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种植政府有补贴吗

2024-05-13 00:56

1. 农村种植政府有补贴吗

1、对种粮户的直补:2009年,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与2008年总量持平。因此,每户的补贴资金应以上年持平。

2、农作物良种补贴: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其中,早稻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中晚稻、棉花良种补贴标准为15元;小麦、玉米、油菜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3、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2009年在原有水稻、玉米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保险品种基础上,新增油菜保险。对投保水稻、玉米、油菜保险的农户,财政补贴保费的75%,农民负担25%(水稻每亩6.25元、玉米每亩6.15元、油菜每亩3.85元)等等。

各地在执行政策上,有地区不同。

农村种植政府有补贴吗

2. 农民种地补贴问题

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如果你弟弟的承包地是国家进行二轮土地承包(大约在1998年左右)给你弟弟发包的,村委会未经得你弟弟的同意,允许他人种树的行为违法法律规定。现在修路占地,应给你弟弟征地补偿费。但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应该没有你家的。(如果你弟弟的土地是二轮土地承包时分得的,那么你弟弟对该承包地享有三十年的承包经营权。二轮土地承包是从1998年左右开始,我们这里的农民承包地是从1998年到2028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承包期内,任何人不得收回承包人的承包地。你也说到了,你弟弟因为病了无力耕种土地,但如果你弟弟没有主动放弃对该地的承包经营权,那么一直到二轮土地承包经营结束,你弟弟一直享有该地的权利。即使是你弟弟是主动放弃,但如果不是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村里、组里告知不再耕种土地,放弃经营权,那么也认为,你弟弟没有放弃土地的经营权。

3. 农村这三项补贴不要忘了,如何领取标准的农民一定要


农村这三项补贴不要忘了,如何领取标准的农民一定要

4. 农村耕地补贴是种植农业才补贴,还是按村里分的耕地𣎴种植也有补贴吗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简单来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原则,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所有在计税面积内种植农作物的和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都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范围。补贴发放标准:(1)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2)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70元)。发放要求: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摘要】
农村耕地补贴是种植农业才补贴,还是按村里分的耕地𣎴种植也有补贴吗【提问】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简单来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原则,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所有在计税面积内种植农作物的和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都属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范围。补贴发放标准:(1)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2)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70元)。发放要求: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回答】
亲~以下是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补贴方式和标准:(1)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稻谷烘干进行现金直补。标准:每吨稻谷(湿谷)补贴80元。(2)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行现金直补。标准:水稻(早稻30亩以上,晚稻50亩以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20元,但每户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玉米、高粱50亩以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0元,但每户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3)对种粮合作社、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其实际经营、服务面积进行现金直补。标准:种粮合作社按水稻、玉米、高粱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0元,但每个合作社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按其实际服务面积集中育秧每亩补贴40元;机插秧每亩补贴20元;病虫害统防统治每亩补贴20元。【回答】

5. 农村耕地补贴是种植农业才补贴,还是按村里分的耕地𣎴种植也有补贴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共同制定统计调查方案,依法进行土地统计,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摘要】
农村耕地补贴是种植农业才补贴,还是按村里分的耕地𣎴种植也有补贴吗【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农村耕地补贴是种植农业才补贴,还是按村里分的耕地𣎴种植也有补贴吗:种植农业才有补贴哦亲亲【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共同制定统计调查方案,依法进行土地统计,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回答】

农村耕地补贴是种植农业才补贴,还是按村里分的耕地𣎴种植也有补贴吗

6. 20年农民最关心的种植补贴金额是多少?村会计告诉你补贴标准

20年农民最关心的种植补贴金额是多少?村会计告诉你补贴标准

7. 农民种地有补贴,你领到了吗?


农民种地有补贴,你领到了吗?

8. 上级对农民有很多补助,这些补助都哪里去了?是发给真正需要补助的人吗?

  补助的文件内容:

  水稻良种、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水稻良种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水稻良种补贴实行直接补贴方式,以2004年计税土地面积为基础,按计税土地上水稻良种实际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水稻生产者。补贴标准为:早稻10元/亩、中稻15元/亩、晚稻7元/亩,2008年晚稻提高到15元/亩。

  (二)操作程序

  1、面积的核定:面积的核定首先由村民委会员调查摸底,据实填表,张榜公布,两榜定案,上报乡政府,由乡政府核定后逐级上报批准。

  2、补贴资金的管理: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实行专行专户、专帐管理。乡镇财政所按《2004年粮食风险基金对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存入“粮食直补资金专户”,设立“水稻良种补贴资金”专帐核算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

  3、补贴资金的发放,补贴资金以存折形式发放。乡财政所将核定的补贴金额以通知书的形式一份告知到每个补贴农户,一份给当地农村信用社或农行分支机构,由当地农村信用社或农行分支机构根据通知书及时将补贴资金存入农户粮食直补存折。一律不准抵扣农业税及附加,不准抵扣债务,不准挤占、挪用。

  2007年7月以后,全部采取“一卡通”形式发放。

  二、关于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

  (一)什么是粮食风险基金

  粮食风险基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用于保护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资金。这是国家针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建立的第一个专项宏观调控资金。《国务院关于印发〈粮食风险基金实施〉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粮食年度起,中央和各省必须建立足够的粮食风险基金,地市、县是否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由各地根据财力自行确定。

