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协会的介绍

2024-05-12 13:46

1. 中国检察官协会的介绍

中国检察官协会,英文名称为The Society of Public Prosecutors of China(SPPC)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组织,为全国性的社团法人,法人代表为协会秘书长。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前身是中国检察学会,批准成立于1988年10月3日。1996年6月27日经民政部批准,更名为中国检察官协会。中国检察官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检察官协会的介绍

2. 中国检察官协会的组织机构

中国检察官协会的组织机构有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代表组成,是中国检察官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选举理事会,推举名誉会长,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产生,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秘书处。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工作。秘书处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合署办公。

3. 中国检察官的介绍

《中国检察官》原名《检察实践》,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官学院主办。自1999年创刊以来,得到了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法律实践工作者,特别是检察工作者的鼎力支持和厚爱。《中国检察官》系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的全国性法学类刊物。

中国检察官的介绍

4. 中国检察官的简介

《中国检察官》国际标准刊号 ISSN1008—6676 国内标准刊号CN11—5462/D 全年24期,单价8.3元。短短十年来,读者已遍及全国各地,逐步成为宣传检察政策、交流工作经验、发表干警观点的阵地和社会了解检察工作的窗口。

5. 中国检察官协会的业务范围

制定检察理论研究规划,组织协调检察理论研究活动,协助召开全国性的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或地区性的检察理论及检察业务研讨会或培训班,交流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经验,组织社会调查,为检察工作提供建议和咨询意见,为提高检察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服务;编辑《中国刑事法杂志》(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国检察论坛》(双月刊,内部资料)等会刊;组织、推动检察官协会与其他学术团体、学术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

中国检察官协会的业务范围

6. 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发展历史

中国检察官协会作为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发起会员单位,组团参加了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每年召开的年会及各项活动,并于1998年5月承办了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执行委员会1998年春季会议,于1998年9月在北京成功地承办了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第四届年会。中国检察官协会自成立以来,先后协助举办了七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及“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与人权保护”、“反贪污与社会稳定和发展”、“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培训班”、“刑事证据研讨班”、“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研讨会”、“预防超期羁押与保障人权研讨会”、“检察机关为优化经济环境服务理论研讨会”、“刑事起诉标准研讨会 ”、“‘两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研讨会”等专题研讨会;编辑出版了《公诉问题研究》、《海外司法改革及其走向》、《司法改革热点问题研究》、《检察官作用与准则比较研究》、《中国检察》(1-10卷)、《超期羁押与人权保障》、《“严打”中的法律与政策实用》、《中国检察制度论纲》等研究成果。与中国法学会、中国警察协会、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律师协会、中国监狱学会等全国性非政府学术团体建立了合作关系,同时,还广泛地与国外司法机关、学术机构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接待了来自英国、法国、德国、美国、加拿大、丹麦、俄罗斯、越南等国家的有关代表团和专家、学者,派员或组团访问了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十多个国家。中国检察官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国内外各界资助或者捐赠、开展各项活动的合法收入和会员会费。

7. 女检察官协会的介绍

本会名称为中国女检察官协会(China Women Procurators Associa-tion),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为社会团体法人。本会活动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业务指导。

女检察官协会的介绍

8. 中国有检察官吗

6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中的第一等和第二等的总称。其中,第一等为首席大检察官,第二等为大检察官。大检察官又分为一级大检察官和二级大检察官两种。其中我国一级大检察官有胡泽君、邱学强、李晓峰、童建明、程东方、应勇六位,是非常优秀的人。大检察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大检察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中国首席大检察官也叫一级大检察官,在中国只有1个,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权利很大。
中国有检察人员,检察长啊。
不过不知道韩国的检察官是不是就是跟中国的检察人员一样。
第六条 检察官的职责:
(一)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二)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