪和评价,对外包服务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对各种意外冲击制定备用方案。近年来,许多国际化银行在操作风险缓释过程中,采用风险地图(Risk Maps)作为政策规划和行动指引,以提高操作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操作风险地图基于损失数据库和统计模型,全方位、多维度揭示各类操作风险的预期频率和预期强度,建立和描述各业务单元、职能部门或工作程序与操作风险类别之间的对应关系,从而帮助风险经理确定风险缓释的行动边界,明确后续管理的工作重点

风险缓释的操作风险缓释

2. 风险缓释的介绍

风险缓释是指通过风险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损失频率或影响程度。  风险缓释的作用是降低了债项违约时的实际损失,从而可以弥补债务人资信不足的缺点,提高债项的吸引力。

3. 什么叫风险缓释啊??

信用风险缓释合约是什么

什么叫风险缓释啊??

4. 风险缓释措施后的风险称为

亲您好,风险缓释也称为风险应对,是指在确定了风险的范围、发生的可能性、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因素后选择的保护措施(如购买保险等),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风险应对策略主要包括四种方法:规避、降低、分享和承受。规避是指超出风险容忍度,放弃或停止相关业务活动;降低是在权衡成本效益后,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减少或降低风险;分享是通过保险、外包、套期保值等方式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或风险容忍度内;承受一般是在权衡成本效益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而接受风险。
亲亲您好,以上是小编的回答,您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风险缓释措施后的风险称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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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风险缓释也称为风险应对,是指在确定了风险的范围、发生的可能性、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因素后选择的保护措施(如购买保险等),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风险应对策略主要包括四种方法:规避、降低、分享和承受。规避是指超出风险容忍度,放弃或停止相关业务活动;降低是在权衡成本效益后,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减少或降低风险;分享是通过保险、外包、套期保值等方式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或风险容忍度内;承受一般是在权衡成本效益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而接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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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风险缓释的信用风险缓释

信用风险缓释是指商业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监管资本,信用风险缓释功能体现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风险缓释的信用风险缓释

6. 风险缓释的信用风险缓释的要求

(一)商业银行应进行有效的法律审查,确保认可和使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依据明确可执行的法律文件,且相关法律文件对交易各方均有约束力。(二)商业银行应在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信用风险缓释覆盖的范围。(三)商业银行不能重复考虑信用风险缓释的作用。信用风险缓释作用只能在债务人评级、债项评级或违约风险暴露估计中反映一次。(四)商业银行应保守地估计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与债务人风险之间的相关性,并综合考虑币种错配、期限错配等风险因素。(五)商业银行采用信用风险缓释后的资本要求不应高于同一风险暴露未采用信用风险缓释的资本要求。(六)商业银行应制定明确的内部管理制度、审查和操作流程,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确保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作用有效发挥。(七)商业银行应披露信用风险缓释的政策、程序和作用程度,抵质押品的主要类型、估值方法,保证人类型、信用衍生工具交易对手类型及其资信情况,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风险集中度情况,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覆盖的风险暴露等。

7. 风险控制措施

法律分析:风险控制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督促其进一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保证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的调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系统性活动。
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过程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体系要素的评价。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

风险控制措施

8. 风险缓释措施

法律分析:风险缓释是指通过风险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损失频率或影响程度。 风险缓释的作用是降低了债项违约时的实际损失,从而可以弥补债务人资信不足的缺点,提高债项的吸引力。
(一) 合法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确保可实施。
(二) 有效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应手续完备,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三) 审慎性原则。商业银行应考虑使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因素,保守估计信用风险缓释作用。
(四) 一致性原则。如果商业银行采用自行估计的信用风险缓释折扣系数,应对满足使用该折扣系数的所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都使用此折扣系数。
(五) 独立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与债务人风险之间不应具有实质的正相关性。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信用风险缓释是指商业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监管资本,信用风险缓释功能体现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第四条 信用风险缓释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确保可实施。
(二)有效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应手续完备,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三)审慎性原则。商业银行应考虑使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因素,保守估计信用风险缓释作用。
(四)一致性原则。如果商业银行采用自行估计的信用风险缓释折扣系数,应对满足使用该折扣系数的所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都使用此折扣系数。
(五)独立性原则。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与债务人风险之间不应具有实质的正相关性。
第五条 信用风险缓释管理的一般要求:
(一)商业银行应进行有效的法律审查,确保认可和使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依据明确可执行的法律文件,且相关法律文件对交易各方均有约束力。
(二)商业银行应在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信用风险缓释覆盖的范围。
(三)商业银行不能重复考虑信用风险缓释的作用。信用风险缓释作用只能在债务人评级、债项评级或违约风险暴露估计中反映一次。
(四)商业银行应保守地估计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与债务人风险之间的相关性,并综合考虑币种错配、期限错配等风险因素。
(五)商业银行采用信用风险缓释后的资本要求不应高于同一风险暴露未采用信用风险缓释的资本要求。
(六)商业银行应制定明确的内部管理制度、审查和操作流程,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确保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作用有效发挥。
(七)商业银行应披露信用风险缓释的政策、程序和作用程度,抵质押品的主要类型、估值方法,保证人类型、信用衍生工具交易对手类型及其资信情况,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风险集中度情况,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覆盖的风险暴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