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绿鞋机制」这种发行方式对新股发行存在副作用吗?

2024-05-18 08:34

1. 采用「绿鞋机制」这种发行方式对新股发行存在副作用吗?

“绿鞋”机制是超额配售选择权的俗称,业界也称之为“绿鞋”期权,是指发行人在与主承销商订立的承销协议中,给予主承销商一项期权,使其有权在股票发行后30天内,以发行价从发行人处购买额外发行不超过原发行数量15%的股票。国外在股票发行承销协议中,承销商会与发行人约定一个价格稳定期,一般不超过30天。在稳定期内,为稳定股价,承销商有义务在市场上买入其承销的股票。稳定股价的主要手段即行使超额发售权。
  得到这项期权之后,主承销商可以(而且一般总是)按原定发行量的115%销售股票。当股票十分抢手、发行后股价上扬时,主承销商即以发行价行使绿鞋期权,从发行人处购得超额15%(或小于15%)的股票以对冲其超额发售的空头头寸,并收取超额发售的费用,此时实际发行数量超过原定发行规模15%(或小于15%)。当股票受到冷落、发行后股价下跌时,主承销商将不行使该期权,而是从市场上购回超额发行的股票以支撑价格并对冲空头头寸,此时实际发行数量与原定数量相等。由于此时市价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也不会受到损失。而从市场购回15%发行量的股票,相当于主承销商托市,对稳定股价、保护新股投资者起很大的作用。在过去的20年,超额发售权这一方法在新股发行中已成为近乎标准的作法,在发达资本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和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中广泛使用。 农行此次发行就引入了“绿鞋”机制,成为国内发行时启用“绿鞋”机制第一股。

采用「绿鞋机制」这种发行方式对新股发行存在副作用吗?

2. 股票发行绿鞋机制是什么意思

“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行2006年IPO时采用过“绿鞋机制”发行。它的功能主要有: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这一功能的作用体现在: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的价格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部分计入本次发行股数量的一部分。

3. 什么是股票绿鞋机制

股票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行2006年IPO时采用过“绿鞋机制”发行。绿鞋"由美国名为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196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时率先使用而得名,是超额配售选择权制度的俗称。绿鞋机制主要在市场气氛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或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使用。采用绿鞋机制发行是为了防止新股发行上市后股价下跌至发行价或发行价以下,增强参与一级市场认购的投资者的信心,实现新股股价由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平稳过渡。采用“绿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节融资规模,使供求平衡。国际市场几乎每个新股发行都有绿鞋。在实际操作中,超额发售的数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一般在5%~15%范围内,并且该期权可以部分行使。同时,承销商在什么时间行使超额配售权也存在一定变数。

什么是股票绿鞋机制

4. 股市中的绿鞋机制怎样解读

股市中的绿鞋机制解读是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指的是绿鞋机制。绿鞋机制主要功能主要有: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这一功能的作用体现在: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的价格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事先认购超额发售投资者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部分计入本次发行股数量的一部分。显然,绿鞋机制的引入可以起到稳定新股股价的作用。

5. 股市的绿鞋机制怎样解读

股市中的绿鞋机制解读是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后一段时间内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指的是绿鞋机制。绿鞋机制主要功能主要有: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这一功能的作用体现在: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的价格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事先认购超额发售投资者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部分计入本次发行股数量的一部分。显然,绿鞋机制的引入可以起到稳定新股股价的作用。

股市的绿鞋机制怎样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