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4-05-08 10:03

1. 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与原来相同,没有变化。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关于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 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失业金的领取

3. 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4. 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每个地方条件和标准不一样,深圳的失业金领取条件和标准如下:
1、申领条件





从2020年3月至12月,失去工作的人员,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失业救济:





(1)在我市按月缴纳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包括在我市缴费未满一年或者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2、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贴。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失业补助标准为990元/月;缴费不足一年的,失业补助标准为297元/月。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将在原标准基础上翻番。





发放失业补贴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一年以上处理。





失业人员再就业并参保的,累计缴费时间。领取失业补贴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养老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深圳失业金领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失业补助只能申请一次,不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请。失业补助申请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从2020年3月起至本通知发布,符合失业津贴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补发。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贴的次月起,每月进行网上资格认证,并承诺停止领取时告知失业人员。失业人员通过自助渠道认证后,信息系统自动核对身份信息,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对于那些在前一个月失业的人,他们将不能按时得到认证。
失业人员通过我市自助渠道补办一次,连续两个月未办理资格证明的,自助渠道将不再允许办理资格证明,需要到社保服务机构申领证明窗口,解释情况。





(3)在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未调出(转入)失业保险关系的,失业保险金支付期满或者停发后,需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市社保局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按规定办理。

5. 疫情期间怎么领取失业金

劳动者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同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本人意愿跳槽、辞职的人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但是,如果员工的跳槽、辞职是因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及条件,例如有拖欠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劳动者权益等行为,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疫情期间怎么领取失业金

6. 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正常发放吗

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是正常发放的。因为受疫情影响,国家新增了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如果失业人员不满足领取失业金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限满了,还没找到工作,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疫情如何做好自我防护:1、不麻痹、不松懈、不大意,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才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2、戴口罩、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3、打喷嚏、讲礼仪。咳嗽、打喷嚏时产生的飞沫常常携带病毒,可直接或间接导致病毒传播。因此,咳嗽、打喷嚏时一定要用纸巾、手绢、手肘来捂住口鼻;4、勤洗手、讲卫生。勤洗手、讲卫生是保证身体健康最重要的方法之一。饭前便后、接触外界物品后、触摸口眼鼻之前,请务必认真清洗双手,遵循七步洗手法;5、常通风、不可少。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动,可有效降低空气中病毒和细菌的浓度,减少疾病传播风险;6、一米线、更安全。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飞沫传播,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可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病毒感染;7、少出门、不聚集。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性大,聚餐、聚会易导致呼吸道传染病传播。因此,人多场所不要去,拥挤场所要回避。少出门、不扎堆;8、打疫苗,不迟疑。接种疫苗是预防疾病最经济、最有效、最便捷的手段;9、用公筷、更健康。集体就餐时采用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避免个人使用过的餐具污染公共食物,可有效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减少交叉感染;10、有症状,早就医。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不隐瞒、不回避,并遵医嘱留观排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7. 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正常发放吗

1、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2、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的困难人员。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正常发放吗

8. 疫情期间失业金应该怎么领

疫情期间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单位离职了失业保险怎么申请
1、接收档案:
首先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其次将接收档案信息录入微机。
2、发放《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人员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本人携带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超期的,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
《失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回原单位加盖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农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张、农民合同制转城镇合同制的需要五张)交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待遇审核: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进行审核,在失业人员登记表中注明。失业人员登记表一份存入失业人员档案,一份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整理存档。
5、失业证办理及发放: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失业人员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失业人员定期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证》和职业指导通知书,按时参加职业指导,填报培训专业,并在《失业证》上进行登记。
二、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应该要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当天开始的六十日内,拿着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个人的户口簿,本人的身份证和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应该要去办理失业登记,并且可以从第二月开始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