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已还款怎么提取

2024-05-16 04:23

1. 住房公积金已还款怎么提取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已还款应该参照以下规则提取:1、若是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为由:房贷已还清一般可以在还清后24个月以内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贷本息额。2、若是以偿还公积金贷款为由:同样可以在还清后24个月以内提取一次,但注意提取时不能有未终止的对冲还贷业务。3、公积金提取除了有偿还房贷这种情形以外,其实还有很多种提取情形,只要满足提取条件,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总是可以取出的。【摘要】
住房公积金已还款怎么提取【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已还款应该参照以下规则提取:1、若是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为由:房贷已还清一般可以在还清后24个月以内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贷本息额。2、若是以偿还公积金贷款为由:同样可以在还清后24个月以内提取一次,但注意提取时不能有未终止的对冲还贷业务。3、公积金提取除了有偿还房贷这种情形以外,其实还有很多种提取情形,只要满足提取条件,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总是可以取出的。【回答】

住房公积金已还款怎么提取

2. 公积金还款提取

住房公积金在福利比较好的公司中都是有的,有了住房公积金之后,员工可以在将来购买房产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那么提取的方法一般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还贷      提取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帐户内需留有一定余额,各地规定不同),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月供或年限将重新计算:如果选择年限不变的,重新计算后月供将减少;如果选择月供不变的,还款年限将减少。至时你可以选择。      提取公积金后与你的还贷卡“关联”,比方说你的月供为2000元,提取2万元后与还贷卡关联,此后你10个月不需往卡里存钱,由公积金的钱来还贷款。二、所需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有了住房公积金之后,如果需要提取出来还房贷,这个时候总共有两种方法,可以直接房贷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卡片相关联,到时候就可以直接打入还款账户,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解答。

3. 如何提取公积金每月还款

公积金还款每月的扣除:还贷款是在每月二十五号以后系统会自动从还贷的储蓄账户上扣钱,至于扣的是自己存进去的钱还是公积金划过来的钱不论,只要有足够的钱就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由还款方式的通知》
一、自2007年11月1日(含)起,对于新受理的贷款,全部实行自由还款方式。借款人不再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二、自由还款方式实行固定日期还款,即借款人自贷款划付当月的下一个月起,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贷款划付日在该月的对应日;若在某月无对应的还款日,则该月的最后1个工作日为还款日。
三、还款期内,在不低于月最低还款额度的基础上,借款人可以自由选择每月的还款额度。月最低还款额度为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月均还款金额。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若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月最低还款额度要按照调整后的利率予以重新核定。
四、还款期内,借款人可以申请调整月还款额度,但调整后的月还款额度不得低于月最低还款额度,否则,视为调整无效,不作调整。若调整后的月还款额度高于剩余的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视为提前还清贷款,受委托贷款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将按照提前还清贷款的处理方式,对剩余的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予以划收。

如何提取公积金每月还款

4. 自己还在还贷期间,请问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一生中能取几次没有限制,提取必须符合条件,不是随便取的。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 公积金还完后可以提取还款部分么

可以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公积金还完后可以提取还款部分么

6. 提取公积金还款的有什么方式

一、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方式有几种
提取公积金还款的三种方式为:一次性还款法、停还若干月法、逐月还款法。
1、提取公积金一次性还款法
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后,借款人按照提取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的月还款额继续按月还款的办法。
2、提取公积金停还若干月法
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后,根据提取的公积金余额与当前月还款额的倍数取整后,停还相应月数的办法,停还月数不得超过12个月(提取还贷的公积金余额大于12个月的月还款额的,停还月数也不得超过12个月)。停还结束后借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内产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结束后的月还款中逐月扣还。
3、提取公积金逐月还款法
即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金额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购房者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希望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的材料主要如下所示:
1、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3、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4、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用于住房的首付款的证明;
5、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7. 住房公积金提现后多取出的钱,还款需要哪些手续

假如您正在偿还住房贷款的话,那您可以“还贷提取”公积金。 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有以下两种方式,但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1、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您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 2、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每年两次提取,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假如是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贷款的话,那还需提供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及明细(当年有效)。

住房公积金提现后多取出的钱,还款需要哪些手续

8. 提取公积金需要还款明细

法律分析: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偿还公积金贷款,是需要到银行打印还款账户一年的交易记录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