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2024-05-05 12:59

1. 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2. 股东的基本权利有什么

法律分析:股东的基本权利有: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退股权;
6、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 股东有哪些基本权利?

1、身份证明。
股东可要求公司将其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还需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股份公司向股东签发股票作为凭证。
2、收益权。
股东作为投资人,目的就是获得收益。股东应按照其出资的比例或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权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是指除去运营成本、缴纳各种税费,并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依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公司的盈余,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表决权。
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会决议有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的议事程序及表决方式,除《公司法》规定的除外,公司章程也可自行约定。
4、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5、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他人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另,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查阅权。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权利。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公司当然应该给股东分配利润,但分配利润之前一般都要先提取盈余公积金,弥补上年度亏损,之后要召开股东大会,股东的分红问题要在股东会议决议书当中写清楚,之后按照股东会议决议书给股东分配利润即可。

股东有哪些基本权利?

4. 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一、股东出资规定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5. 股东的基本权利有什么

股东的基本权利有: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退股权;
6、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一、认缴股权和实缴股权有什么区别
认缴股权和实缴股权的区别:
1、股东认缴是股东表示确认,但还未实际缴纳,公司的登记注册只要股东认缴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或股份,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
2、实缴是股东以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实际出资。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内容的权利:
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依照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8、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9、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10、 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股权的概念是什么
股权是指股东因公司出资而形成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除这些权利外,股东还有知情权、代表诉讼权等相关权利。分红权,又称利润分配权,是指公司股东从公司取得并保留投资收益的权利,即股权中的资产收益权,因此,分红权与股权的区别在于,股权是股东因投资公司形成的财产权益和非财产权益的综合权利,但分红权只是股权中财产权益的权利之一。
三、个人股权转让流程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6、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7、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基本权利有什么

6. 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 代理 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疑; (四)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及本法的规定转让、赠与或 质押 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 清算 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7. 股东的基本权利都有哪些

股东的基本权利都有分红权、表决权、监督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以及转让权等。在股东未如实出资的情况下,可以限制其部分的权利。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基本权利都有哪些

8. 股东的基本权利都有哪些?

投资者购买了上市公司股票后,即成为该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上市公司股东主要权利包括知情权、表决权、建议权和质询权、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撤销诉讼权、股东直接诉讼权、股份回购请求权、独立董事提名权、提案权、股东派生诉讼权、临时股东大会请求权、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权、公司解散请求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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