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是否要缴纳所得税

2024-05-19 02:56

1. 中央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是否要缴纳所得税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同时,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他的都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央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是否要缴纳所得税

2. 政府扶持资金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世界是很多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的发展,都会推出很多的优惠政策,而财政补贴是经常用到一种方式,那么政府补助收入企业所得税要全额交纳吗?下面我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政府补助收入要不要全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要不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补助的类型而定,如果是专项拨付资金等情形的,不需要计算纳税额度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      根据各地在企业所得税执行过程中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补贴收入等几个具体问题的执行口径统一明确如下:      一、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三、企业的一切工资性支出,包括企业列入管理费的各项补助等,在确定计税工资和挂钩工资时,应全部计入工资总额。      四、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若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的,应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有盈余的,应依照对联营企业补税的有关规定,按投资方企业法定税率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的差额计算补税。      五、纳税人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六、企业按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在企业住房周转金中开支。企业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周转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主管税务局审核后可在税前列支。      七、凡设在经济特区等各类经济区域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适用15%或24%税率征税的,其中方投资者的分回利润,按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规定补税。      八、对企业购买财政部发行的公债之利息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应照章纳税。      九、私营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上缴的工商管理费,允许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如何确定的      新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确定为25%。同时,新税法还规定了三种情形下的优惠税率:      第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二、是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在新税法中将非居民企业的税率规定为20%,但现行政策规定该项所得是按10%的优惠税率征收的。      第三、是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原政策规定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新税法确定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步伐,推动我国产业升级换代,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便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

3. 财政支持资金是否要缴税?

  一、财政扶持资金
  (一)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扶持资金
  (二)财政扶持资金不用交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于所得税,符合不征税规定的不征税,否则要交所得税。
  二、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财政性资金规定: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第一条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贴息属财政性资金。该财政性资金应按上述规定确定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若属不征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若财政性资金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则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支持资金是否要缴税?

4. 政府的扶持资金在公司要不要交税

青岛中小型企业的扶持资金,不需要交纳增值税。


政府的扶持资金,有可能交纳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
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5. 可以用财政资金帮企业预交税款吗

可以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若企业取得符合上述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同时税务部门指出,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不需要办理减免税手续。【摘要】
可以用财政资金帮企业预交税款吗【提问】
可以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若企业取得符合上述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同时税务部门指出,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不需要办理减免税手续。【回答】

可以用财政资金帮企业预交税款吗

6. 政府的补助资金还要交税吗


7. 政府的补助资金还要交税吗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企业按规定缴纳的 ,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 ,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 、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对企业依照法律 、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扩展资料:
企业对于无条件的现金补助,应当在确认补助资产的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无条件的非现金补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在确认补助资产的同时计入资本公积。接受政府补助的非现金资产的初始计量,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
部分减免税款需要按照政府补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①小微企业销售额满足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免征的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的加工型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按定额扣减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减征的税额)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
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 、补贴 、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 、先征后退 、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
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参考资料:
云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的补助资金还要交税吗

8. 政府的补助资金还要交税吗?

政府的补助资金还要交税吗?政府的补助资金还要交税吗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按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