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介绍

2024-05-12 02:36

1.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介绍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及住房制度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介绍

2.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全局的政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政策研究、对外交流与合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局会议组织、文秘、新闻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文印、督办查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规划和住房保障处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负责编制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前置条件的认定工作;参与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旧城)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和供应对象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以及实物配租等工作。(三)市场监管处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房地产转让、租赁、拍卖、广告、赠与、置换、中介、评估、担保、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分析,组织协调和落实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核准和经纪机构资质备案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相关主体及行业行为的管理。(四)产权管理处负责全市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负责全市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产产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改制房地产权属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权属、经营和出售管理;负责处理房屋登记办证疑难问题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五)物业管理处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指导标准,协同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小区达标验收;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督促做好业主委员会的筹备成立、换届改选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导物业项目的交接验收活动;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监督协调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管理;负责全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六)房地产开发管理处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推进住宅产业化管理工作;负责提出住宅产业技术发展建议和规划;负责康居住宅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经验推广工作。(七)房屋安全管理处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安全检查,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机制,指导危险房屋排险解危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防汛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租金管理和修缮管理,编制修缮计划并组织实施。(八)法规监察处负责拟订房地产方面的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地方性法规、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房地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执法证件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及行政复议工作。(九)住房改革发展处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章及实施办法;指导、监督、检查房改政策的贯彻执行;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年度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和租金标准;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和住房货币化补贴核准;负责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批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和售房款的使用审批;负责全市旧城改造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房改工作情况的汇集、上报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改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协调、处理房改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十)组织宣传处(机关党总支)负责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群工作。(十一)编制人事处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全局一般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人员调动的报批工作; 负责局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申报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家公务员培训、考核及专业技术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十二)信访处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负责管理局系统各县(市、区)房地产信访处理意见的复查工作;牵头解决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十三)财务处负责制定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申报局系统财务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管理局系统的国有资产;负责监督局系统各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局属单位政府采购的报批工作;负责机关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内审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负责房地产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二)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全市住宅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三)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旧城)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五)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市房地产转让、租赁、拍卖、广告、赠与、置换、中介、评估、担保、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核准和经纪机构资质备案;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前置条件的认定工作。(六)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负责房屋登记工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房地产抵押登记、核发房屋他项权证;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产产籍档案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物业管理小区达标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八)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九)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全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防汛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十)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全市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综合统计工作。(十一)负责指导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4. 郑州市建委的领导介绍

主任、党委书记——陈 新副书记、副主任——张子亮副书记——高永振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丁启豹副主任——王凯副主任——王立新副主任——梁远森副主任——杨 琦副主任——曲 标总建筑师——林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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