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

2024-05-11 12:46

1.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如下:
一、司法保障与司法保护相结合。招商引资需要“五湖四海请进来”,来者为客,迎客当需“扫院净屋”。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往往是地区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倡和依法保护“契约精神”更能让投资者放心、安心。
二、开门纳谏与出门建议相结合。要把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家在内等各方面的经营者请进来,虚心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特别是对涉诉信访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访诉求,须由一把手亲自接待,梳理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方案。
三、加强审管联动,进一步塑造营商服务新形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成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全面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强窗口从业人员作风整顿,加大纪检、宣传、督查等部门与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联动力度。
出台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办事指南,推动各级审批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标准公布、受理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示”,着力营造“清、亲、诺”营商服务良好环境。

四、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打造营商服务新格局。加快政务服务体系改革,以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为目标,建立“不打烊”智能服务体系,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尽量让企业群众少跑腿、不跑腿。深化“一窗”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企业开办银行网点代办等创新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群众制度性办事成本。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要求全面落实及时清理规范制度、及时报告公布制度,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台账定期报送制度、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制度。
强化政策解读,梳理涉企政策核心条款和落地流程图,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会同相关单位开展金融服务、税费减免、就业创业等涉企政策宣讲,不断扩大政策知晓率。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

2.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第三条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第五条 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第八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第九条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第十条 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十二条 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第十三条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3.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应该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优化营商环境条 例》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 例。第二条 本条 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 件。第三条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第五条 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

4.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如下:
一、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1、硬件环境问题
营商环境的建设需要硬件设施的基础支撑,目前,与一些综合型市民中心、集中式政务中心,部分县域在基础建设上较落后,尚未建设起相应的市民中心,产业园区基础配套也不够完善。
2、软件环境问题
如果硬件设施是营商筑巢引凤的前提基础,那么软件环境就是营商软着陆的必备条件。软件环境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精准服务,涉及“低门槛”准入、“持续化”经营,“轻负担”退出等各个环节。
二、营商环境解决办法
1、加强政策靶向落地
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实现突破;积极构建更多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并落实好已经出台的人才政策,要在“引才、育才、用才、留才”上做足功夫,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2、积极开展企业对接
各部门要“多走走,多看看,多问问”,要认真梳理全县现有的企业资源,对具有产业关联的企业要为他们搭建对接平台,定期通过电话、微信、座谈、回访等渠道,跟踪调度企业运营情况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通过精准对接,制定“一对一”个性化招商方案,实现资源整合,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鼓励企业积极创新,助力全县经济发展。
3、优化项目审批服务
将重点项目纳入帮办代办范畴,向企业不断解读有关手续办理政策法规、制度规定、审批流程等。对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通过备案、告知承诺、精简不必要的证明等措施简化审批手续。
积极探索投资项目一窗受理、模拟审批、容缺受理、联合踏勘、联合会审等审批服务方式,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5. 营商环境如何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

您好很开心回答您的问题, 一、着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政策环境。一是建议政府决策部门及时响应市场主体期盼,尽快出台税收优惠减免、残保金减免、财政扶持等具体政策措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调整税费目录和标准,切实为企业减负。三是从自治区级层面制定政策,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破解融资难题。四是制定配套奖励措施,表彰奖励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五是建议结合实际优化区县考核指标,将超出区县管理范围的水、电、气、土地、金融等考核指标划归市级部门考核体系之中,做到权责匹配、人员匹配。


二、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市场环境。一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行力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二是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要放宽对预期有收益或通过收费补偿可以获得收益的项目的准入,引导民间资本加速流动,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四是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一次办、网上办、一站办、就近办”,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


三、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法治环境。一是严打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影响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犯罪,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开展。二是对查办涉企的经济犯罪、公安行政案件慎用查封、冻结、扣押、停业整顿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高管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强化违约失信行为整治,全面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四是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职能部门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一是加强园区道路、水、电、气、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督促水、电、气等供应企业压缩办理时限、加大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力度,坚决杜绝向企业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问题发生,切实满足企业生产运营需求。二是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在园区及周边配套建设住宿、餐饮、商务、休闲等生活设施,为入驻企业员工创造便利的生活条件。三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不断优化城【摘要】
营商环境如何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提问】
您好很开心回答您的问题, 一、着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政策环境。一是建议政府决策部门及时响应市场主体期盼,尽快出台税收优惠减免、残保金减免、财政扶持等具体政策措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调整税费目录和标准,切实为企业减负。三是从自治区级层面制定政策,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破解融资难题。四是制定配套奖励措施,表彰奖励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五是建议结合实际优化区县考核指标,将超出区县管理范围的水、电、气、土地、金融等考核指标划归市级部门考核体系之中,做到权责匹配、人员匹配。


二、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市场环境。一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行力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二是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要放宽对预期有收益或通过收费补偿可以获得收益的项目的准入,引导民间资本加速流动,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四是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一次办、网上办、一站办、就近办”,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


三、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法治环境。一是严打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影响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犯罪,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开展。二是对查办涉企的经济犯罪、公安行政案件慎用查封、冻结、扣押、停业整顿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高管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强化违约失信行为整治,全面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四是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职能部门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服务环境。一是加强园区道路、水、电、气、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督促水、电、气等供应企业压缩办理时限、加大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力度,坚决杜绝向企业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问题发生,切实满足企业生产运营需求。二是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在园区及周边配套建设住宿、餐饮、商务、休闲等生活设施,为入驻企业员工创造便利的生活条件。三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不断优化城【回答】
谢谢!
【提问】
不客气应该的 ,有办法给个赞哦   愿您前程似锦【回答】

营商环境如何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

6. 优化营商环境为什么我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什么

1、在相互合作之间,重视合作,合同的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2、成为老板的不能够拖欠员工的薪资,作为员工的要诚信经营。【摘要】
优化营商环境为什么我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什么【提问】
1、在相互合作之间,重视合作,合同的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2、成为老板的不能够拖欠员工的薪资,作为员工的要诚信经营。【回答】
3、如果是在销售岗位上要在销售过程当中,销售质量合格产品,不能够做欺骗消费者的事。4、文明合作,标准化合作。5、不做影响安全和环保的事。【回答】

7.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政府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了相关法律。
法律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节选)第十九条 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条 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第二十四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包括哪些

8. 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