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2024-05-13 18:11

1. 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法律分析: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2、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专职从事麻风病、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也改按上述标准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7号的详细解释》 各设区市人事局、财政局、卫生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调整津贴的对象和标准 1、对以下原实行卫生防疫保健津贴的单位,即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2、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专职从事麻风病、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也改按上述标准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3、执行卫生防疫津贴各类别的岗位设置,仍按1999年6月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医疗保健津贴和卫生防疫保健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发〔1999〕132号)中的卫生防疫工作岗位分类执行。以上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后,原执行的医疗保健津贴和卫生防疫保健津贴同时停止执行。二、其他有关问题 1、各地各单位应严格设定岗位分类,并根据有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严格掌握发放范围和标准,并按月公示工作人员实际在各岗工作日,根据公示后无异议的工作日和确定的标准核定和发放卫生防疫津贴,严防滥发。 2、本次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开支渠道解决。 3、其它未尽事项仍按闽人发〔1999〕132号、闽人发〔1999〕12号文执行。

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2. 防疫津贴分类标准

一、津贴执行范围和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单位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传染危险 和长年外勤现场卫生工作编制内人员、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 事传染病、结核病、吸血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编制内人员。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 防护难易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程度等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四类卫生防疫津贴。(一)一类津贴:每人每月560元1、专职从事烈性(甲类及参照甲类管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2、专职从事强致癌性物质的监测和研究工作的;3、深入高山、野外、荒漠、森林从事自然疫源性疾病病源调查、病媒昆虫、动物采集、考察等工作的。(二)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1、在急性(乙类)传染病流行期间深入病区进行防病治病工作的;2、专职从事放射线和同位素监测工作的;3、专职从事强毒 、强菌室工作的。(三)三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1、深入病区进行寄生虫病、地方病防病治病工作的;2、从事病源探索工作的;3、专职在病区处理污水、污物的,除害灭虫工作的;4、专职从事尘、毒弥漫场所实地调查、监测的;5、实施现场抢救工作的;6、遇到地震、洪水、高温、伤寒、食物中毒、生物战等紧 急 情况,深入第一线进行防病灭病工作的。(四)四类津贴: 每人每月260元1、专职从事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污水、粪便卫生管理 工作的;2、专职从事实验动物饲养工作的;3专职从事卫生监测、检疫工作的。二、 发放办法将津贴发放由原来按天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一)兼做两种失别以上工作时,只能就高享受一种类别津贴。(二)享受津贴的人员工作变动后,津贴标准应及时调整或取消,调离本单位时津贴不随工资转移。(三)临时参加上述工作的人员,根据实际接触情况享受相应类别的津贴,接实际接触天数折算发放。三、所需经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发放卫生防疫津贴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列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放卫生防疫津贴所需经费,由其参照地方统等解决。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7号的详细解释》 各设区市人事局、财政局、卫生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二、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三、对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国家不再统一调整。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

3. 防疫补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的补贴发放标准:对于直接接触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每人每天200元。网上申请流程:  ①第一步:在网上直接访问“某某网”  ②第二步:找到办事服务,点击我要查,然后按照提示步骤办理即可。  2.手机申请流程  ①第一步:打开手机微信,在微信上搜索某某民政,并点击关注。  ②第二步:关注以后进入微服务就能办理疫情补助。【法律依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第二条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地方先行垫付,中央财政与地方据实结算。中央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地方后由地方财政统一分配。

防疫补贴发放标准

4. 防疫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一是对直接参与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具体包括:参与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
二是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 临时性工作补助、一次性慰问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要及时发放,要向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救治重症患者的医务人员倾斜,不得按行政级别确定发放标准。

5. 疾控中心防疫津贴标准

法律分析:建议根据防控疾病工作内容,扩大防疫专业内涵,疾病预防工作中不同专业发放标准,建议参照公务员车补标准,以1200元/月、1000元/月、800元/月三个等级发放。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建议根据防控疾病工作内容,扩大防疫专业内涵,疾病预防工作中不同专业发放标准,建议参照公务员车补标准,以1200元/月、1000元/月、800元/月三个等级发放。 

疾控中心防疫津贴标准

6. 防疫补贴标准

一是对直接参与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具体包括:参与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二是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7. 一类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 (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
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
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
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
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从事下列工作而影响身体健康的职工均应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程度等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四类卫生防疫津贴。
一类:每人每月I 5元
专职从事烈性(甲类)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专职从事强致癌性物质监测和研究工作的;深入高山、野外、荒漠、森林从事自然疫源性疾病病源调  .查、病媒昆虫、动物采集、考察等工作的。
二类:每人每月l 2元
在急性(乙类)传染病流行期间深入病区进行防病治病工作的,专职从事放射线和同位素监测工作的;专职从事强毒、强菌室工作的。
三类:每人每月9元
深入病区进行寄生虫病、地方病防病治病工作的;从事病源探索工作的;专职在病区处理污水污物的,除害灭虫工作的;专职从事尘、毒弥漫物所实地调查,监测的;实施现场抢救工作的,遇到紧急情况如地震、抗洪、抗高温、高寒、食物中毒、反生物战等情况发生,深入第一线进行防病灭病工作的。
四类:每人每月6元
专职从事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污水、粪便卫生管理工作的,专职从事实验动物饲养工作的,专职从事卫生监测、检验工作的。

一类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8. 防疫补贴政策

疫情期间国家补贴政策主要有:
1、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2、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可预付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根据2022年疫情补助政策,只对两类人发放补贴。
第一类是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发放的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治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的补助,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第二类是参与疫情防控人员。对于第一类人员范围之外,参与政府布置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取得按照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也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不是人人都有的哦!
拓展资料:疫情期间公司有没有补贴?
疫情期间国家对企业有补贴。根据人社部、财政部4月23日发布的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清单,符合相应条件的将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补贴。
1.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补贴标准:对招用或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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