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2024-05-10 09:19

1. 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如何找老板要工资?
向老板讨要工资的,可以和老板进行协商,给老板普及劳动法的知识;如果老板还是拖欠不给的,可以收集相关资料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对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对此您了解了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2. 拖欠工资但没签合同如何办

法律分析:若劳动者确实为公司提供了劳动服务,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确立。此时如果公司在非法定因素下拖欠劳动者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先行选择与公司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携带能够证明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比如工作牌、相关第三人证言、考勤记录等等,然后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申请调解或者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可请求公司予以一定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 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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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没有签合同,拖欠工资怎样怎么办

我跟公司没签合同,现在欠了我两个月工资该怎么办?

5. 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我跟公司没签合同,现在欠了我两个月工资该怎么办?

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6. 没有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欠发工资的处理办法是: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没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8. 没有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法律分析:没有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并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开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逾期不签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故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的形式讨要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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