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医保局电话号码是什么

2024-05-03 06:24

1. 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医保局电话号码是什么

1,电话号码为0796-82377532,医保的报销比例为:第一,医保可以报销的额度为:报销额度=(医疗费总额-自费-自付-起付线)X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大约在85%。第二,如果当事人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那么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拓展资料:一,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也称“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先行支付的费用额度。三,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也称“封顶线”,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四,支付比例:支付比例是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五,今年标准是只需要完成这280元交费,就可以享受到第2年全年的医保报销待遇,但是我们这280元的背后,实际上享受了同等财政补贴,大概在600块钱到800块钱之间,所以说每个人实际上个人的这个医疗成本其实在1000块钱以上的水平,但是我们个人仅仅只需要承担其中的一小部分。如今,随着国家医保政策的不断升级,农民享受到的医保福利也越来越多,特别是2020年,国家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50%费用纳入报销,提高大病保险的报销标准,降低报销起付线门槛等等。所以还是建议广大农民朋友积极缴费,也是对自己最基本的一个保障,对于自己今后看病减轻了不少的经济负担和压力,也是能够给自己省下一份安心,保一份平安。

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医保局电话号码是什么

2. 江西省居民医保局电话号码

江西省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支付,减轻参保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我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规范、完善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江西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07〕3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3号)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镇居民(含大学生)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补充医保)是指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配套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其功能主要为对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高额医疗费用,由居民补充医保给予一定补偿。第三条居民补充医保原则上实行设区市市级统筹。居民补充医保管理、指导和监督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第四条居民补充医保可由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采取招投标方式,委托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事前将招投标方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审核批准。第五条居民补充医保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由家庭或个人缴费,居民补充医保的缴费标准(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第六条居民补充医保费,由参保人员在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在校大学生、中小学生参加居民补充医保费以学校为单位,在征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由学校代征代缴。第七条居民补充医保费实行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使用。居民补充医保费不得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第八条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居民补充医保的,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参加居民补充医保的团体投保人,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委托时限。协议书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并省社保中心备案。第九条居民补充医保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三个目录”及相关规定,超出“三个目录”范围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补充医保不予支付。第十条参保居民发生的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居民补充医保按照不低于下列规定标准支付:医疗机构支付标准一级90%二级85%三级80%转外诊70%在参保年度内,居民补充医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不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含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居民补充医保参保年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度一致。第十一条居民补充医保的报销支付流程由各统筹地区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结算的原则自行确定。第十二条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应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办事大厅设立居民补充医保待遇支付窗口,提供业务咨询,及时受理补偿申请并支付医疗费用。居民补充医保的经办业务和医疗保险服务接受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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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西医保电话客服电话

您好,以下是为您查到的相关信息。
江西省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791)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江西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到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各市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参保信息。【摘要】
江西医保电话客服电话【提问】
您好,以下是为您查到的相关信息。
江西省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791)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江西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到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各市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参保信息。【回答】
另外,这是江西医保局的电话:(0797)8352263,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武功山大道189号。【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开心]【回答】

江西医保电话客服电话

4. 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医保局电话号码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医保局电话号码: 0796-3695181。【摘要】
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医保局电话号码【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医保局电话号码: 0796-3695181。【回答】
峡江县医保局便是峡江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你还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峡江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线上反馈和咨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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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回答】

如果感觉有用,你能给我个赞吗,你还可以关注我,以后有问题可以直接向我提问,谢谢,祝你生活愉快。期待与您再次相见~【回答】

5. 峡江县医疗保险

您好。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切实保障基本民生,2022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文件,峡江县医疗保障局精心组织抓学习、立即行动抓落实,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地。【摘要】
峡江县医疗保险【提问】
您好。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切实保障基本民生,2022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文件,峡江县医疗保障局精心组织抓学习、立即行动抓落实,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地。【回答】
免申即享“三不断”。峡江县医疗保障局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凡是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同时,做好医保信息台账,使申报职工医保费档案不断、职工连续参保信息不断、个人权益连续记录不断。应享尽享“三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确保就医正常报销程序不增多,确保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不缩小,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不降低。【回答】
凡是符合吉人社字〔2016〕115号文件规定:“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吉安市连续缴费至退休时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15年以上”的改制企业员工,补缴了差欠年份医保费,第二年1月份即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峡江县医疗保障局对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严把政策关,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不乏人情味,可补则补,不错一人。去年,经过当事人申请,主管局、县人社局、医保局共同审批,共帮助32人圆了“医保梦”。二是严格审核,为企业纾困。该局对困难企业人员实行每月一核查,联系县人社局,关注人员变动;会同主管局,一年一报批,去年核减去世人员83人。今年,全县符合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关闭破产改制企业72个,职工873人;困难企业32个,职工1621人,其中退休1329人,在职292人【回答】

峡江县医疗保险

6. 峡江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峡江县医疗保险局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编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预决算,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对所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峡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是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时上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各种财务统计报表;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党支部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报纸收发征订、办公用品的管理。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对内对外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督办落实和调查研究工作,切实为领导当好参谋。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负机构编制改革、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及考核录用、任免奖惩、工资职称工作。
医疗管理科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办理参保人员住院费用、规定病种、异地居住就医、转院医疗费用的审核手续。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统计分析工作,并为工伤浮动费率提出数字依据。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和资格的调查、审查工作。
规范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
基金核定科 对各县(市)区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
办理破产改制企业医疗保险具体参保业务。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重点案例的医疗费用稽核工作,
破产改制企业医疗保险费一次性预留的预核业务。【摘要】
峡江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提问】
峡江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96-3695181【回答】
峡江县医疗保险局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编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预决算,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对所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峡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是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时上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各种财务统计报表;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党支部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报纸收发征订、办公用品的管理。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对内对外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督办落实和调查研究工作,切实为领导当好参谋。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负机构编制改革、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及考核录用、任免奖惩、工资职称工作。
医疗管理科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办理参保人员住院费用、规定病种、异地居住就医、转院医疗费用的审核手续。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统计分析工作,并为工伤浮动费率提出数字依据。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和资格的调查、审查工作。
规范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
基金核定科 对各县(市)区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
办理破产改制企业医疗保险具体参保业务。
负责峡江县医疗保险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重点案例的医疗费用稽核工作,
破产改制企业医疗保险费一次性预留的预核业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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