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4-05-12 11:26

1.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第三条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第五条 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第八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第九条 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第十条 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十二条 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第十三条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的目的是

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三个主要目的:一、增强微观主体的活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来源于社会的创造力和市场主体的活力。以法治为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微观主体创业创新的活力,不断优化经营环境,有利于更好地将微观主体的发展动力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对促进就业、稳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二、继续深化改革。中国的商业环境还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和不足,因此我们必须在“分配诉讼”改革上取得更大的突破,在优化商业环境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条例》从完善制度和机制的层面做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配送服务”改革的制度整合和高效协调,这有利于加快创造市场化、法制化的国际商务环境。三、巩固改革成果。总结我国近年来优化商业环境的经验和做法,用法律法规将解决制度障碍、制度障碍和政策创新取得的改革成果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固定下来,有利于为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为不断优化经营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相关法律政策。国务院于2019年10月22日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这些规定全面而详细,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要求和愿望,体现了社会的广泛共识。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开创性工作。综上问题所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的目的内容,建议详情请咨询当地政府政策,或致电市长热线;依据当地政府政策执行。法律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3.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具体如下:1、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2、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3、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4、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5、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法律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第八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4. 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三个主要目的:一、增强微观主体的活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来源于社会的创造力和市场主体的活力。以法治为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微观主体创业创新的活力,不断优化经营环境,有利于更好地将微观主体的发展动力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对促进就业、稳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二、继续深化改革。中国的商业环境还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和不足,因此我们必须在“分配诉讼”改革上取得更大的突破,在优化商业环境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条例》从完善制度和机制的层面做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配送服务”改革的制度整合和高效协调,这有利于加快创造市场化、法制化的国际商务环境。三、巩固改革成果。总结我国近年来优化商业环境的经验和做法,用法律法规将解决制度障碍、制度障碍和政策创新取得的改革成果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固定下来,有利于为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拓展资料为不断优化经营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国务院于2019年10月22日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这些规定全面而详细,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要求和愿望,体现了社会的广泛共识。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开创性工作。《条例》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条例》共7章72条,围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落实新的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并为“配送服务”改革的关键环节建立基本规范。同时,围绕突出问题,围绕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府服务、规范监督执法、加强法治保障,形成了推进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的一整套制度解决方案。二、既有原则,也有具体要求。《条例》围绕建立和完善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设计了制度。例如,国家明确保障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反映强烈的缩短企业启动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便于实践操作,有助于有效增强市场主体的收购意识。例如,《条例》明确规定,对于企业启动,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启动时限内,各地区应确定并披露具体的处理时间。三、不仅结合实际经验,且要集中智慧。《条例》是指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河北, 陕西, 天津等省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是近年来优化商业环境的实践经验的融合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5.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应该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优化营商环境条 例》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 例。第二条 本条 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 件。第三条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第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第五条 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

6. 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优化营商环境指的是针对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发展瓶颈精准发力。总理在报告中提及“安不忘危,兴不忘忧”,清醒认识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
其中一部分都和营商环境欠优、放管服改革滞后有千丝万缕联系。比如,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还不够足,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发展质量和效益不够高,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民间投资增势疲弱,部分地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

7.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一、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1、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二、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是什么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2、自愿原则: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所谓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通过利益均衡配置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公平正义是对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什么时候实施?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19年10月8日国 务 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9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 院令第722号公布,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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