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生产部的奖惩制度?谢谢分享下

2024-05-09 03:48

1. 谁有生产部的奖惩制度?谢谢分享下

生产部奖罚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并同时成立奖励基金,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和员工罚没款组成。 

2 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 职责 

3.1生产部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制订和奖罚评定,决定对生产部员工的奖励或处罚。 

3.2经理助理和车间主任对生产部员工的奖励或处罚有建议职责。 

4 制度 

4.1 奖励 

4.1.1员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者不奖不罚; 

4.1.2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按发货期为限,每提前一天,每人每天奖励 10-20 元。 

4.1.3由于加班、加点而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加班费已计算,4.1.2条不再执行。 

4.1.4设备发生故障,须请外部专业人员修理。若公司员工主动修理,经设备管理人员鉴定合格,操作者使用认可,可按市场修理费用的 30--50%给修理者奖励。 

4.1.5根据测试数据,产品的质量状态、性能指标和稳定非常优秀,检验、测试人员可向生产部总监或经理建议,对主要加工者给予 20 元的奖励。 

4.1.6 生产部每季度对纳入质量检验的项目,统计“一次交验合格率”,对季度一次交验合格率 100%的员工给予 20元的奖励。 

4.1.7每季度考评得分排名第一的员工给予20元的奖励。

4.1.8在生产过程中,对精打细算,节约耗材和原材料的员工,按节约费用的30%给予奖励。 

4.1.9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经理或经理助理组织评议,总经理批准,给予100—500 元的一次性奖励。 

4.1.10员工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品扩大化者,给予20 元的一次性奖励。

4.1.11员工举报违反制度者,经核实给予20 元的一次性奖励。

4.2 处罚 

4.2.1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员工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影响发货,每延期一天,项目主持人罚款100元,配合人员每人罚款 50 元。 

4.2.2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安排的工作,对当事人罚款50元。

4.2.3 不经过技术部同意,私自更改图纸,不按图纸或技术要求作业者罚款 20元/次。 

4.2.4发现图纸明显失误,加工者有义务向技术部反馈。如明知错误,仍进行作业,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现图纸有误,未上报技术人员及时解决造成工期延误者,一次罚款20元。 

4.2.5加工的产品经检验或调试不合格,无正当理由,拒绝返修或返工者,一次罚款20元。 

4.2.6在施工作业中,安全意识淡薄,野蛮作业,不听安全员劝阻,造成后果者,视损失轻重加倍处罚。 

4.2.7在施工过程中,对不顾成本,大材小用,浪费器材的员工,按损失费用的50%给予赔偿。 

4.2.8在施工过程中,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者,一次罚款10元;

4.2.9违反车间或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一次罚款10元。

4.2.10批量生产时,第一件加工完未经检验而进行批量生产,一次罚款50元;产生批量报废,一次性罚款100—30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4.2.11后序用了上序未经检验的不合格品,一次罚款10元;

4.2.12使用检验员误检合格的不合格品,一次罚款10元,损失部分由检验员承担。

4.2.13产品经检验人员检验并开具合格证并办理入库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加工者在部门点名批评。

4.2.14未按图纸加工或未达到图纸要求者,一次罚款20元。

4.2.15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办公室处理。

4.2.16未经公司同意对外加工或将材料、半成品带出(协助带出)公司者,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

4.2.17部门员工违反制度当月罚款累计(不含4.2.2罚款)超过200元以上,生产经理、经理助理、车间主任一次性罚款50元/人。

4.3 奖罚评定和实施办法 

4.3.1参与评定的人员做到公平、公正,目的是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潜能。 

4.3.2参与评定的人员有失公允,员工反映强烈者,生产部经理有权取消其评定员资格。 

4.3.3奖罚评定由生产部总监或经理主持,在充分取证,反复评审的基础上,确定奖罚人选、奖罚额度并实施。 

4.3.4生产部根据评定结果,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批准,奖金由公司奖励基金支付。 

4.3.5 奖金发放由生产部通知本人领取,当事人在>上签字。 

4.4 罚款执行办法 

4.4.1生产部通知被罚款人员,当事人在>上签字认可。 

4.4.2罚款由生产部部门管理员向财务部门发出>,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纳入奖励基金。 

5 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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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厂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3. 生产车间奖罚制度

奖罚制度(拟) 

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著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申诫。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 

(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重犯。 

(十)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一)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公司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工厂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公司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公司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内斗殴。 

(十二)事务处理未依规定手续办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三)产品出货点交或工程验收不实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四)保管的财物非因自然损耗而盘亏,情节重大。 

(十五)浮报费用或虚报资料、意图溢领奖金、津贴或图利他人者。 

(十六)在厂区内赌博者。 

(十七)未经许可接带外人入工厂者。 

(十八)因工作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遭受客诉、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十九)上班时间撤离工作岗位睡觉或离开厂房(未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十)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入厂。 

(二十一)凡是违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险品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误开支票金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不经通知予以辞退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确定而未通知缓刑或未准保释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期间旷工达六日者。 

(七)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或煽动非法罢工或怠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破坏劳资和谐或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财物或营私舞弊,情节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行为,经查属实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或毁损设备者。 

(十四)年度内积满二大过者。 

(十五)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佣金者。 

(十六)与厂商勾结、诈骗公司财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职或兼营与公司相关事业而影响公司权益,情节重大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降级,参考前条各款规定予以降调。 

第六条:奖惩互抵规定 

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奖惩(辞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奖一次可抵销申诫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销小过一次或申诫三次,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销 大过一次或小过三次。 

第七条:奖惩金加减发放标准:从业人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发下列金额。 

一、 嘉奖一次:加发¥ 元奖金。 

二、 小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三、 大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四、 警告一次:减发¥ 元奖金。 

五、 申诫一次:减发¥ 元奖金。 

六、 小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减半?) 

