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在华设立办事处的程序

2024-05-12 11:58

1. 外企在华设立办事处的程序

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的详细程序,在全国各地有略有差别,但基本程序是一致的。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办事处的手续,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阶段是工商登记手续。
第三阶段是设立后登记手续。
一、个人怎么申请注册公司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申请注册公司的,有6个步骤。分别是:1、申请注册公司的个人向工商登记机关,递交公司名称核准申请;2、拟定公司章程;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4、领取营业执照;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以及其他账户。
二、附件济南外来务工赋分表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填报家庭基本信息阶段。5月20日至5月29日每天9时至17时,符合登记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登记,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后,须点击“现场时间预约”按钮,预约现场登记时间。第二阶段为现场核查基本信息,登记居住证及从业信息阶段。6月2日至6月6日每天9时至17时,前期已完成基本信息填报的家长,应按照预约的现场登记时间,携带入学需准备的全部材料到登记点进行现场登记。为方便家长,市中区统一设立8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现场登记点”,为家长现场登记居住证及从业信息。第三阶段为查询赋分及通知录取结果阶段。7月6日至7月7日每天9时至17时,家长可进入“济南市市中区义务教育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材料赋分查询。7月12日前,家长电话接收安置结果。
三、公司设立子公司需要办什么手续
公司设立子公司需要办以下手续: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代表机构须经批准的,外国企业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可以设立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代表机构的,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提交相应文件。

外企在华设立办事处的程序

2. 中国企业国外怎样设立办事处

办理代表处所需的资料 

�6�1投资方公司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6�1外国银行为投资公司开具的真实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1注:投资者的商业登记证、资信证明需要当地的公证机。港澳台地区的外资公司只需要公证,不需要进行认证。 
�6�1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简历1份(简历需从18岁开始) 
�6�1代表处申请书(由投资方或者投资公司董事长亲笔签字) 
�6�1代表处承诺书(由投资方或者投资公司董事长亲笔签字) 
�6�1企业秘书联系人表格(我方提供样本,由投资方或者投资公司董事长亲笔签字) 
�6�1代表机构设立申请书(由投资方或者投资公司董事长亲笔签字) 
�6�1首席代表委派书。(由投资方或者投资公司董事长亲笔签字) 
�6�1注册地址证明。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如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需要提供①开发商预售房许可证并加盖公章②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购房全款发票④购房合同及租赁协议。 
�6�1如首席代表为中国人担任,需出具由国家承认机关出具的派遣函,我方可以代办 
�6�1非公司代表处设立需要经过国家民政局审批,办理手续为提交申请后等待消息。 
�6�1国家在审批过程中需要补充或调整的相关材料。 

流程: 
�6�1国家工商总局签发的《代表处登记证》,受理后5个工作日。 
�6�1首席代表证书 
�6�1公安局备案,1个工作日 
�6�1刻章(公章、财务章、首代人名章),1个工作日 
�6�1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5个工作日 
�6�1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 ),1到5个工作日 
�6�1银行开户,7个工作日

3. 中国企业在国外开设办事处

1.首先把您的公司文件给外国的律师做份公证,此公证价格不菲,比现在直接注册国外公司的费用还高。

2.需要您的开户行出具一份银行资料证明,若银行您的帐户没有一定的使用时间,没有一定的资金流量,大多数银行最多可开存款证明

3.必需租有一正规写字楼,而且有些城市作代表处,该海外公司的注册人必需有外籍人士的参与。

5,国外工商管理局办理时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后每月也会有费用产生。

中国企业在国外开设办事处

4. 外资企业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首先需要申报项目立项,接着提交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向外经贸审批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在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前,要先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填写《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由股东签名或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公司名称保留,取得《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向技术监督管理局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提交以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
4、办理用地手续。通过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或者厂房租赁协议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场地。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需到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外商投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天内,向注册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审批机关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副本等。外汇管理局审核上述文件后,填写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6、银行开户。
(1)开立外汇账户。
(2)开立人民币账户。
7、税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合同、章程及其批准文件;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企业董事会组成名单等。
8、海关备案手续。外商投资企业报关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合同、章程;批准进口设备清单;企业验资报告等。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货物发票;进出口许可证影印件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外资企业进行查询那么是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也可以登陆当地的相关网站,只要按规定注册成功的,那么就可以依法的查询,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可以更快的查询成功。

5. 中国企业在外国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外企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是:1、必须经中国主管机关批准;2、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公司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3、分公司必须有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中国企业在外国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6. 外资企业的设立程序有什么

设立外资企业的程序包括:
1、在签订合作意向书拟合作的过程中,外方通过初步谈判签署拟合作项目意向书或协议;
2、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前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3、审批项目建议书由合作项目中方根据中外投资方的合作项目意向书编制,提交审批。
一、外企如何申办公司注册登记证照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二、经销商授权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1、了解合作企业常规信息(涵盖企业业内知名度、产品品质、价格体系、销售渠道)
2、了解合作企业针对合作项目的规划(合作年限、未来销售渠道、价格定位、市场策略、推广计划等)
3、分析两者的品牌定位,以及合作共性,无论出于品牌价值的考虑,还是经济利益的考虑,都需要结合品牌中长期规划全盘考虑。
4、尽量避免自身品牌与经营性、医药、保健品、酒类方面的商品合作。
5、明确上市时间、设计审核以及相应处罚措施。
6、将周边商品和行销授权客户区分对待,分别整理相关客户信息,填写《商品授权意向客户合作信息表》或《行销授权意向客户合作信息表》
7、协议签署后,明确《设计审核日程表》、《相关工作进度跟进表》。
三、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应注意哪些方面问题?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境外投资者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2、境外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内的非禁止投资领域,须进行外资准入许可;投资有股权要求的领域,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及其附件;(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6)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7)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8)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11)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12)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7. 外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一、审批权限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实行政府逐项审批登记制度。投资总额大小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分类是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权限的主要依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贸委、商务部负责审批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和需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相应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非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2、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外商投资项目,须先向商务部门申请配额、许可证。
3、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属鼓励类且无需国家综合平衡的项目,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
二、设立程序
1、签订合作意向书
拟合作的中、外各方,通过初步谈判,签订拟合作项目意向书或协议书。
2、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之前,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3、审批项目建议书
4、投资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
5、投资各方资信证明。
4、审批可行性报告中、外投资各方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审批。
5、审批合同、章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由外经贸局负责审批。
6、董事会组成及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7、外商独资企业由外经贸部门一次审批。
8、名称登记。
9、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
10、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11、银行开户
外商投资企业可任选一家获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12、税务登记。

外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8. 外资企业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首先需要申报项目立项,接着提交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向外经贸审批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在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前,要先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填写《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由股东签名或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公司名称保留,取得《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向技术监督管理局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提交以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
4、办理用地手续。通过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或者厂房租赁协议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场地。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需到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外商投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天内,向注册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审批机关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副本等。外汇管理局审核上述文件后,填写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6、银行开户。
(1)开立外汇账户。
(2)开立人民币账户。
7、税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合同、章程及其批准文件;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企业董事会组成名单等。
8、海关备案手续。外商投资企业报关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合同、章程;批准进口设备清单;企业验资报告等。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货物发票;进出口许可证影印件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外资企业进行查询那么是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也可以登陆当地的相关网站,只要按规定注册成功的,那么就可以依法的查询,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可以更快的查询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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