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怎么还

2024-05-04 18:01

1. 地方债务怎么还

法律分析:一般债务本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发行一般债券等偿还。一般债务利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等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一般债券偿还。
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债券到期本金、利息以及支付发行费用。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转贷协议约定,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缴纳本地区或本级应当承担的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资金。

地方债务怎么还

2. 地方债务怎么还?

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

3. 地方债还不上怎么办

1 债务纠纷,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担保人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的,需要债权人到法院提起诉讼。3、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或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债务人会受到处罚。
一、政府欠债不还怎么办?      1、 债务纠纷,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担保人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需要债权人到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或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债务人会受到处罚。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在上文中为大家解决了政府欠债不还怎么办的,大家可以具体了解一下。政府欠债不还首先大家也是可以考虑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就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觉得是政府欠债,政府拥有权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家不要担心这个问题。

地方债还不上怎么办

4. 地方债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5. 地方债到底是什么

地方债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也是地方政府的债务凭证。地方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隐性债务是指在计划经济时期下,劳动者个人对养老保险不作任何投保,养老金由国家承诺。显性债务是指有法律明确规定、政务部门公开承诺或由政务部门的特定政策形成的债务。资料扩展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务部门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工资、国有粮食企业亏损新老挂账、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除了明确的负债外常表现为未支付的应付支出。隐性债务包括政府部门担保债务、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在出现金融机构清算等情况时政府部门将承担资产损失。这些债务缺少有效、统一的监测、管理制度,隐蔽性强,已成为我国地方债务风险的主要出险区。风险原因我国地方债务风险的形成是转轨时期政府部门财权、事权分配不协调,举债意愿与举债约束失衡的结果,具有独特的生成逻辑和发展路径。首先,转轨时期地方政府过于庞大的事权与有限的财权之间的矛盾是形成地方债务风险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其次,地方政府强烈的投资冲动与投资约束不足之间的矛盾导致借贷投资居高不下。

地方债到底是什么

6. 地方债到底该怎么还?

  四万亿政策所遗留下来的问题正成为困扰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老大难。财政刺激时,各级政府花起钱来毫不手软,而当巨额债务到期需要清偿,却纷纷一筹莫展。问题棘手,只能想方法规避风险。数据显示,中国2012年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可能比此前预期的更大,据路透社的计算,2011年应偿地方债可能已有近5000亿元人民币获得展期,占当年应偿还债务总额的近两成。此前中国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7万亿元,其中,2011年应偿债规模为26246.49亿元,占比24.49%。
  到目前为止,中央政府在地方债问题上尚没有给出统一的答案,目前采取的措施之一是债务展期。但即使正在进行的展期,也只是在拖时间,把问题留给未来,而不解决根本问题。或许因政府换届在即,本届政府已处于留守期,以稳定过渡为要务。不过,借来的钱始终要还,如果考虑复利因素,债务只会越滚越多,越拖越沉重。这也意味着,对于下届政府而言,地方债势必成为早期的工作重点,注定无法绕开。
  其实,债务问题之于中国并不陌生,甚至于贯穿整部改革开放史。90年代早期的三角债,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的国企债及商业银行债,中国政府处理债务问题的经验与能力当世罕有匹敌。这也是市场对政府有能力化解地方债问题的主要信心来源。回溯历史,过去国企债务的偿还采用了债转股及剥离坏账的方式,本质上是财政变相埋单;银行债务则依托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洗白资产负债表,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革,包装上市,通过金融抑制保护利差,创造充足的利润空间,利用高增长予以消化。如今,面对政府债务的压力,还能把债转股再来一次吗?
  但这次并不完全一样,至少,通过金融抑制保护银行的旧路将再难走通,因实体经济发展使得利率市场化改革已成当务之急,银行们坐地生财的日子将指日告终。在这一点上,央行行长言存款保险制度将择机出台,已是改革的楼梯在响。同样不可行的还有中国的超高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中国的国企及银行业能够从亚洲金融危机中得到迅速复苏,须归功于2001年入世后的入世红利,经济的高速增长是化解债务的主要力量。但时过境迁,目前中国经济虽仍能保持8%以上的增速(2011年为9.2%,2012年安邦预期为8.5%-9%),但经济减速也已成定局。时下中国各界讨论的最多的已非增长,而是软着陆、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在此背景下,除非寻找到新的增长点,往日的光辉恐再难重现。

7. 什么是地方债?

地方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工资、国有粮食企业亏损新老挂账、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

什么是地方债?

8. 什么是地方债?

地方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工资、国有粮食企业亏损新老挂账、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