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前5的再保险公司

2024-05-17 10:02

1. 全世界前5的再保险公司

全球前10大再保险公司名次公司名称国家普通保费寿险保费1慕尼黑再保险集团德国13072.33882.52瑞士再保险公司瑞士10265.75428.03通用/科隆再保险公司美国5830.02005.04GE全球再保险公司美国5551.01841.05汉诺威再保险公司德国4837.91579.66劳合社英国5743.67格宁环球再保险集团德国3462.31037.48斯考再保险公司法国2809.2493.79安盛再保险集团法国3294.810安联再保险集团德国2419.57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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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前5的再保险公司

2. 全球再保险公司 排名

全球十大保险公司排名:1、慕尼黑再保险集团;2、瑞士再保险公司;3、通用/科隆再保险公司;4、全球再保险公司;5、汉诺威再保险公司;6、劳合社;7、格宁环球再保险集团;8、斯考再保险公司;9、安盛再保险集团;10、安联再保险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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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球四大上市保险公司

国内四家央企保险公司分别为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平(非太平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寿,公司成立于1949年。2013年,总保费收入达3868亿元,境内寿险业务市场份额为31.6%,总资产达24071亿元,是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连续12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排名第94位;连续7年入选世界品牌500强,位列第237位。所属寿险公司继2003年12月在纽约、香港两地同步上市之后,又于2007年1月回归境内A股市场,成为内地资本市场“保险第一股”和全球第一家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并已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上市寿险公司。中国人保,世界五百强之一,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在全球保险业中属于实力非常雄厚的公司。公司标志为英文PICC。目前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中国人保还持有中诚信托32.35%的股权。股改后第一任董事长兼总裁吴焰。《财富》世界500强2013年排名第256位。中国太平,1929年11月20日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2001年重新进军中国内地市场。2012年列入中央管理,总部设在香港。中国太平,险种齐全,服务广泛:业务范围涵盖寿险、产险养老保险、再保险、再保险经纪及保险代理、电子商务、证券经纪、资产管理和不动产投资、养老产业投资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保险服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2001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运营,公司资本金约300亿,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现有15个职能部门,营业机构包括总公司营业部、18个分公司和6个营业管理部,已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并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向俄罗斯、巴西、南非和迪拜派驻了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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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四大上市保险公司

4. 全球四大保险公司哪四个

中国四大保险公司有:中国平安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公司”,“集团”)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世界500强企业,2015中国保险公司市值第一,至今已经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世界500强企业.先后在上海和香港上市,通过6000多个分支机构,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投资理财和资产管理服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我国最大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业务涵盖财产险、寿险、养老险、资产管理、海外业务、电子商务等多领域。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世界五百强之一,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在全球保险业中属于实力非常雄厚的公司。公司标志为英文P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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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全球第四大保险市场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情况分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96%。而其中,国有独资的人保、中国人寿则几乎占去保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占去了寿险市场份额的77%,人保占去了产险市场的78%。而机动车险市场中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就占82%。这就是说,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这种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特别是以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之一。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5%。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而论,年保费收入一般都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10%左右,而我国1998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在世界排名70位左右。按人均保费计算,仅为100元人民币,虽然较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的人均不到10元人民币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在世界排名第80位左右。当然,我们要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人均保费2000多美元的水平还有距离。因为,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经济还不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同时又说明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中国居民的保险意识与投资意识还要有一个提高过程。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基本上都设置在北京和中国沿海城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虽然在大陆已普遍设立,但多数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这种分布上的不均衡,对中国保险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尤其是外资公司与合资公司,虽然其数量已占大陆保险公司总数的56.7%,但它们100%分布在沿海与发达城市,又没有遍布的分支机构,所以其市场份额仅占0.69%。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粗放式经营与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简单与供给不足,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是经营水平较低的显著特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寿险产品品种并不少,但产品结构雷同和保险责任不足,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呼声。中国保险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保险专业教育又有保险专业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到30%,其中既了解国际保险市场又懂得精算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人才更是毛凤鳞角。这都表明了当前中国保险经营水平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相对来说两头大中间小,即保险主体与保险市场发展很快,而中介组织发展缓慢。到目前为止,按照规定程序正式批准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仅9家、经纪公司3家。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十几年来,我国重视直接保险市场的建设,忽略了对再保险市场的培育,导致国内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分保计划安排不当经常造成损失;同业间信任不足,再保险行为不规范,外币保险业务过份地依赖国外再保险市场。与此同时,我国对保险监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保险监管机关建设和监管力度与保险业的发展一直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还基本上处于被动的监管状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不够。对于关系到保险行业稳定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再保险安排等重要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至于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还缺乏严密、完善的成套法律法规。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近20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10年之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保险市场体系化。从市场体系架构来看,原保险市场较大,再保险市场很小;市场发展很快,监督和法规发展较慢,保险中介混乱,违规代理严重,权力运作、官方管制使各保险主体在市场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自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经营业务专业化。就专业经营水平而言,尤其是同国际上专业化保险公司相比,我国保险专业经营水平还很低,发达国家在产险与寿险领域内都有专门的公司,如专营火灾险的公司、专营健康险公司、专营机动车险的公司、专营农业险的公司等等。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市场竞争有序化。近几年,中国保险市场处于一种严重的无序化竞争状况,其结果既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搞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最近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提出了加强保险监管的一套完整工作思路,这就是:加强保险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保险业自我约束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保险法规和完善保险机构体系与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保险监管,防范与化解经营风险。保险产品品格化。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商业保险会更加深入人心,企业与居民在逐步提高保险意识的同时,对保险的选择意识也不断增强,投保需求呈多样化和专门化趋势。它们从自身利益和需要出发,慎重选择。在这种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而保险产品价格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也将实行市场化。可以预见,名牌产品+合理价格+特色服务将是未来保险市场竞争的刹手锏。保险制度创新化。从目前的状况看,我国的保险创新尽管有所发展,但还很落后,积极开展保险创新,既是历史发展的潮流也是推动我国保险业变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一方面通过加强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风险管理和技术创新实现集约化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在国内资本市场逐步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逐步放宽的基础上,将大量的准备金所形成的巨额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渠道投资房地产、股票、各种债券,实现投资多元,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在加快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接受外资保险公司资本投入的同时,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或者购买外国保险公司的股份,甚至收购一些外国的保险企业。在险种开拓上,积极发展核能、卫星发射、石油开发等高科技险种,在业务经营上,通过再保险分入分出或国内外公司相互代理等形式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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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第四大保险市场

