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社保局的电话

2024-05-05 08:27

1. 余姚市社保局的电话

余姚市社保局电话:(0574)62712677,受理投诉电话:(0574)62715455
社保局地址:兰江街道保庆路128号

拓展资料:余姚市社保局各机构电话:
1、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62739107  62716770
2、计划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综合计划科)
联系电话:62703296  62729071
3、政策法规监察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17011  62735757
4、公务员管理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12807
5、人才开发科(人才培训科)
联系电话:62704381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62702640
7、就业与失业保险科(技能培训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62702683  62702681
8、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科
联系电话:62702639
9、养老保险科
联系电话:62739105  62702685 
10、医疗保险科(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09763
11、工伤与生育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21989  62732110  62702686
参考资料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机构概况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社保局的电话

2. 余姚社会保障局个人社保电话

【摘要】
余姚社会保障局个人社保电话【提问】
【回答】
电话0574-62730508【回答】
或者是0574-12333【回答】
下午5点以前拨打,稳妥【回答】
地址,城区谭家岭东路2号【回答】

3. 余姚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姚市社保局各机构电话:
1、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62739107  62716770
2、计划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综合计划科)
联系电话:62703296  62729071
3、政策法规监察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17011  62735757
4、公务员管理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12807

余姚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4. 余姚社保咨询电话12333

余姚社保咨询电话12333。社保包含:1、养老保险。职工在职期间每月缴纳保费,等到退休之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保险;2、医疗保险。职工在职期间每月缴纳保费,等到生病时可以报销门诊或住院等医疗费用的保险;3、失业保险。职工在职期间每月缴纳保费,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保险;4、工伤保险。职工在职期间因公受伤或失去劳动能力可以领取补偿的保险;5、生育保险。职工在职期间因怀孕、分娩中断工作可以领取补助的保险。社保的作用包括:1、可以稳定社会生活;2、可以实现再分配;3、可以促进经济发展;4、大部分地区购车买房和社保挂钩,要求只有缴纳社保满一定的期限,才可以在当地购车买房;5、社保中包含的五大保险,各有各的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 余姚市社会保障局个人社保查的网址

余姚社会保障局个人社保查查询网址:http://183.136.195.143:8080/sionline/。
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内容: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就业状况、离退休状况等。
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状况:现已参保险种、参保状况、参保地区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以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的规定,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余姚市社会保障局个人社保查的网址

6. 余姚劳动局电话多少?

劳动局现在已经更名为人社局,余姚市人社局电话:
值班电话:62712677    
传真:62727722    
受理投诉部门:监察室    
受理投诉电话:62715455
地址:兰江街道保庆路128号
余姚市下属各办公室联系电话:
(1)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62739107  62716770
(2)计划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综合计划科)
联系电话:62703296  62729071
(3)政策法规监察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17011  62735757
(4)公务员管理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2712807
(5)人才开发科(人才培训科)
联系电话:62704381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62702640

扩展资料:
余姚人社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宁波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执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
培育、发展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监督、指导人力资源流动中介组织,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失业预警制度,促进就业形势稳定;
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指导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工作。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
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的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机关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
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推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办法和计划;组织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公务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和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统筹管理宁波市对本市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余姚市政府信息公开-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余姚市劳动局监察大队电话

您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合作老师林之语,擅长生活,旅游,情感方面的解答,现在已从事行业1年,很高兴为您服务😊【摘要】
余姚市劳动局监察大队电话【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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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是0574-62718070【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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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62739107【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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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劳动局监察大队电话

8.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 求助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宁波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执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监督、指导人力资源流动中介组织,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失业预警制度,促进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指导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工作。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的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机关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推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办法和计划;组织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公务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和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续。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统筹管理宁波市对本市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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