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能否到保险公司就业

2024-05-20 04:46

1. 缓刑能否到保险公司就业

可以的。判处缓刑和你参加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缓刑是在本地活动,不能离开本地去外地工作,一般严格一点的地方要每个月都去派出所或者司法所的矫正社区报道,至于你说的这份工作要看保险公司有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去那里当业务员。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一、缓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二、缓刑考验期期间的义务有哪些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此外,根据刑法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害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这是一种特殊的缓刑规定,是在特定情况下对特定的对象缓刑执行的特殊处理制度,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缓刑能否到保险公司就业

2. 缓刑人员能否聘用?

在我国缓刑人员能聘用,国家没有规定民营企业不能聘用缓刑人员,但国家公职肯定是不允许聘用的。聘不聘用缓刑的人员成为本公司的员工,这是由公司自己决定的,不过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一般不会录用有缓刑记录的。
一、判三缓二工作能保住么
国家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企业员工: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决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二、判缓刑是不是要开除公职
判缓刑会开除公职。如非行政机关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缓刑,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但行政机关任命的和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被判处拘役缓刑的,必须开除公职。
判处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判缓刑后的程序具体如下:
1、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有10天的上诉的权利,如果没有异议,就在第十一天开始执行;
2、法院会出具缓刑的执行通知给当事人,当事人需要携带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
3、司法局报道后,携带报道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总之,如果行政机关公务人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就会给予开除处分,不论是缓刑、拘役或是其他实刑。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3. 缓刑人员是否能聘用?

根据法律规定,在我国,缓刑人员是能聘用的,但是缓刑人员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具体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人员是否能聘用?

4. 保险公司是否录用缓刑人员

1、可以的。前提是保险公司愿意雇佣你,并且每周汇报,每月总结,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要按时参加,最重要的是不能无假外出,还有不定时的报告 缓刑时间一般不长,及时向司法机关汇报思想动态和认真悔过,一般都会放松对你的监管,这样你每周只去一趟就行了。2、法律里没有明确规定说你不可以从事保险工作,只是要求你要接受监督,所以如果公司愿意接收你工作,应该是可以从事保险的。除了带有国资、国有这些因素的企事业、机关 只要不是涉及到职务犯罪,在私人、外资企业就业是不受限制 缓刑意味着处罚刑法要接受刑事处罚。肯定不能到中国平安这些国有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3、缓刑期间能够继续参加工作。在刑法对缓刑的限定中,无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限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限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限定;(四)离开所寓居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准许。拓展资料:1、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一种法律刑罚和改过制度,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2、缓刑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我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

5. 被判了缓刑可以去保险公司当业务员吗?

可以的。判处缓刑和你参加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缓刑是在本地活动,不能离开本地去外地工作,一般严格一点的地方要每个月都去派出所或者司法所的矫正社区报道,至于你说的这份工作要看保险公司有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如果没有的话 你可以去那里当业务员。拓展资料: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适用条件对象条件一般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一般而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较轻,法益侵害程度较小;相反,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说罪行较重,无论是法益侵害性还是人身危险性都比较大,因此,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和人身危险性小而被判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这里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即使犯罪分子所犯罪之罪的法定最低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宣告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犯罪分子犯一罪还是数罪并不是决定缓刑与否的关键,即使其犯有数罪,只要总刑期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适用缓刑。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是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的特征所决定,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缓刑一般适用于交通肇事、责任事故、重婚、虐待、伤害、妨害公务、销赃等较为轻微的犯罪。对于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一般不宜适用缓刑。摘要:不可以,只能退回到投保人的银行卡账户内如果保险到期了,在办理退保时是必须要用本人银行卡去办理的,不能使用别人的,如果使用的是别人的银行卡,在查询相关信息时,是无法与缴费信息以及最开始购买保险时所登记的信息匹配的,从而保险公司是不会同意你办理退保业务的。

被判了缓刑可以去保险公司当业务员吗?

6. 缓刑人员可以应聘吗

首先要看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否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如果不上岗,则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用。如果上岗,则按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他的职务也就自然撤销,只能安排不延缓职务的工作。除了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处缓刑的人员以外,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他做一定的技术工作,另外,被判缓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
如果在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可以恢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可以开除公职。由于被判处缓刑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身份、工资级别都没有确定。
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且,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为严肃缓刑的考察执行,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工作。对缓刑考验期已经过二分之一以上,并有认罪、悔罪态度,工作表现良好,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应当由所在单位报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7. 刑事案件缓刑人员能被聘用吗

根据法律规定,在我国,缓刑人员可以聘用,但缓刑人员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调查机关的规定报告活动;遵守调查机关的规定;离开居住的市、县、迁居的,应当报调查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68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刑事案件缓刑人员能被聘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