6. 中国前五再保险公司

中国保险公司的排名情况寿险公司排名情况综合分析在进入前25名的中国寿险公司中(详见附录表格3),前三名——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不仅在中国被列为前三,而且他们也跻身亚洲前150家保险公司的前十名。这显示了中国保险公司在亚洲的强大竞争力我们用六项测试对在中国的寿险公司样本进行竞争力分析。Ⅰ.市场规模三家老牌中资公司——国寿、平安和太平洋——稳居规模指标的榜首。在市场规模的各项指标中,中资公司遥遥领先。虽然友邦凭借其领先一步进入国内市场的优势挤入前10名,中意人寿和中英人寿也因大量的银保业务在外资公司中居于领先地位,但与熟悉国内市场规则和中国文化的中资公司相比,外资公司在中国要达到其规模,仍需很长时间。Ⅱ.资本能力据计算的三个指标来看,排名在前的主要外资公司都是小型或中型外资保险公司。原因可能在于,中国保险业在没有得到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发展迅速。在净保费和所有者权益比率中,AIG排名第一。净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中,新华人寿排名第一位,经过几年的努力,这家偿付能力曾经不足的公司已摆脱了困境,步入稳步发展轨道。泰康、平安、太平人寿也以雄厚的资本能力入围前10名。Ⅲ.赔款准备金在这一指标中,中国公司在亚洲的排名普遍不高,原因可能在于业务扩张较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寿和生命人寿两家公司不仅在市场规模指标中排名前10位,在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的分项指标中也进入前10名,说明他们对保险风险的控制能力超过其他中资公司。Ⅳ.盈利能力国内四家最大的公司——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中国太平洋人寿和泰康人寿——都排在资产收益率的前列,其中三家达到最高的资本收益率和盈余。这充分体现了这些公司创造利润的强大能力。但在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总排名中,居于首位的国寿则退居第6,暗示该公司在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上还需要花工夫。费用率计算中,AIG仍然排名第一,只有三家中资保险公司入围前十,说明中资公司目前还存在盲目扩大规模而忽略效益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友邦虽然在国内寿险业的费用率排名中居于首位,但在亚洲总排名中其仅处在第116名。会计准则的差异固然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国内市场竞争激烈,使各保险公司不得不花费大笔的营销费用来保住市场份额,也是不争的事实。赔付率指标中,位于前10名的绝大部分是成立时间不长,业务量较小的新公司,这与人寿保险业务的长期性有关,保费收入与赔付时间间隔较长,一些新公司业务尚未进入赔付高发期。Ⅴ.资产流动性流动性指标包括三个计算比率:投资资产比率、当前的流动性以及整体流动性。中国人寿及生命人寿在投资资产的比率上名列前茅,太平洋人寿处于第4位,平安人寿和泰康人寿在10名之外,说明这些大型公司在资产管理上还需要加强。在当前的流动性排名中,民生人寿、太平人寿虽然在国内进入前十名,但在亚洲的排名则在第90名以后。此外,在国内寿险整体流动性排名中,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和中国人寿跻身前十名。Ⅵ.经营稳定性经营稳定性测试包括两项指标:净保费收入变化,资本及盈余变化。净保费增长率指标上,四家大型公司和太平人寿进入前10名,说明中资公司在控制业务规模上能同时兼顾安全和发展。但是,在资本盈余变化指标上只有中国人寿和新华人寿排在前十名,这说明大部分中资公司的资本金仍未能跟上业务的快速扩张。国内寿险公司前10名分析第一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寿险公司的排名中,中国人寿在市场分额和利润两方面排名第一,赔款准备金充足率上排名第一,流动性和稳定性上分别排名第4和第7。鉴于此,虽然该公司的资本能力方面比其他保险公司略低一筹,但是从综合能力来看仍位居首位。第二名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总体竞争力排名为第二位,主要因为其在市场规模上排名第2位,盈利能力排在第3位,资产流动性也很靠前,排在第5位。其他指标上,其资本能力比较靠近行业平均水平,排名第10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和经营稳定性则相对靠后,都在第15位。由于其净资产增长率太低,以至于公司稳定性相对较低。第三名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人寿的市场总体竞争力排名第三。这主要得益于其较强的资产流动性(第1名)、市场规模(第3名)和较高的盈利能力(第5名)。但是该公司在其他指标上的表现则略逊一筹。其中,资本能力排在第12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排在第13名,特别是经营稳定性,在我们所统计的25家寿险公司中排到第24名。同时,由于净资产增长率太低,导致其总体稳定性相对较低。第四名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人寿的综合竞争力在国内排在第四位。其在资本能力和盈利能力中,均排在第二位,资产流动性高(第2名),市场规模相对靠前(第6名),但经营稳定性和赔款准备金充足率表现欠佳,仅排在第19名。第五名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的综合竞争力排在行业第五位。这主要得益于其排名第一的盈利能力。另外,该公司在市场规模和资本能力上,均排在第4位。但其他指标,如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第18名)、资产流动性(第19名)、经营稳定性(第18名)则相对靠后。第六名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在国内的综合竞争力排名第6,得益于其良好的稳定性和资产流动性,这两项测试中,其在行业内均排名第3位。此外,该公司的市场规模排名第8位。其它指标排名居中,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资本能力排名为10位,赔款准备金排名第12位,盈利能力排名为第12位。第七名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宏人寿是国内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在第7位。其中,经营稳定性排在第2位,资产流动性排在第6位,盈利能力排在第7位,赔款准备金排名第8。另外两个指标——市场规模和资本能力——排名比较靠后,分别为第17位和第15位。第八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作为一家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在第8位。新华人寿的优势在于其市场规模(第5名)、经营稳定性(第8名)和盈利能力(第9名),但其资本能力(第20名)、流动性(第17名)、赔款准备金(第24名)则相对靠后。第九名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是由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与美国安泰保险集团合资成立的保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第9。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于其稳定性(第6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第6名);表现尚好且超过平均水平的是盈利能力(第11名)和资产流动性(第12名);但在资本能力(第19名)、市场规模(第20名)等方面则表现较弱。第十名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一家获准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独资寿险公司,友邦的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其资本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规模,比较突出的表现在资本能力(第1名)、盈利能力(第5名)、市场规模(第7名)。稳定性(第10名)和资产流动性(第13名)也都表现良好。其不足主要表现在赔款充足率排名较低(第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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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国有哪些再保险公司

