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一中7.9事件的调查

2024-05-01 10:57

1. 湘潭县一中7.9事件的调查

头缠绷带、血迹斑斑、走路一瘸一拐的女子张伟向记者提供的现场手机视频显示:湘潭县一中校园门口,一群警察不停地追赶几名男子,抢夺相机,并将其制服掳上警车,那几名男子就是张伟的老爸张立民以及老公肖晗旭,还有其同学王刃。一名高二女生告诉记者:那场面太可怕了,警察在校园内打人,见手机就抢,见相机就砸,如同电影里面的恐怖镜头。记者调查了解到:湘潭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维权者张立民等人实施刑事拘留,一起经济纠纷引发的矛盾很快演变成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事情经过耐人寻味。据张伟和她的母亲介绍,当天下午3时许,张伟来到湘潭县一中找到该校采购部主任陈毅波,要求结算供货款。因陈毅波与张伟在结算价格上存在争议,陈毅波便在电话中对其进行辱骂。张伟要求他赔礼道歉,却遭到对方严词拒绝。无奈之下,张伟想通过学校的总务主任李军和校长协调,解决此事,而学校各级领导都以有事、开会等理由推诿。张伟只得继续给陈毅波打电话,陈毅波就在电话里骂人。等了很久,陈毅波才跌跌撞撞来到学校办公室,大家都闻到他身上有很浓重的酒味。一进门张伟质询陈毅波为什么要在电话里骂人,陈毅波二话不说,伸手抓住张伟的头发就把她往门外猛推,张伟60多岁的母亲赶忙扶住女儿也被打翻倒地。张立民老人害怕酒后的陈毅波控制不住情绪继续打人,想抱住他,结果被陈毅波一顿拳打脚踢瘫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从湘潭县一中退休的张立民质疑:“陈毅波身为湘潭县一中的采购部主任,竟然酗酒上岗,满嘴酒气,并且言语如此粗鲁,辱骂供货商,他到底有多大的权利可以让他胆大妄为、出手伤人呢?”张伟告诉记者:“陈毅波是湘潭县一中的采购部主任,手中掌握着供货商的宰杀大权,本来每个月的28日是结账日期,但是已经7月8日了,我们垫了已经有7万多块钱,学校为什么迟迟不给我结账呢?” 求见领导赵罗海竟然不闻不问记者在医院见到受伤住院的张伟,这名弱女子头缠绷带,眼噙热泪,对湘潭县一中的做法百思不得其解:“既然是供货商与校方采购之间的货款问题,为什么校方不但不积极的解决问题,反而要将供货商打伤住院呢?这里面到底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张伟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因为价格的事情,我已经三番五次告知陈毅波主任,油的价格有波动,成本上涨,他都允诺知道,但是没有要求我们提出书面申请,于是这次结款,我们的价格就和他们的预算价格不一样。他们也有自己的市场价格调查员,但是,为什么只有我们的货价有涨有跌,别人却是每个月同一个价格,这里面存在暗箱操作。”张伟说:“我们受伤住院后,给赵罗海校长打电话要求协商处理陈毅波打人一事,赵罗海校长不但不进行安抚慰问,还扬言:‘这事我不管,要找就找政府。’请问,供货商在一中校园内办公室被打,其中一个还是一中刚退休的员工张立民,曾在一中后勤部上班,还有两个也是职工的家属,校长竟然能做到不闻不问,那么又是谁给予校长这种权力呢?更何况他还是一个省人大代表呢!人大代表不是为人民吗?”无奈之下,7月9日,受害人张立民带领女婿肖晗旭以及司机王刃将3台小车开到湘潭县一中大门处,要求面见赵罗海校长解决问题。然而,湘潭县一中对张立民等人采取“不予理睬”的漠然态度,致使矛盾升级,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据知情人介绍,湘潭县一中虽然已经放假,但该校为了“应试教育”和获取丰厚经济利益开始了大规模的“暑假补课”。记者发现,该校几乎每栋教学大楼的教室快要爆棚,从“408”到“431”,至少有近1000名学生参加了重点班、实验班、奥数班、普通班等班的补课。因此,张立民等人堵塞在校门口的3辆小车就对学生们的进出校园带来了不便。张伟说:“赵罗海校长为什么不愿见我们呢?其实只要他答应见我们,我爸就会马上把车子开走的。”令人遗憾的是:2013年7月9日下午,赵罗海校长却采取了“招警抓人”致使事态升级的错误做法。武力清场 一场不该发生的“冲突”2013年7月10日,记者来到湘潭县公安局天易派出所。经了解,受害人张立民等3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日,记者在网站上看到了湘潭县公安局发布的一则《关于处置围堵校门事件的情况通报》:关于处置围堵校门事件的情况通报2013年7月8日13时许,张某的女儿到湘潭县一中与食堂采购员陈某协调供货价格,协调不成双方发生争吵,17时许,张某夫妇与女儿、儿子四人到学校与陈某再次发生争吵,双方发生打斗,各有受伤。7月9日9时,张某和女儿以及肖某等人以被打受伤到学校讨要说法为由,纠集王某等人将十多台轿车堵在湘潭县一中校门口。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及政府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做疏导工作,但张某等人不听劝告,继续围堵校门,致使湘潭县一中的教学、招生、生活等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许多无法进出校门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纷纷拨打报警电话要求公安机关对这一恶劣行径进行严厉打击。在反复做工作无效后,下午17时30分许,我局调派警力进行果断处置,对张某等人实施强制带离。 目前,为首的张某、肖某、王某等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湘潭县公安局网络发言人据受害人张伟回忆:“湘潭县公安局的这则通报严重背离事实,其‘纠集10多台轿车’与事实严重不符,真相是湘潭县公安局兴师动众,出动10余辆警车,不分青红皂白,见手机就抢,见相机就砸,对张立民等人实施拳打脚踢,许多路人和学生偷偷拍摄了这个场面。”记者找到一名高二女学生,她对警察在校园内“暴力执法”表示不理解,她打开手机播放了一段“警察打人”的视频。为了了解事件真相,记者查阅了“湘潭县一中贴吧”,一则高中学生的帖子引人关注:湖南省湘潭县一中2013年7月8号左右,一名学校工作人员(不知道是老师还是食堂工作人员)把一家长打伤(据说是家长,是一名妇女,躺在一车子里面,车子停在校门口),把人打进了医院,后来被打的在9号中午叫来一些车子堵住校门口要求给说法,后来据说下午学校叫来四十多名警察,冲上来就打人,强行把车辆拖走,路过的学生和大人拍警察打人,被警察发现后冲上来就把手机砸了,还动手打人(警察打人是听同学说的,当时放学有很多学生看见了,当时我出校门的时候还没来警察,和同学去玩了,所以不太清楚事情经过,等我们玩完回来就发现有一堆警察准备离开,正在拖车,还有救护车也来了,但是很多学生和大人都看到了)。学校的校长是教育局副局长,学校是全国百强高中。我只想说如果警察打人是真的,那我真没想到学校为了维护声誉竟然能用出这样的手段,平时教导我们遵纪守法,结果却做出这样的事情(据说当时政教处的人看着警察动手打人)。我不知道警察究竟是否动手打了人以及摔手机,我希望同学说的不是真的,否则真令人寒心。详细情况可以进湘潭县一中吧查看。

