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4-05-06 06:27

1. 南京生育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若该员工的生育险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可以在单位缴费缴满十二个月,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2.在职妇女在怀孕期间更换工作单位,只要中断缴费不超过六个月,继续缴费满十个月,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3.因孕妇或胎儿本身问题采用特殊分娩方式的可按难产的标准予以报销,并增加一定的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
4.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采取就高领取的方式,若该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则就按产假工资标准发放。反之,则先按产假工资发放,待生育津贴到账后,将差额补偿给员工。
法律依据:《南京生育津贴2018最新政策》 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4、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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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南京生育津贴今年新规定?

法律分析: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一)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3. 南京生育津贴2020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南京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南京生育津贴2020最新政策是什么

4. 南京市生育津贴新规定

法律分析: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参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 南京生育津贴新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南京市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工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参保不满12个月的,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本市上年度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二)女职工妊娠后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流(引)产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及产后恢复基本治疗费等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三)女职工妊娠后及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个月之后的医疗费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四)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3个月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
法律依据:《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工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参保不满12个月的,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本市上年度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
(二)女职工妊娠后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流(引)产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及产后恢复基本治疗费等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三)女职工妊娠后及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个月之后的医疗费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3个月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

南京生育津贴新规定是什么

6. 2022年南京生育津贴发放流程

一、南京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生育津贴多久能报下来: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需要2个月左右。二、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材料      一、南京市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1、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连续缴纳满10个月生育保险;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交纳生育保险;      2、职工交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二、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申领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职工自行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申领手续,自行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的。有的地方是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社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打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进行发放。不过,无论那种方式,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都有时限的。关于如何领取问题,应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三、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领取方法为:      (一)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二)同时办理好准生证。      (三)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      (四)生完小孩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然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

7. 2021年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报销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参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报销材料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2、结婚证原件;3、独生子女证;4、出院记录;5、出院小结;6、住院票据;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1、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2、结婚证;3、独生子女证;4、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5、住院票据、门诊票据;6、配偶《就业登记证》;7、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报销流程1、准备以上资料。2、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报销标准南京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分别为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等。具体金额如下:(1)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报销2000元,助娩产最高报销2200元,剖腹产最高报销3500元。(2)生育并发症:27种生育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且都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可按照比例报销。(3)一次性营养费用: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标准为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进行不同的手术,报销的比例不同。(5)产前检查费用:在登记好的定点医院进行检查,需先自行垫付检查费用,之后携带相关凭证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报销范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报销比例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1、顺产为270%;2、难产为320%;3、剖腹产为420%。由于国家并没有对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进行统一规定,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也可以每个地区都有差异,因此参保人应咨询当地社保局,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报销周期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南京生育报销报销的时间一般是在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不过建议去申请报销之前先打电话咨询一下,或者是直接到居委会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而且申请生育保险报销时,应该在工作日内去办理,不要在非工作日去办理。到账时间一般在申领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简单来说就是办完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的第二月中下旬生育津贴能报下来,能到账。报销范围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2、分娩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5、生育津贴;6、妇科专项检查。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具体项目)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范围报销标准1、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报销标准:3100元助娩产报销标准:3400元剖宫产报销标准:4900元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报销标准:2700元助娩产报销标准:2900元剖宫产报销标准:4400元3、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报销标准:2200元助娩产报销标准:2400元剖宫产报销标准:3600元参保职工生育的个人自付比例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1、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不负担,也就是全部报销;2、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及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25%,报销比例75%。3、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下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5%,报销比例95%。属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南京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南京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指南报销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生育保险不予报销的情况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服务范围一览表报销材料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2、结婚证原件;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一览报销流程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报销流程1、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2、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2021年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8. 南京男职工生育津贴2020最新政策

一、2020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分别为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等。具体金额如下:      (1)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报销2000元,助娩产最高报销2200元,剖腹产最高报销3500元。      (2)生育并发症:27种生育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且都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可按照比例报销。      (3)一次性营养费用: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标准为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进行不同的手术,报销的比例不同。      (5)产前检查费用:在登记好的定点医院进行检查,需先自行垫付检查费用,之后携带相关凭证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二、南京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1、生育保险累计缴满10个月,并且在生育期间依旧继续缴纳。      2、符合国家、省、市的生育政策。      以上就是2020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0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及流程      1、《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流程      1、准备资料      2、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      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      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      2020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南京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1)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      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2)生育津贴:      顺产:128天      难产、剖宫产:143天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20天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30天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42天      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      男职工护理假:15天      生育津贴月计发基数为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日计发基数按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计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天数;      单位为你缴交的社保基数为3000元/月。      顺产生育津贴=3000÷30×128=12800元      (3)一次性营养补助      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