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退出程序是什么

2024-05-04 17:31

1. 贫困户退出程序是什么

贫困户退出程序:
1、预退出
2015年年底,县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贫困退出规划,计划今后两年每年减贫4871人,至2017年年底,全县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2016年和2017年年初,县将根据贫困户退出规划及上年度减贫计划执行情况,下达贫困户退出计划(减贫计划,下同),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减贫责任书。
乡(镇)在县下达的年度退出计划的基础上,分解落实到村,并与各村签订减贫责任书。村根据乡(镇)下达的年度贫困退出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将年度计划退出的贫困人口报所在乡(镇),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作“预退出”处理。
2、精准扶持
县、乡、村以及“连心”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对照贫困户退出条件和需求,因户施策,制定扶持计划,并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扶持。
3、摸底调查
年终,对“预退出”的贫困人口进行摸底调查,调查人员应包括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等,填写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
4、民主评议
摸底调查之后,由村委会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摸底情况进行逐户讨论,拟定退出贫困户名单,并在行政村所在地进行公示。
5、入户核实
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不得少于3人),对拟退出贫困户进行逐户核实,确定全乡(镇)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6、批准退出
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县审核后,报设区市、省备案,待设区市、省联合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核查后,由县批准并在各行政村公告。
7、退出处理
贫困户经批准退出后,即录入信息档案,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进行“脱贫退出”处理。

扩展资料:
退出标准
贫困户的退出
贫困户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的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低保家庭,视为脱贫人口。
脱贫现状
2020年11月23日,贵州省宣布所有贫困县摘帽出列。至此,中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贫困户

贫困户退出程序是什么

2. 贫困户退出程序是什么

贫困户退出程序:
1、预退出
2015年年底,县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贫困退出规划,计划今后两年每年减贫4871人,至2017年年底,全县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2016年和2017年年初,县将根据贫困户退出规划及上年度减贫计划执行情况,下达贫困户退出计划(减贫计划,下同),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减贫责任书。
乡(镇)在县下达的年度退出计划的基础上,分解落实到村,并与各村签订减贫责任书。村根据乡(镇)下达的年度贫困退出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将年度计划退出的贫困人口报所在乡(镇),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作“预退出”处理。
2、精准扶持
县、乡、村以及“连心”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对照贫困户退出条件和需求,因户施策,制定扶持计划,并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扶持。
3、摸底调查
年终,对“预退出”的贫困人口进行摸底调查,调查人员应包括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等,填写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
4、民主评议
摸底调查之后,由村委会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摸底情况进行逐户讨论,拟定退出贫困户名单,并在行政村所在地进行公示。
5、入户核实
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不得少于3人),对拟退出贫困户进行逐户核实,确定全乡(镇)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6、批准退出
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县审核后,报设区市、省备案,待设区市、省联合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核查后,由县批准并在各行政村公告。
7、退出处理
贫困户经批准退出后,即录入信息档案,由乡(镇)在建档立卡系统内进行“脱贫退出”处理。

扩展资料:
退出标准
贫困户的退出
贫困户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的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低保家庭,视为脱贫人口。
脱贫现状
2020年11月23日,贵州省宣布所有贫困县摘帽出列。至此,中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贫困户

3. 贫困户退出程序是什么

贫困人口脱贫程序:1、评议公示。贫困户脱贫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在村内进行公示。2、审定公告。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并公告。3、备案标注。乡镇党委、政府将脱贫人口名单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标注。4、颁发脱贫光荣证。贫困户脱贫后,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颁发脱贫光荣证。


法律依据:《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及脱贫程序》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省级扶贫标准:这里说的收入是指贫困户家庭的所有收入。包括财产性收入、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但是,在计算收入的时候,有些收入是不能计算在内的,比如优抚对象的优待金。2、有安全住房:安全是指贫困户家庭现有住房能保证安全居住,达到a级或者b级标准。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必须进行危房改造和贫困户搬迁安置。3、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在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家里不能有辍学的学生。4、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在扶贫过程中,贫困户在缴纳新农合方面都有扶持,有些地方是全免,有些地方是免除一部分。但不管那种情况,贫困户的家庭成员都必须参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5、有安全饮水:安全饮水的标准为: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居民生活用水量为20升/人/日以上;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源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

贫困户退出程序是什么

4. 贫困村退出的程序是什么?