湘潭县一中7.9事件的调查

2. 湘潭县一中7.9事件的介绍

湘潭县一中供货商张伟在价格结算上与该校采购部主任陈毅波发生争执,中午酗酒后的陈毅波将女子张伟、老人张立民等人打伤。7月9日,张伟等人来到学校讨要公道,要求面见校长解决问题,然而,该校校长赵罗海不是及时化解矛盾,而是漠视供货商的正当诉求,自恃“湖南省人大代表”光环,采取了“招警抓人”的错误做法,致使校园内上演了一出严重暴力事件,许多人的相机、手机被抢砸,3人被刑事拘留,社会反响巨大。

3. 湘潭市一中为什么不好了

一、违反国家法令法规

1、教育部〔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悲剧发生在补课期间,湘潭市一中的周六的补课不具有合法性,补课造成学生学习压力过大,以导致悲剧的发生。

2、未成年人在校学习期间,学校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完全监护人,在校补课期间发生意外坠亡,学校需负全责。《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该生放学后长时间滞留并在校发生意外坠亡,学校监管失职、督促失察、监护不到位。

3、学校的校舍存在年久失修、建筑不规范(没设置防护网)。《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学校缺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工作机制,湘潭市一中没有对该生进行心理健康的教育了解,且没采取积极干预措施。《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应当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方法和措施。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辅导等服务。

二、学校存在严重的管理问题

1、监控室形同虚设!经查看公安取证,该生在六楼徘徊时间长达十几二十分钟,来来回回四次,第一次探出头去看看,缩回来抱头蹲下,第二次攀爬出去再攀爬回来,在走廊上来回走动,第三次攀爬出去双手反扣护栏往下看,再攀爬回来,抱头蹲下,第四次攀爬出去绝然跳下……期间,如果监控室正常值班,就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挽救!!但没有,这种失职导致的后果如此惨重,性质极其恶劣(此过错不可饶恕,令人发指)!!政治态度极其不端,责任意识极其缺失!

2、教学楼的安全护栏形同虚设,不符合中小学校的建设要求,反而利于攀爬!护栏墙体部分约1.2米,不锈钢栅栏间隔距离可同时钻过两个成年人!

3、周末期间,事发教学楼没有及时上锁,虽然每一层楼都安装了下锁装置,但仍然是形同虚设,六层楼里没有哪一层上了锁,导致放学一小时后还有孩子在教学楼出入,为该生提供了死亡便利!

4、家校沟通机制运行不畅。6点多家长发现孩子放学后没有按时回家,在家长群(201814家长群)询问放学情况,班主任在群里要家长联系电话,说明学校根本就没有保存学生提供的家长联系方式(家长曾给校方提供过两人以上的联系方式),根本没有建立完善有效的家校联系制度,紧急情况下居然是通过这种方式联系家长!!

三、学校教育问题

1、学校办学的价值取向是“立德树人”,对学习成绩下滑的学生,做了什么努力,怎么做的,过程依据是什么?

2、公安案情反馈会上提到,学生情绪波动起伏不定已有至少半年以上的时间,从去年到现在,学校没有发现,没有谈话,也没有通知提醒家长学生的在校异常。

3、学校对于留守或寄养的学生,是否建立了危机干预库,该生是否入库?是否有常规谈心谈话及记录?是否有日常思想动态跟踪及记录?是否定期向家长反馈异常信息及鉴定安全告知书?皆无!

四、紧急救援问题

1、事发后,没有通过110平台报警,而是打了干警的私人电话,程序上是否合法合规?且从事发到出警,间隔近半个小时。

2、放学时间距事故发生时间有1个小时,学校没有清楼。

3、下午7点多才通知家长,离事发2个多小时。学校危机排查时间是正常排查时间的3倍还有多!学校处理不及时、不到位!

湘潭市一中为什么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