七、 大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全扣除?)

生产车间奖罚制度

4. 工厂奖罚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5. 工厂奖罚制度

一、基本素质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将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的罚款。如有:
1、迟到10分钟内按每分钟1元计算,如超过10分钟,视情节进行处理;
2、如早退5分钟内按每分钟5元计算,如超过5分钟,视情节论处。
(二)员工因事请假4小时内由组长签名,主管审批方可生效,如超过4小时需经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在2小时以内由主管签名生效,超过2小时由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如超过3天者需总经理审批生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请病假超过8小时,则需要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和持有医院电脑收费单方可获得生效;
(五)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一)新员工经初步审定工资后试用期为1个月,1个月内厂方有权随时解雇,工资视其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确定,一个月后属合格员工,工资按初定工资给予;
(二)所有新进员工需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个月后,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方可领取第一个月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号)。员工若中途请假5天以上者,公司将顺延本人的工资发放时间;
(三)员工无请假、迟到、旷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奖(未满一个月的员工无全勤奖);
(四)如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老员工,公司则根据其工作表现,参照工作业绩,可考虑往后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五)所有管理及员工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以后每月或获得工龄奖20元;凡连续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同样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每月可获得工龄奖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员工工资在三个月以后可获得晋升,晋升条件则根据其工作表现、技术水平等综合评定,由组长、主管、厂长评定后交总经理签名方可获得晋升工资;
(七)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组长、主管签名,厂长审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厂方在一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离职,工资按正常发放领取;如在一个月内没招到合适人员,公司则有权推迟离职期限,工资可考虑离职就领取;
(三)凡新进员工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满一年后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具体程序按第一条、第二条执行);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五、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未经允许在厂区车间内拍照;2、饮酒或酗酒后回工厂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3、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4、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5、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7、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私泄报复者;8、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9、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10、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11、公司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除罚款外还需按旷一扣六处罚)。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注意节约水电,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3、工作时间吃零食的;4、工作
时间大声说话者;5、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5、上班时间聊天,看书刊杂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6、随地吐痰,乱丢食物;7、未经批准打听私人电话的;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9、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六、奖励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注:奖励审批权限,如一旦有人够奖励条件,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经主管厂长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获得奖励。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和修正权由厂办负责,总经理审批方可获得更改。

工厂奖罚制度

6. 如何制定工厂奖罚制度?

这里有个范文,贵公司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参考修改一下。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 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 旷工一天的;  (2) 谎报虚报考勤的;  (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 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  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 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  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 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 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 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 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 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 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 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 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 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 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 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 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7. 厂职工奖惩办法

 厂职工奖惩办法
   厂职工奖惩办法    一章 总则   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围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二章 职工奖励   三条 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四条 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围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五条 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六条 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围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围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七条 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厂职工奖惩办法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至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章 职工处罚   八条 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九条 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违反供电业务规定,以权谋私,损害围利益的;   、违反围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围形象的;    、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损坏生产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十条 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 天,扣发本人日工资%;    (二)违反劳动纪律、、、、款者,违反一次扣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厂职工奖惩办法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款,损失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元以上的,超过元部分赔偿%(最高不超过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元。其中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十一条 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十二条 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内连续旷工天以内或累计旷工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款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内连续旷工天以上天以内或累计旷工天以上天以内的;一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内连续旷工天以上天以内或累计旷工天以上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内连续旷工天以上天以内或累计旷工天以上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十三条 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内连续旷工天以上或一内累计旷工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四条 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十五条 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厂职工奖惩办法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个月时间;   、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十六条 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十七条 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十八条 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十九条 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二十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 

厂职工奖惩办法

8. 生产车间运行奖惩条例

 生产车间运行奖惩条例
   生产车间运行奖惩条例  
    
  为了规范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 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条理 
  二. 适用范围:木工,海绵,车裁,扪皮,包装,仓库等 
  三. 原则:对员工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一).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事迹者; 
  .维护工厂利益,为工厂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且有事证者;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二).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优先提干或记功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有具体突出事迹;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且有具体事迹足以为证者;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成效者;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成效者; 
  .提干记功程序:①组长主管提名②厂长审核③名单递交行政部—总经理审批; 
  (三).奖励 
  .在生产过程中,对精打细算,节约耗材和原材料的员工,按节约费用℅给予奖励; 
  .生产车间达到计划月产值,员工生产产品合格率达℅,奖励元; 
  .员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不奖不罚; 
  .员工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产品扩大化者,给予元奖励; 
  .由于加班加点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计件或加班费已计算不在执行; 
  .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按发货期为限,每提前一天,每人每天-元; 
  .各部门连续个月达成质量目标,给予该部门奖励元; 
  .各职能部门责任事故,每月底于次,奖励元; 
  (四)处罚 
  .在条件具备情况下,员工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影响发货,每延期一天,生产主管罚款元,配合班组人员罚款元; 
  .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安排工作,对当事人罚款元; 
  .违反车间或厂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一次罚款元; 
  .未经主管同意,将材料或半产品带出车间者,上报行政处理并罚款材料成本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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