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承担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4-05-09 07:54

1. 受托人承担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能要求赔偿。对于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委托人可以终止委托吗
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如果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
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二、代驾司机出了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若是由代驾公司提供的服务,这种情况下按委托合同处理。根法律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赔偿责任应该由代驾公司承担。
三、民法典规定居间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介合同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规定,居间合同也可能适用委托合同的规定而享有任意解除权。委托合同的规定是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所以居间合同参照委托合同享有任意解除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受托人承担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2. 受托人造成委托人损失怎么赔偿

受托人造成委托人损失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过失下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吗
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委托合同在合同签订时由哪个方承担责任
委托合同中的责任承担是:有偿委托的受托人负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因其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委托的受托人仅负有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其只有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委托合同双方互需负哪些义务?
有下列义务:
1、委托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负一定的义务。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2、当事人约定报酬或者依交易习惯或者处理委托事务的性质委托应支付报酬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委托人还有清偿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债务的义务。
3、受托人应在授权的范围内,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除紧急情况外,受托人擅自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对委托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受托人的一个重要义务是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4、当事人未约定转交时间的,经委托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受托人负给付迟延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受托人无偿为委托人办事,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要赔偿吗

受托人无偿为委托人办事,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如果不是故意、重大过失或者超越权限,是不需要要赔偿的。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受托人无偿为委托人办事,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要赔偿吗

4. 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否赔偿?受托人无偿为委托人办事,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要赔偿吗?

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过失下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一般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都能预见到,而行为人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致使损害后果发生。由于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没有报酬,因此,其承担责任相比有偿委托合同要轻一些。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都应当赔偿损失。
一、投标委托人所承担责任
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的活动,你的行为即视为委托人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超越权限的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二、应该怎样签订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
2、委托标的。也称委托事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这既可以是具体事物,也可以是利益。
3、受托的权限范围:在合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受托人只能在授权范围之内从事自己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从事有关事务,其后果应自己负责。
4、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合同中应明确委托事项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完成时间等具体要求。
5、委托期限:是指自委托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委托事项、全部清结之日止的具体时间,如超越这一期限为逾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约束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7、报酬支付: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是有偿合同,则应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数量、期限等。
8、违约责任: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以便合同一方违约时守约方、仲裁机构改革、人民法院在处理时有所遵循。
9、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是通过某仲裁机构解决,还是诉请某法院解决。
11、其他约定事项。

5. 受托人无偿为委托人办事,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要赔偿吗

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过失下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一般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都能预见到,而行为人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致使损害后果发生。由于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没有报酬,因此,其承担责任相比有偿委托合同要轻一些。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都应当赔偿损失。
一、被授权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被授权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有偿委托合同,因被授权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免费委托合同,因被授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委托人因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但是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在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当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受托人无偿为委托人办事,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要赔偿吗

6. 委托人可以请求受托人赔偿损失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受托人的连带责任适用情况
受托人的连带责任适用于共同受托的情况下。共同受托,也就是委托人委托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行使代理权处理事务。
在实践中,判断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1)共同受托的代理权必须是由数个受托人共同行使的。
所谓共同行使,是指数个受托人享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即平等享有、共同享有的代理权,处理事务时只有经过全体受托人的共同同意,才能行使代理权。
它与重复委托的区别在于:委托是将同一委托事务通过两个以上委托合同委托给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存在着多个委托关系;而共同受托是将同一委托事务在一个委托合同中委托给两个以上的受托人,这里只存在着一个委托关系,不过委托关系的一方为复数主体。
共同受托人对委托事务的处理权未做分割时,应视为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
(2)如果共同受托人中的一个受托人或者数个受托人没有经过协商而擅自单独行使代理权的,由此造成的损失,仍然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共同受托中的一个受托人与其他受托人协商后或者数个受托人共同协商后,单独或者共同实施的委托行为,其实施的委托行为应该被认为是全体受托人的共同行为,由此而造成损失的,所有受托人依法应当对委托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二、委托人的责任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人的责任怎么规定:
1)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按照自己的指令为法律行为;
2)委托人发现行纪人违反了合同时,有权拒绝接受因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3)委托人发现行纪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偿还费用;
4)委托人发现其委托的行纪人因行为而使财产或利益遭受损失时,有权请求赔偿;
5)委托人有向行纪人支付酬金的义务;
6)委托人有向行纪人偿还费用的义务;
7)委托人有接受行纪人的给付,并承担行纪人转交而来财产履行的义务。

7. 受托人什么时候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第三人致使受托人遭受损失,受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向委托人主张权利。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30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委托人应该对自己的委托行为负责,如果因为委托不当或者指示错误给受托人带来了损失,委托人当然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损失;此外,受托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才处理委托事务,处理事务过程中获得的收益均属于委托人所有,受托人应当将这些利益交还给委托人,因此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遭受损失的风险也应当由委托人来承担。这是基于民法公平的原则作出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公平原则。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第三人致使受托人遭受损失,受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向委托人主张权利。按照公平的原则,民法不具有惩罚的性质,因此,受托人是可以向第三人或委托人主张权利,但不可以同时向委托人和第三人主张权利。
一、受托人应当怎么处理其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物的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是否为有偿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显然该案为有偿委托合同,受托人应当负有如下义务: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报告义务;转交财产义务。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二、受托人需要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吗
受托人有义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委托人选择受托人是以对其能力(业务能力、专门知识)和信誉的信赖为前提,该合同的订立,既体现了委托人对于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信任,也表明受托人了解委托人和愿意为其办理委托事务的意志。这种彼此信任是委托合同赖以订立和存续的基础。因此,委托合同强调当事人的人身属性。这样就要求受托人应当亲自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人不得擅自将自己受托的委托事务转托他人处理。

受托人什么时候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8. 造成委托人的损失能要求赔偿吗

受托人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能否要求赔偿需要分情况。如果是有偿委托,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