  长期以来,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国家实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政府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保护价粮食给予保管费用、利息等项补贴,政府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一直补贴在流通环节。这种补贴方式保证了粮食保护价政策的贯彻实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中间环节多、流失严重、使用效率低,农民直接受益不多等弊端。

  (二)什么是粮食直补

  2003年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决定从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直补,补贴资金来源就是政府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

  粮食直补即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就是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实现对种粮农民利益的直接保护,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国家粮食安全。通过改革,把原来补在流通环节的钱拿出来直接补到了农民手里,也就是把原来的暗补变成了明补。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机制的建立,其深层次的影响和作用主要表现在:(1)使农民这个现阶段我国相对弱势的群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赢得了民心,产生了深远的政治影响。(2)尽管直补标准不高,农民得到补贴的数额不是很大,但国家向农民发出了鼓励种粮的信号,发出了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的信号,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具有比较长远的导向作用。(3)实施对农民直补,创新了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机制,推进了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

  (三)什么是综合直补

  2004年以来,由于煤电、柴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增加了农民的种粮成本,尤其是2005年以来,国际石油价格持续上涨,我国也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调整。为了减少农民因为涨价引起的成本上升,保证其利益基本不会因为农资价格上涨而受到损害,国家从2006年开始实施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

  农资综合直补是按粮食直补办法和直补面积进行拨付。除补贴标准外,综合直补的政策规定与要求和粮食直补资金是一致的。但是,在发放过程中,要求将综合直补资金与直补资金区分开来,单独列示,并告知每个农户。

  (四)我省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与要求

  1、补贴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我省中、晚稻直补资金按上一年度农业税计税面积给予补贴,早稻按农业税计税土地上实际播种面积给予补贴。2006年增加综合直补资金后,补贴的面积依照粮食直补面积进行确认。

  2、补贴标准:粮食直补资金2004、2005年每亩补贴10元,2006、2007年每亩补贴提高到11.8元。2006年增加综合直补资金,每亩补贴9.2元,2007年提高到每亩补贴19.2元,2008年开始提高到每亩补贴46.2元。

  3、资金发放渠道:粮食直补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在农村信用社设立的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农村信用社根据乡镇财政所提供的粮食直补通知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户直补存折。

  4、资金发放时间:2006、2007年粮食直补资金都是分两次拨付的。为了解决农民资金需要,我省第一次发放的是中晚稻补贴资金(春播期间),在早稻种植以后发放早稻补贴资金。对资金发放到位的时间,省财政在下达资金时均有明确的要求,不允许滞留、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

  政策法规

  征收契税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八个税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

  1、什么是契税: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契税的征收范围:是国有土地出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3、契税的计征依据和税率:按使用权出让、买卖的成交价格核定,税率4%,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税率可减半征收,税率为2%。

  4、纳税人取得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和其他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之日起10天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30天内缴纳税款。

  5、契税的减免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学、科研和军事设施的事以免征契税。

  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1、什么是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在耕地被占用用于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时,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向纳税人一次性征收的税。

  2、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水田、旱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等其他农用地。

  3、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对于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纳税行为,可按当地原平均税额的5倍进行征收。

  4、哪些征用的耕地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部队军事设施用地、铁路线路、飞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炸药库用地、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殡仪馆—火葬场用地、外国投资者在我省区域内举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用地。以上用地在改变用途后不再属于减免范围,应从改变用途起补交耕地占用税。

  5、农村居民(指农业户口居民,包括渔民、牧民)占用耕地建设自用的住宅,按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财政票据管理的的有关政策规定

  1、财政票据的使用范围。财政通用票据只能用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不得使用,原则上只能用于代订杂志、报刊、代销内部书籍、代办会议、预收款、暂收款、抵押金、保证金、赞助款及各类应当收取的会务费等非盈利性往来结算,不得混淆使用两种票据、经营性、服务性收费一律使用税务发票。

  2、对财政收据使用超出规定范围的,转借、转让、买卖、代开、涂改、抽底折本使用,擅自销毁财政票据的或使用过期、作废财政票据执收执罚的,责令退还所收款项,并视情节轻重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3、对遗失财政票据的,视情节轻重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4、对自制、自购票据执收执罚的,按“小金库”论处,所取得的收入全部没收上缴财政,并处1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5、开具白条执收执罚的或执收执罚后不开具任何凭据的,按贪污论处,没收非法所得,对直接责任者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规定

  1、全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从今年2月1日起开始,时间4年,即从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底。

  2、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

  3、家电下乡有专门的销售网点,网点由内贸部会同财政部门确认(以市内贸部门文件明确的销售网点为准)。

  4、家电下乡价格上有明确规定,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冰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

  5、家电下乡产品有专门的产品标识卡和标识卡号,每个产品都有唯一的一个标识卡号。

  6、家电下乡补贴数量和标准。在补贴周期内,每户每类家电产品数量为1台(或1件),补贴标准为13%。

  7、农民申领家电补贴应携带的资料:需携带正规的税务发票原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一卡通存折。

  8、乡镇财政所按照规定要求,对农户携带的资料进行初审,确认后,符合要求的,按产品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进行备案,并上报市财政部门。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告知当事人,不作补贴备案处理。市财政对乡镇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后,按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拨付程序将资金拨付给购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