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2024-05-09 13:24

1. 长江委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正局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长江委水文局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正局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所辖8个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环境监测中心)分布在昆明、重庆、宜昌、荆州、襄阳、武汉、南京、上海。
长江委水文局是为国家水利事业和长江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等开展流域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水资源监测、水环境监测评价、河道水库测绘、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气象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文自动测报、河道泥沙演变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水文机构。

关于长江委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于1950年2月。
1988年国家授权长江委在长江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1994年后水行政管理范围由长江流域扩展到西南诸河,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采砂管理、河湖管控、行政许可服务与监督执法等工作不断强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长江委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2. 长江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于1950年2月。一、长江委是国企还是央企: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2、国企。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3、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代长江委人在认真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完成了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为代表的大量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先后承担了荆江分洪、丹江口、隔河岩、万安、江垭、葛洲坝和三峡、南水北调、长江重要堤防等一系列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科研、监理和建设工作,为治江事业创造了震古烁今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二、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企业待遇:1、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企业待遇还是非常不错的,平均工资为5801元/月。2、其中50%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5000-6000元/月,25%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4000-5000元/月。3、据分析数据统计,年终奖平均11000元。还有五险一金和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工的话又有年终奖,那么也是管住的,会有相应的餐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二条 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长江流域,是指由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以及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3. 长江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于1950年2月。
一、长江委是国企还是央企: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
2、国企。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
3、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代长江委人在认真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完成了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为代表的大量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先后承担了荆江分洪、丹江口、隔河岩、万安、江垭、葛洲坝和三峡、南水北调、长江重要堤防等一系列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科研、监理和建设工作,为治江事业创造了震古烁今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
二、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企业待遇:
1、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企业待遇还是非常不错的,平均工资为5801元/月。
2、其中50%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5000-6000元/月,25%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4000-5000元/月。
3、据分析数据统计,年终奖平均11000元。还有五险一金和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工的话又有年终奖,那么也是管住的,会有相应的餐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二条 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长江流域,是指由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以及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长江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4. 长江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武汉长江大桥是1957年建成的。武汉长江大桥是苏联援华156项工程之一,于1955年9月动工,1957年10月15日正式通车。武汉长江大桥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蛇山和汉阳龟山之间,是万里长江上的第一座大桥,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在长江上修建的第一座公铁两用桥,被称为“万里长江第一桥”。法律依据:《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江日报社关于武汉长江大桥等工程入选“武汉十大经典工程”的通报》 武汉长江大桥建设(业主)单位:武汉铁路局武汉桥工段设计单位: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建设施工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5. 长江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于1950年2月。一、长江委是国企还是央企: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2、国企。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3、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代长江委人在认真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完成了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为代表的大量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先后承担了荆江分洪、丹江口、隔河岩、万安、江垭、葛洲坝和三峡、南水北调、长江重要堤防等一系列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科研、监理和建设工作,为治江事业创造了震古烁今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二、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企业待遇:1、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企业待遇还是非常不错的,平均工资为5801元/月。2、其中50%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5000-6000元/月,25%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4000-5000元/月。3、据分析数据统计,年终奖平均11000元。还有五险一金和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工的话又有年终奖,那么也是管住的,会有相应的餐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二条 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长江流域,是指由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以及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长江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6. 长江水利委员会级别

法律分析: 长江水利委员会是副部级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7. 长江委员会是什么编制

属于副省部级。全称是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它是水利部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能的派出机构。长江委员会是长江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八条  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应当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由党中央启动。地方各级党委可以提出本地区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动议,并组织力量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重大事项和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研究推进。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可以根据规定权限,对本地区相关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提出动议。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可以由部门决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  机构编制工作的动议应当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各地区各部门提出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必须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应当充分论证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长江委员会是什么编制

8. 长江委员会是什么编制

属于副省部级。全称是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它是水利部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能的派出机构。长江委员会是长江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八条  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应当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由党中央启动。地方各级党委可以提出本地区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动议,并组织力量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重大事项和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研究推进。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可以根据规定权限,对本地区相关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提出动议。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可以由部门决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  机构编制工作的动议应当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各地区各部门提出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必须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应当充分论证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