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担保证明

2024-05-04 02:28

1.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对证明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证明是我们经常用到的应用文体。那么拟定证明真的很难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1      公司原注册资金___万元,现减资为___万元,原股东承诺以原注册资金对减资前的债务提供担保。(全体股东以减资前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公司减资前的所有债务,包括隐形债务)
    全体股东签字
  ___月___日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2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从_______万元减至_______万元。公司已于减资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报纸名称)上发布了减资公告。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已有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公司对以上债务清偿和提供担保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没有债权人向本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公司对原有债务负有清偿责任,全体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盖章)
  ___月___日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3      公司原注册资金xx万元,现减资为xx万元,原股东承诺以原注册资金对减资前的债务提供担保。(全体股东以减资前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公司减资前的所有债务,包括隐形债务)
    全体股东签字
    年x月x日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4    ______工商局:
    1、本公司已在45日前在《XX报刊》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2、公司截止董事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共有___万元债务,至变更之日又新增___万元债务;本公司合计债务总额___万元。
    3、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前已偿还___万元债务;已落实担保___万元债务;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___万元债务。
    4、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有个人、团体对我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提出异议。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可行的。如因本公司本次减资而导致债权人经济上的损失,由本公司及公司的全体股东承担所有责任。
    _________公司(章)
    _________公司董事会确认意见:本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董事会成员签字: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注:1、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已落实担保的债务需提供担保证明,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的需提交协议书。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

2.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证明吧,证明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证明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1     ××工商局:  
    1、本公司已在45日前在《XX报刊》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2、公司截止董事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共有万元债务,至变更之日又新增万元债务;本公司合计债务总额万元。
    3、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前已偿还万元债务;已落实担保万元债务;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万元债务。
    4、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有个人、团体对我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提出异议。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可行的。如因本公司本次减资而导致债权人经济上的损失,由本公司及公司的全体股东承担所有责任。
    5、……
    ××公司(章)
    ××公司董事会确认意见:本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董事会成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文2      公司原注册资金xx万元,现减资为xx万元,原股东承诺以原注册资金对减资前的'债务 提供担保。(全体股东以减资前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公司减资前的所有债务,包括隐形债务) 
    全体股东签字
    年x月x日

3. 债务担保证明的出具

案例:某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为700万美元,资金到位80之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完全到位,但其经营状况一直较好。为解决资金长期不能到位的问题,该企业申请减资,也履行了减资的程序。但企业在进行变更登记时提供的债务担保证明系企业自己出具的,登记机关人员要求其修改债务担保证明,由原股东出具债务担保证明后方可办理减资。
债务担保证明应由谁出具?怎样出具?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分为弥补亏损型减资和免缴出资型减资两种类型。弥补亏损型减资是为了达到弥补亏损或损失之目的,适用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遭受损失的情况;免缴出资型减资系免除股东欠缴的部分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两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是对债权人的保护,二是对公司股东权利的保护。因此,公司减资时应明确减资的类型和适用的场合。对在亏损情况下减资的,应明确减少的资本必须首先用于弥补亏损和补足公积金,剩余的部分方可向股东返还,同时禁止在偿还债务之前向股东支付资本。
新《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虽然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股东存在认缴的出资额并未实际到位的情况,但是也应该以其设立登记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九章还专门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作出规定,其中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是对担保文书的要求,新《公司法》未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减资时如果能够清理债权、债务固然好,但是多数情况下公司并未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因此,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登记机关必须要求减资人提供债务担保证明,且内容须明确表述为:对于减资前的债务,各股东以设立登记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债务担保证明的出具

4. 债权债务担保证明范本

法律分析:债权债务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其管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资金运作效率的高低。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不仅可以规范企业的财务活动,还可以显著降低经营风险。为I其担保做一个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5. 债务证明需要提供财产担保吗

财产担保债权,需要申报。只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一、有限公司破产后欠的债务如何偿还
有限公司破产后会对公司的财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所得的财产会用来清偿公司的债务,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费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人工资资不抵债怎么办
赔偿员工的财产范围与清偿顺序: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公司向员工清偿以下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证明需要提供财产担保吗

6. 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

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工商局:
1、本公司已在45日前在《XX报刊》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2、公司截止董事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共有万元债务,至变更之日又新增万元债务;本公司合计债务总额万元。
3、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前已偿还万元债务;已落实担保万元债务;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万元债务。
4、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有个人、团体对我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提出异议。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可行的。如因本公司本次减资而导致债权人经济上的损失,由本公司及公司的全体股东承担所有责任。
5、……  ××公司(章)  ××公司董事会确认意见:本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董事会成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
1、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已落实担保的债务需提供担保证明,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的需提交协议书。  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工商局:
1、本公司已在45日前在《XX报刊》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2、公司截止股东会(股东)作出减资决议(决定)之日共有万元债务,至变更之日又新增万元债务;本公司合计债务总额万元。
3、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前已偿还万元债务;已落实担保万元债务;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万元债务。
4、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有个人、团体对我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提出异议。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可行的。如因本公司本次减资而导致债权人经济上的损失,由本公司及公司的全体股东承担所有责任。
5、……  ××公司(章)  ××公司股东会(股东)确认意见:本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投资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自然人投资者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
1、适用于外商合资、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已落实担保的债务需提供担保证明,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的需提交协议书。

7. 债权可否作为保证担保

债权不可以作为保证担保,一般可以进行保证担保的财产为不动产,动产可以进行抵押担保,动产和权利可以作为质押担保。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等,权利人请求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该权利不可以作为保证担保。
一、担保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担保物权是指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
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
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2、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3、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二、保证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和担保有什么区别:1、合同的内容不同。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合同是以经营信用风险为合同的主要内容。2、合同的主体不同。涉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就是购房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无需对价条件;而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关系。3、合同的性质不同。保证合同作为购房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存在着主从关系。保证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它本身不能独立存在。而保证保险合同与主合同之间不具有主从关系,两者处于并存关系。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便产生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合同表现为单务无偿合同,而保证保险合同则属于双务有偿合同。4、保证的范围不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而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仅限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限度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对于违约金、逾期利息、罚息等等均不属于赔偿范围。5、保证的程度不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即投保人未能按期履行约定的还款责任事实是否发生。其次,除了法律或保证合同另有约定外,保证人一般没有实体法上的免责事由。而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时,对合同约定的免责事项如战争、行政或执法行为以及被保险人未对投保人作资信调查等情况均可免除保险责任。
三、抵押担保方式有哪些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债权可否作为保证担保

8. 债权债权担保合同

具有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此时,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此外,担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灭的原因,而且,担保合不成立、无效或者消灭,对其所担保的合同债权不发生影响。
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
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
1、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
2、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
3、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承担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