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吉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又是多少?

2024-05-01 14:51

1. 2022年吉林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吉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又是多少?

  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上一年度指的是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至12月。
   
      2022年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最低缴存基数为1880元,最高不应高于长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
   
      执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下一个调整日。
   
      延伸阅读:
   
      公积金个人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上一年度指的是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至12月。
   
      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相关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022年吉林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吉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又是多少?

2. 2020年吉林公积金缴纳比例新变化 吉林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对象
  吉林市行政区域内(含外县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
  调整时间 缴存基数 计算方式
    
  调整时间
  自2018年7月1日开始,于2018年7月31日结束。
  缴存基数确定
  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度工资总和÷12)。工资额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
  根据吉林市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市区职工年平均工资62925元、永吉县职工年平均工资53983元、蛟河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544元、桦甸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4460元、舒兰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1552元、磐石市职工年平均工资49624元。
  各缴存单位根据公积金缴交所在地的社平工资确定单位和个人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2017年月平均工资的60%。
  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具体要求
  1
  确保在职职工应建尽建。
  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3〕5 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应按时、足额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为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代理、外包人员)建立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或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在相关媒体予以曝光。
  2
  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须补缴住房公积金后,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及比例调整业务。
  3
  严格执行调基调比标准。
  本通知下发前已完成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单位,缴存基数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须重新进行基数调整。同时,完善单位和职工基本信息。
     ;

3. 2022年吉林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新消息 是什么时候开始?

  据了解,2022年度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上报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的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延伸阅读:
   
      虽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但各地区都会公布一个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通常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上一年度市出炉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职工的工资过低或过高,则按照最低或最高缴费基数来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除了与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外,还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有关,通常缴存比例为5%-12%之间,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最高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缴存单位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通常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一致。

2022年吉林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新消息 是什么时候开始?

4.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一、缴存基数确定,是当地职工在上一个自然年的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度工资总和/12).工资额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二、以2016年为例,吉林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职工年平均工资48544元,因此2016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2136元(4045.33元*3)下限为2427.2元(4045.33*60%)

5. 2022年长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2022年长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消息的吉林省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690元。现对我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下。
         一、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
         二、铁路分中心及其下设分理处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按照沈阳铁路局统一标准执行。

2022年长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6. 2022年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

昆明:上限增加3453元

2022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23516元,较上年度增加3453元。下限执行标准为一类区1670元,二类区1500元,均与上年度持平。

2、哈尔滨:上限增加2650元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59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944元,分别较上年增加2650元和638元。下限标准自2017年以来未见调整,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168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450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270元。

3、重庆:上限增加1988元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429元,较上年度增加1988元。下限执行标准为不得低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既一类区1800元,二类区1700元,均与上年度持平。

4、南宁:上限增加1591元

设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摘要】
2022年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提问】
昆明:上限增加3453元

2022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23516元,较上年度增加3453元。下限执行标准为一类区1670元,二类区1500元,均与上年度持平。

2、哈尔滨:上限增加2650元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59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944元,分别较上年增加2650元和638元。下限标准自2017年以来未见调整,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168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450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270元。

3、重庆:上限增加1988元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429元,较上年度增加1988元。下限执行标准为不得低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既一类区1800元,二类区1700元,均与上年度持平。

4、南宁:上限增加1591元

设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回答】

7. 2019吉林卓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政策,现将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范围
 
    吉林市行政区域所辖的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包括以上单位聘用职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聘用职工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须在本次基数调整过程中,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核定缴存基数,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其计算口径
 
    (一)自1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月平均工资。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口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市区为10,991元,县(市)为9,984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市区为2,198元,县(市)为1,997元。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四)统计部门公布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后,对未达到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重新进行基数调整,并从1月1日起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8%,不得高于12%。中、省直及外埠驻吉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和缴存比例标准一律按以上规定执行。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具体要求
 
    (一)各缴存单位须如实填报《( )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个人核对单》、《( )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单位登记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网www.jlgjj.gov.cn下载),并携带12月《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征缴单》(限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原件和复印件、工资总额相关报表等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查和调整业务。
 
    (二)各单位应在3月30日前完成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未办理完结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缓办理其他公积金业务。
 
    (三)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须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后办理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
 
    (四)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核查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年度基数及比例调整期间对各缴存单位的缴存基数情况进行核查。并重点对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缴存基数核定情况进行入户核查。
 
    (二)各缴存单位持缴存基数调整须填报的相关表格和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县市管理部业务大厅指定窗口,接受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核查。
 
    (三)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须配合完成确定应缴存人数、实际缴存人数、工资基数等核查工作后,方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县市管理部业务大厅各窗口办理年度调基、调比业务。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职工工资收入的确定依据以该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
 
    (五)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按时、足额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为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代理、外包人员)建立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或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六)我市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9吉林卓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

8. 吉林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纳比例上下限是多少

 2022年吉林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纳比例暂未公布,以下是2021年吉林公积金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吉林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吉林公积金缴费基数  缴存基数确定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当年全年应发工资收入÷当年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
  根据吉林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0375元,确定吉林市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593.75元;下限为202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518.75元。
  (四)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