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2024-05-05 01:01

1.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各个地区及公司奖励办法不同 以中国三冶集团为例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发展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依据《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按奖励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专利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三季度申报,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奖励表彰会。
第三条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科技成果评审做到好中取优,宁缺勿滥,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 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两级管理。分(子)公司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公司的科技成果,择优统一向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上报;技术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类科技成
 
 
 
 
果的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及推荐上报等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日常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六条 科技成果奖励类别范围
一技术进步奖
⑴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⑵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
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科学技术成果,并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
⑷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而提出和研究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专题调研等,并经实践证明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二工法奖
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工法分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
⑴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
⑵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技术难度
 
 
 
 
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好的;
⑶企业级工法,其关键技术是本企业内先进水平或领先水平,或者在公司内首次开发成功的新技术、新工艺,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技术标准奖
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应符合企业发展需求,工艺操作方法科学、先进、合理,能够很好地体现施工方法与产品的技术特点与经济效益,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通过技术标准的实施应用将有利于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使现场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使现场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具有在企业内部推广的价值。
四优秀论文奖
以技术研究性撰写论文(也可以是对某项技术或某个工程的总结)和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为主。反映技术研究成果,介绍新产品的研制,施工技术经验交流,基础理论探讨,实用技术应用,标准的宣贯讨论。要紧密结合工程施工实际。同时撰写的论文应遵循正确性、客观性、开发性、先进性、可读性和指导性原则。
五 QC成果奖
围绕集团公司的经营战略、质量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的问题,针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提高工效、缩短工期、降低成本、节约消耗、改善管理、为用户服务或接受上级下达的课题而开展的质量管理活动,并且成效显著。
六专利技术奖
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集团公司专利数量的增长和专利质量的提高,提升集团公司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
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2.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xxx范围内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和xxx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内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技术领域内科技创新成果及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及转化等。
      第四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首创的;
      2、本行业先进的;
      3、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转化已有的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进中,采用新技术,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广播电视技术运行、维护、管理中,编制科学的、先进的.规范、规程、标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五条申报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和性能可靠,并持有使用单位、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拟申报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的项目,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
      第七条对成果有明显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办法
      第八条总台科技创新奖按其所奖励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一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很大,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显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台内先进水平,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较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九条获得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的项目,由xxx授予奖状、证书和奖金。奖金如下:
      一等奖:8000元
      二等奖:6000元
      三等奖:4000元
      第十条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由总台择优推荐申报省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章申报和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申报科技创新奖,由总台内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择优申报;总台下达或委托的项目可直接申报。申报单位每年于7月1日至7月31日向总台技术管理部申报本年度科技创新奖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须打印填写《xxx技术创新奖申报书》(见附件),报齐应有附件,同时以电子文档格式储存于软盘中。技术管理部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第十五条总台科技创新奖由技术管理部归口管理。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台长、技术管理部主任和各专业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台长担任,技术管理部主任任评审委员会秘书长。
      第十六条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将所有项目分类为广播中心、电视中心、无线发射与传输、网络传输四个专业。
      (二)在总台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按专业抽取5—7人组成评审小组,组长由评审委员会主任指定。
      (三)评审小组组长向评审小组成员介绍情况,若需要项目完成人代表应到会答辩。
      (四)评审小组应根据项目的水平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写出评审意见及建议等次,报评审委员会评定。
      (五)技术管理部对评审结果复核后行文上报主管台长批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和主管台长批准的拟授奖项目即在总台内予以公告,项目异议受理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即行授奖。
      第十七条获奖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即撤消其奖励,追回其奖金,并建议有关单位、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台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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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了奖励在xxx范围内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和xxx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内的集体和个人。
 
  三条 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技术领域内科技创新成果及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及转化等。
 
  四条 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应用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省内首创的;
 
  、本行业先进的;
 
  、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 在推广、转化已有的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进中,采用新技术,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广播电视技术运行、维护、管理中,编制科学的、先进的规范、规程、标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五条 申报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应用于实践一以上,证明其功能和性能可靠,并持有使用单位、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条 拟申报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的项目,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
 
 七条 对成果有明显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
 
 二章 奖励标准及办法
 
 八条 总台科技创新奖按其所奖励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一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很大,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显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台内先进水平,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较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九条 获得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的项目,由xxx授予奖状、证书和奖金。奖金如下:
 
 一等奖:元
 
 二等奖:元
 
 三等奖:元
 
 十条 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由总台择优推荐申报省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十一条 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章 申报和评审程序
 
 十二条 申报科技创新奖,由总台内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择优申报;总台下达或委托的项目可直接申报。申报单位每于月日至月日向总台技术管理部申报本度科技创新奖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条 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须打印填写《xxx技术创新奖申报书》(见附件),报齐应有附件,同时以电子文档格式储存于软盘中。技术管理部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       1    2

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

4.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法律分析:1、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用于奖励。2、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用于奖励。3、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百分之五十。4、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给予的奖励,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本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第十六条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科技成果持有者可采用下列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通过协商确定的其他转化方式。
第四十四条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需要给予奖励和报酬,单位可利用转让科技成果形成的净收入、实施投产后的营业利润等对科研人员进行现金奖励;也可将作价投资形成股权的一定比例给予科研人员做股权奖励;同时单位还可规定或与科研人员自行约定其他的奖励、报酬方式。

5.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标准

法律分析:
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标准

6.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1、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用于奖励。2、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用于奖励。3、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百分之五十。4、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给予的奖励,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本规定执行。