(1)确定任务。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村退出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贫困村,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退出申请。每年11月底前,根据拟退出贫困村“两委”提出的申请,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在贫困村所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审核公告。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拟退出贫困村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市级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村所在县公告。
(4)备案销号。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村退出结果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退出贫困村进行销号标注。

扩展资料

贫困村“七有一低于”具体指标解读:
一低于:贫困发生率低于3%:17号文件中原表述为“贫困村发生率低于(等于)国家对贫困村脱贫要求的贫困发生率”,且文件中的《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将贫困发生率定为5%以下。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现已明确贫困村要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必须降至3%以下。
七有
1、有硬化路:指有水泥路或沥青路通行政村村委会或村小学所在地,通到行政村村口,路基宽4.5米(含)以上,路面宽3.5米(含)以上。
2.有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且行政村内有水喝的农户比例达到95%(含)以上。
3、有稳固住房:指行政村内95%以上农户有稳固住房,房屋标准与贫困人口“有稳固住房”指标要求一致。
4、有电用:指行政村内95%以上农户接通生活用电,认定达标,不要求生产用电。
5、有服务设施:指行政村村委所在地有办公场所、有宣传栏、行政村内有卫生室,村内无卫生室但群众在距离住所5公里可解决就医的也可视为有卫生室(距离是5公里,还是3公里,或者10公里,各地情况不一样,明天讨论时大家可以提意见);行政村内有篮球场或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
6、有电视看:指所有自然屯通过无线发射信号、卫星接收设备、有线信号等方式,能收听收看中央或广西的广播电视节目,群众能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7、有医疗保险:指行政村内95%以上的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

5. 贫困村退出程序是什么?


贫困村退出程序是什么?

6. 贫困村退出的程序是什么?

(1)确定任务。每年11月底前,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下一年度贫困村退出任务下达到有关乡镇和贫困村,并在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标注。
(2)退出申请。每年11月底前,根据拟退出贫困村“两委”提出的申请,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在贫困村所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3)审核公告。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拟退出贫困村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市级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村所在县公告。
(4)备案销号。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村退出结果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中对退出贫困村进行销号标注。

扩展资料

贫困村“七有一低于”具体指标解读:
一低于:贫困发生率低于3%:17号文件中原表述为“贫困村发生率低于(等于)国家对贫困村脱贫要求的贫困发生率”,且文件中的《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将贫困发生率定为5%以下。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现已明确贫困村要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必须降至3%以下。
七有
1、有硬化路:指有水泥路或沥青路通行政村村委会或村小学所在地,通到行政村村口,路基宽4.5米(含)以上,路面宽3.5米(含)以上。
2.有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且行政村内有水喝的农户比例达到95%(含)以上。
3、有稳固住房:指行政村内95%以上农户有稳固住房,房屋标准与贫困人口“有稳固住房”指标要求一致。
4、有电用:指行政村内95%以上农户接通生活用电,认定达标,不要求生产用电。
5、有服务设施:指行政村村委所在地有办公场所、有宣传栏、行政村内有卫生室,村内无卫生室但群众在距离住所5公里可解决就医的也可视为有卫生室(距离是5公里,还是3公里,或者10公里,各地情况不一样,明天讨论时大家可以提意见);行政村内有篮球场或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
6、有电视看:指所有自然屯通过无线发射信号、卫星接收设备、有线信号等方式,能收听收看中央或广西的广播电视节目,群众能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7、有医疗保险:指行政村内95%以上的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

7. 贫困村退出有几个程序?

有 6 个程序: (1)民主评议,初定名单。每年第四季度后期,由村“两委” 结合年度脱贫计划,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名单,征得拟退出贫困户同意,初步确定拟脱贫退出贫 困户名单。 (2)收集信息,核实认定。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按照退出 标准,调查收集拟退出贫困户信息数据,核实认定贫困户家庭有关情 况。 (3)村内公示,申报乡镇。对初步核实认定的拟脱贫退出贫困 户,在村内公示 7 日,无异议后,向乡镇政府申报拟退出贫困名单。 (4)乡镇核查,确定名单。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村“两 委”和驻村工作队,对各村申报的拟退出贫困户实地进行全面交叉核 查,最终确定名单并向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 (5)县级抽查,乡镇批准。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各乡镇申 报的拟退出贫困户实施入户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拟退出贫困 户数量的 10%,每个乡镇不少于 30 户,对核查出有异议的,由镇(乡) 政府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户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公 告 7 日。对核查有异议的不予退出。 (6)上报备案,县级标注。次年 1 月,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将全县贫困户退出结果上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在市级扶贫 主管部门监督下,县级扶贫部门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平台中 做脱贫标注。 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统计汇总贫困户退出信息,次年2月底前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贫困村退出有几个程序?

8. 陕西省贫困村退出程序是什么

陕西省贫困村退出程序是:
    1.镇(乡)结合上年度脱贫计划,组织各村“两委”负责人民主评议,提出脱贫退出贫困村名单,征得拟退出贫困村“两委”同意后,初步确定脱贫退出贫困村。
    2.镇(乡)按照贫困村的脱贫退出标准和指标要求,调查收集上年度贫困村脱贫信息数据,核实认定贫困村脱贫退出名单。
    3.对核实认定脱贫退出的贫困村,在镇(乡)和该村公示7天,无异议的向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脱贫退出贫困村名单,有异议的再次组织核查认定后,在镇(乡)进行公示。
    4.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对各镇(乡)申报退出的贫困村开展核查,审定年度脱贫退出贫困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
    5.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对各县(市、区)贫困村脱贫退出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检查,评估认定为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县级政府批准退出,在扶贫信息系统中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