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能否兼任党小组长

2024-05-10 16:05

1. 支部委员能否兼任党小组长

可以兼任的。党小组长是党支部设立的党小组的负责人,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组织委员做好对本小组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工作。需要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密切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党性修养,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正式党员。 党小组长必须是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留党察看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任期与党支部委员会相同。 以下三种情况下可由党支部指定: 1、临时组建的党小组,由于建立时间短,党员之间不很熟悉; 2、联合党小组,组建时党员互相不熟悉; 3、党小组中只有一名正式党员。 综上,只要符合条件,支部委员应该可以兼任党小组长。 扩展资料: 在党的支部里面,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生产、学习等实际需要划分党小组,是为了具体地组织、推动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指示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对党支部来说,许多工作要通过党小组进行,做好党小组工作是做好支部工作的基础。 因为党小组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要求最了解,便于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和检查党员贯彻支部决议、进行群众工作等。所以,支部要经常注意加强党小组的工作,切实发挥党小组的作用。 党小组长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小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的任期一样,可在改选支部委员会的同时改选党小组长。因为党小组不是一级组织,所以党小组长也不是党内的领导职务,他只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骨干。

支部委员能否兼任党小组长

2. 党支部书记可以兼任党小组组长吗

党小组长可以由党支部书记担任。不担任党小组长的话,党支部书记是一名党员身份参加小组会的。必须是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留党察看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任期与党支部委员会相同。
党小组长,是党支部设立的党小组的负责人,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组织委员做好对本小组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需要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密切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党性修养,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正式党员。如果无法选举,以下三种情况下可由党支部指定:
1、临时组建的党小组,由于建立时间短,党员之间不很熟悉;
2、联合党小组,组建时党员互相不熟悉;
3、党小组中只有一名正式党员。

扩展资料:
党小组组长的产生和主要职责
党小组长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
小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的任期一样,可在改选支部委员会的同时改选党小组长。因为党小组不是一级组织,所以党小组长也不是党内的领导职务,他只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骨干。
党小组长的职责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
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按时收缴党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支部书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小组

3. 党小组长怎么产生

党小组长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
党小组长是党支部设立的党小组的负责人,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组织委员做好对本小组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工作。需要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密切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党性修养,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正式党员。

扩展资料:
党小组长职责:
1、组织好党员的学习;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
3、按时召集和主持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4、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应本小组的情况;
5、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6、协助党支部做好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7、协助党支部做好评议党员和收缴党费工作;
8、认真执行党小组的各项制度,开展党小组的各项活动;
9、适时总结本小组的工作。

党小组长怎么产生

4. 党小组长怎么产生

党小组长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
党小组长是党支部设立的党小组的负责人,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组织委员做好对本小组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工作。需要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密切联系群众,有一定的党性修养,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正式党员。

扩展资料:
党小组长职责:
1、组织好党员的学习;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
3、按时召集和主持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4、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应本小组的情况;
5、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6、协助党支部做好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7、协助党支部做好评议党员和收缴党费工作;
8、认真执行党小组的各项制度,开展党小组的各项活动;
9、适时总结本小组的工作。

5. 党小组的支部委员

支部委员是支部委员会的成员,他在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向党小组传达布置工作时,是代表支部委员会的,在组织上他和党小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同时,支部委员又是党支部的一名普通党员,应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的活动,在党小组会上,只要他不是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向党小组传达布置工作,他的发言就只能代表个人意见,他和党小组的关系就是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在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时,支部委员也是一名普通党员,支部委员自己也应该把自己放在普通党员的地位,虚心接受党小组的批评监督,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带动小组的其他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定。

党小组的支部委员

6. 党小组组有组织委员吗?

有的.. 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在村党支部集体领导下,做好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具体职责:一是了解和掌握本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组织的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二是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三是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根据本支部的情况,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四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有的村党组织不设纪检委员,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也由组织委员负责。【摘要】
党小组组有组织委员吗?【提问】
有的.. 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在村党支部集体领导下,做好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具体职责:一是了解和掌握本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组织的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二是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三是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根据本支部的情况,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四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有的村党组织不设纪检委员,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也由组织委员负责。【回答】

7. 请问,村党小组支部书记可以直接任命吗?如可以就不用开党小组成员会

不能。现在中国农村支部书记换届选举采取的是“两推一选”。
“两推一选”是目前全国各农村党组织实行最广泛的一种换届选举方式,是指产生村党组织候选人的过程,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两推一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其具体环节如下:
(一)党内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对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进行评议,推荐下届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应占本党组织全体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群众推荐。可由全体村民推荐,也可采取村民代表推荐。为确保村民推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参加推荐的范围应当包括下列人员:上届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村民小组正副组长,村属企业负责人,本村籍退休干部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三)乡镇党委确定正式候选人。乡镇党委应根据推荐情况,按照村党组织职数2倍的人数确定初步候选人,并组织力量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然后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比例的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党内选举。召开村党组织全体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经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请问,村党小组支部书记可以直接任命吗?如可以就不用开党小组成员会

8. 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会吗

法律分析:支部委员是支部委员会的成员,他在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向党小组传达布置工作时,是代表支部委员会的,在组织上他和党小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同时,支部委员又是党支部的一名普通党员,应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的活动,在党小组会上,只要他不是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向党小组传达布置工作,他的发言就只能代表个人意见,他和党小组的关系就是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在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时,支部委员也是一名普通党员,支部委员自己也应该把自己放在普通党员的地位,虚心接受党小组的批评监督,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带动小组的其他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