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所有的部门有哪些?

2024-05-18 05:41

1. 物业管理公司所有的部门有哪些?

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部门有:

1.经理室,一般都会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多名,副经理辅助经理开展与业务相关的各项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报给经理处理。

2.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事劳资、文书处理、生活福利、公关接待、内务管理等。

3.财务部,主要工作是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会计出纳、经济核算等。

4.业务部,业务部根据公司的现实情况进行部门设立,一般会有的是:房屋管理维修部、经营开发部、保安部、环境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停车场管理部等。

物业管理公司所有的部门有哪些?

2. 物业公司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物业公司归房管局下属的物管科管理。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

房管局:
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 公司物业管理部门有哪些

法律分析:1.经理室,一般都会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多名,副经理辅助经理开展与业务相关的各项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报给经理处理。
2.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事劳资、文书处理、生活福利、公关接待、内务管理等。
3.财务部,主要工作是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会计出纳、经济核算等。
4.业务部,业务部根据公司的现实情况进行部门设立,一般会有的是:房屋管理维修部、经营开发部、保安部、环境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停车场管理部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公司物业管理部门有哪些

4. 公司物业管理部门有哪些

	公司物业管理部门有:
	1.经理室,是物业管理公司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2.办公室,是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3.财务部,负责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会计出纳等;
	4.业务部,根据公司规模大小,物业种类的不同等设置。
	【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5. 物业公司有哪些部门

对于购房新手而言,可能对物业公司有哪些部门并不是非常的清楚。不过别担心,下面我就针对物业公司有哪些部门这个疑问,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们!
 物业公司有哪些部门
 1.经理室
 作为物业公司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通常会设立一名经理,副经理几名。经理,主要是负责公司的运作方面,是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者,负责布置与协调各副经理的工作。副经理,说直白点就是经理的助手,在经理的指导下处理各分管的工作,但是重大问题需报请经理处理,及时汇报分管工作,并且提出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完成经理交代的各项工作。
  2.办公室
 办公室,作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需要负责的事情有很多,比如:人事劳资、生活福利、文书处理以及内务管理等。
 3.财务部
 财务部,在公司经理的指导下,主要负责的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比如:会计出纳、经济核算,并对各项经费的使用进行核查与监督,同时还要按照企业需要搞清资金的使用情况。
  4.业务部
 至于业务部门的设置,通常是按照公司规模、物业种类、配套设施以及服务种类来设置的。为了便于管理,可以先设业务部,再分设各个职能部门,当然你也可以单列各个职能部门。
  业务部负责的是公司的总体运作,并且协调以下各职能部门的每项工作,比如:
 a.房屋管理维修部
 主要负责的是产业管理与房屋维修,其中就包含租赁与委托管理、房产接管、房产档案管理、日常养护以及小修服务等等。
 b.经营开发部
 开发经营项目,经过竞争去接管新产业,并且制定物业公司的经营计划。
  编辑总结:看完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物业公司有哪些部门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的精彩内容。

物业公司有哪些部门

6. 物业管理公司所有的部门有哪些

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部门有:
(一)经理室,一般都会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多名,副经理辅助经理开展与业务相关的各项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报给经理处理。
(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事劳资、文书处理、生活福利、公关接待、内务管理等。
(三)财务部,主要工作是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会计出纳、经济核算等。
(四)业务部,业务部根据公司的现实情况进行部门设立,一般会有的是:房屋管理维修部、经营开发部、保安部、环境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停车场管理部等。
一、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经理有哪些责任
第一主持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行董事会的决议;
第二,组织实行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相应的投资方案;
第三起草、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的管理制度;
第四制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
第五是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的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7. 公司物业管理部门有哪些

公司物业管理部门有:
1.经理室,是物业管理公司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2.办公室,是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3.财务部,负责制定财务收支计划、会计出纳等;
4.业务部,根据公司规模大小,物业种类的不同等设置。
一、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需要重新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来为自己服务。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二、物业管理公司能罚款吗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是行政主体,因而没有罚款的权利。处罚权,只能由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处罚权的组织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
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处罚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不具有约束力。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行政管理的法律关系。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凌驾于业主之上设立处罚权。
三、水电损耗费合法吗?
1、物业公司向用户收取水电费损失费用是否合理,取决于从物业公司收取水电费的形式。
2、免费收集一些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与自来水,电、热、供水、供电、供热、合同,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的基础上总表自来水公司、电力、热,公司支付水、电、取暖,然后由物业管理公司每一个业主相关费用。
3,从理论上讲,水、电、供暖费用科目应供应商的水,电,热,即向业主收取水应该是公司的,权力应该是一个电力公司收费,收费应该加热加热公司,但在实践中,操作方便,许多住宅地产,经常收集由物业管理公司公用事业和加热。
4、有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由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向每位业主收取相关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接受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的委托,向业主收取水费、电费、供暖费后再将所收取的费用转交给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由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服务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物业管理部门有哪些

8. 物业公司有哪些部门

一、物业公司归哪个部门管
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咨询:
网友:可以去哪里投诉物业公司?
律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二、物业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常规性服务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的公共性管理和服务工作,通常在物业服务合同内做约定,目的是为了保证物业的完好和政策使用。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包括:房屋管理服务;房屋装修管理服务;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环境清洁卫生管理服务;绿化管理服务;安全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消防管理和车辆管理三大方面;文化、娱乐服务;其它同时惠及全体业主、使用人的服务。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物业为改善和提高业主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部分业主特殊需要的各项服务。物业公司先设计服务项目,并公布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业主需要哪项服务,可先物业提出,双方按照服务内容协商收费标准。、具体内容包括:代办类服务,如代缴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高层楼宇的电梯管理,外墙清洗等;一般的便利性服务,如提供室内清扫、维修、装修等服务等。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委托性的特约服务是物业为了满足业主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通常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在专项服务中未设立,当业主和物业有某种服务需求时,物业可将此项特约服务纳入专项服务。
常见的项目有:代订代送牛奶、书报;送病人就医、喂药、医疗看护;代请钟点工、保姆、代做家政服务;代接代送儿童入园及上、下学等;代购、代送车、船、机票与物品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