7. 科研成果奖励的介绍

科研成果奖励经国务院批准的成果奖励有三种:(1)发明奖励;(2)自然科学奖励;(3)科学技术进步奖励。

科研成果奖励的介绍

8. 科技公司项目绩效奖励办法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更好地调动公司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科技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中勇挑重担,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促进公司发展。
  
  
 以科技公司为例,特制定科技项目绩效奖励办法,旨在给参与科技项目的人员适当的鼓励和奖励,激发各参与团队的积极性,更好的为公司发展服务。
  
  
 适用范围和职责划分
  
  
 针对公司参与的科技项目,奖励参与科技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等工作的相关人员,主要包括如下角色划分:
  
  
 政府事务团队:负责维护和拓展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根据公司战略、管理需求,维护好政府关系网络,为公司项目运作提供政府公关支持;参与组织和实施与政府有关的活动,能独立组织、完成各类日常项目前期阶段资料填报、运作申报项目,灵活处理各种应急事宜;积累和巩固公司与政府的长期资源关系,具有项目延伸、拓展能力。牵头技术团队和商务团队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在项目实施和验收阶段,负责与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课题日常沟通和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带领团队完成公司科技项目的实施和结项,全程协调公司各个部门对项目的跟进、跟踪、协调和安排,定期掌握项目进度,并结合政府批复要求在必要时提出预警和建议,组织科技项目验收。
  
  
 技术参与团队:负责完成公司科技项目申报所需的技术所有内容的编制及合稿,以及项目实施和验收相关文档撰写。团队负责人需要负责协调获取公司产品和研发资料,带领团队更快更好地完成技术本子编写工作。
  
  
 商务参与团队:负责完成公司科技项目申报所需的商务所有内容的提供。
  
  
 财务参与团队:负责项目申报过程中财务方面内容的提供。
  
  
 项目绩效奖励范围
  
  
 根据项目类型不同,项目回款的进度不同。对于不同类型的项目,有着不同的奖励组合。部门总体绩效涉及如下几种类型的奖励。
  
  
 项目类型涵盖范围
  
  
 科研配套型项目直接或联合其他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研课题,需要技术人员参与,需要公司资金投入和单独财务管理,并需要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政府补贴型项目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符合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企业的补贴,这类项目资金对企业后续没有人员和资金上的任何投入,只是对现在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补贴和奖励。例如:人才补贴、科研经费补贴、免租补贴,或者获得证件的补贴等。
  
  
 公司资质和荣誉申报此类申报没有资金补贴,但是对公司的影响力和综合实力有帮助,并有助于申报其他类型的项目。
  
  
 项目管理部门奖励:用于政府事务部项目申报、项目管理相关费用支出、用于激励部门管理人员。
  
  
 技术参与团队奖励:用于激励技术团队,其需要保障项目的技术标文档,以及项目实施和验收的相关文档撰写。如果涉及多人参与,由团队负责人根据人员工作贡献度综合分配。
  
  
 商务、财务参与团队奖励:如需要财务及其他部门人员参与,用于激励商务团队。具体人员奖励由政府事务部门根据工作量来判断,综合分配。
  
  
 具体项目情况:
  
  
 科研配套型项目
  
  
 该类型项目需要公司资金投入和单独财务管理,项目总绩效为项目回款的XX%。(根据项目资金的多少适当调整,最多不超过XX万),划分比例如下:
  
  
 
  
 
  
 项目管理团队奖励:将部门总体绩效的XX%,作为团队奖励及项目申报过程中的成本支出。
  
  
 技术参与团队奖励:将部门总体绩效的XX%,作为技术团队奖励。
  
  
 商务、财务参与团队奖励:将参与项目的部门总体绩效的XX%,作为团队奖励,如涉及多人,则由部门负责人来分配。
  
  
 政府补贴型项目
  
  
 此类项目属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符合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企业的补贴,对企业后续没有人员和资金上的任何投入。政府补贴型项目的总体绩效为该类型项目回款的XX%,(根据项目资金的多少适当调整,最多不超过XX万)划分比例如下:
  
  
 项目管理团队奖励:将部门总体绩效的XX%,作为团队奖励及项目申报过程中的成本支出。
  
  
 技术参与团队奖励:将部门总体绩效的XX%,作为技术团队奖励。
  
  
 商务、财务参与团队奖励:将参与项目的部门总体绩效的XX%,作为团队奖励,如涉及多人,则由部门负责人来分配。
  
  
 其他类项目
  
  
 如果项目申报过程中不涉及其他团队的参与,政府事务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公司负责人商议对成员的奖励,个人奖励最高不超过XX万,由公司负责人统一安排分配。
  
  
 通过中介机构申请项目
  
  
 此类项目,主要是通过中介机构来配合申请,公司要付一定比例的咨询服务费用,公司成本较高,此类项目不再计算公司团队成员的绩效奖励。
  
  
 奖励发放办法
  
  
 所有奖励项目以正式申报时在部门负责人处登记备案的为准,不在登记备案之列的项目,不予奖励。部门负责人、技术经理及参与项目人员必须在项目参与人员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项目到款后当月核算一次,报公司领导批准,下月按照奖励比例一次性随工资发放。
  
  
 如果由于个人给项目申报及后续过程造成影响,则扣除相应的奖励。
  
  
 如参与人员的在项目资金未到账之前离职,则不享受相应的奖励。
  
  
 项目奖励随工资一起发放,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审批。
  
  
 以上《科技公司项目绩效奖励办法》旨在给参与科技项目的人员适当的奖励,以提升公司参与人员的积极性,制度发布单位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