什么是再保险保险是保户将其所承担的危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保险基金,依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再保险是分出人与接受人之间订立再保险合同,根据这种再保险合同,分保接受人对分出人由于所承担的责任或承保的危险发生赔款而受到经济损失给予补偿。再保险也是保险的一种,它和保险一样,都是危险的承担、分散和转让。再保险是保险的一种,但与保险有许多不同之处,其特征表现为:(一)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保险人,一方是再保险分出人,另一方为再保险接受人。(二)再保险合同中的标的,是再保险分出人所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是非物质的。(三)所有再保险合同,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都实行补偿原则。再保险是再保险人与原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原保险人将承保的被保险的危险转移给再保险人保险的合同行为,是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的独立合同。所以,原保险不存在,再保险即无从成立。再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业务,须向原保险人提供履行其义务的保证。方法是由原保险人提存保费准备金,或由再保险人提供信用证明等。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第一条为促进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规范再保险公司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再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依法登记注册专门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公司。第三条设立再保险公司应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依据业务经营范围,再保险公司可以分为人寿再保险公司、非人寿再保险公司和综合再保险公司。第四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再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以下全部或部分业务:(一)人寿再保险业务1、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2、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3、国际再保险业务。(二)非人寿再保险业务1、中国境内的再保险业务;2、中国境内的转分保业务;3、国际再保险业务。(三)同时经营上述(一)、(二)两项的全部或部分业务。第五条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外国保险公司的出资应当为可自由兑换货币。第六条再保险公司应当聘用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第七条投资再保险公司的中资股东应符合中国保监会《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其持股比例和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投资中外合资、外资独资再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应符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第八条外国再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其营运资金标准和设立要求,适用本规定。第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再保险公司在内地设立的分公司,比照本规定。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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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哪些再保险公司

8. 再保险公司排名

你好,再保险公司排名如下。【摘要】
再保险公司排名【提问】
你好,再保险公司排名如下。【回答】
【回答】
再保险公司,也称分保或"保险的保险",指保险人将自己所承担的保险责任,部分地转嫁给其他保险人承保的业务。再保险业务中分出保险的一方为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的一方为再保险人。再保险人与本来的被保险人无直接关系,只对原保险人负责。作为保险市场一种通行的业务,再保险可以使保险人不致因一次事故损失过大而形成对赔偿责任履行的影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