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委托理财

2024-05-18 22:56

1. 什么是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指接受委托的公司对客户的资产进行运作以争取资产增值的行为。委托理财不仅仅只存在于公司与用户之间,很多时候公司也会委托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主要分为信用委托理财和代理委托理财两种,这两种委托理财的主要区别在于资产是否转移和投资时投资人的名义。委托理财又是以资产增值为目的的金融中介业务。 
   委托理财的优势         
  1、 门槛低:证券交易商设定的最低客户投资金额是五万元。但是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只要证券交易商和客户商量好,投客户就能享受委托理财的服务; 
  2、 一对一服务:委托理财的一对一服务的特点亮点就是定制化,委托理财的定制化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来量身打造金融产品; 
  3、代理交易 :委托理财是不需要客户进行交易的,所有的交易行为都能由机构中的人员代理完成。 

什么是委托理财

2. 委托理财的优缺点?

  委托理财的优缺点:
  1)低门槛。目前券商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接受单个客户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非限定性集合理财接受资金不低于10万元。而《征求意见稿》中并无明确规定账户管理业务的准入门槛。理论上只要券商愿意与客户约定,客户可以几乎零门槛享受账户管理业务。
  2)一对一定制服务。与其他集合类或公募资产管理计划相比,此次账户管理的亮点在于“定制化”。通过《账户管理服务协议》,券商与客户可对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当事人权利义务等等方面进行约定,针对客户需求打造量身定制的投顾类产品。
  3)券商可代理账户投资交易,客户体验更优。意见稿明确表示符合账户管理资格的持牌机构可以代理客户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这意味证券公司终于可以在特定账户突破不能动用客户资金和客户证券规定,主动替客户理财投资。只有约定明确,客户不需要实行投顾给予投资建议→客户筛选→下达交易指令→投顾下单的繁琐流程,投顾直接就投资结果向客户负责。

3. 什么是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把贷款资料(自己真实)交给朋友,或信贷员办理贷款;也可委托贷款公司贷款,不用资料,其公司所有都代办好(违法,贷款成本高)!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师,或理财公司,打理自己的资产,使其资本稳定增值!(中国委托理财市场不够成熟,法律法规,人员素质),衍生品投资(金融衍生品):期货,期权等

什么是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

4. 什么是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

简单通俗的讲
1.
委托理财就是委托人向被委托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以双方约定的方式,由被委托方对委托方划定的财产进行的理财行为
2.
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工具,主体是基于某些金融产品这一客体而衍生出的主要以协议方式存在的一种虚拟概念。比如股票的期权投资,和有形商品的期货投资(实物期货)以及无形的期货投资(如股指期货)等等
3.
委托贷款就是委托人向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转入委托银行一般委存账户,委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

5. 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
  1、关于合同主体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在委托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这个问题,关键点有两个:
  第一,受托投资管理是否是金融业务?这种业务是否为国家规定的金融机构专营或者特许经营业务?我们认为,可以这样认识,虽然受托投资管理原来事实上是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但是,从《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精神上看,将其认定为金融机构专营或特许经营的依据不足,因此对金融机构之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从事的受托管理业务从合同主体方面限定其效力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受托投资管理在本质上属于专家理财,对受托人的身份是否应有特殊的要求?我们认为,一方面,在信托合同关系中,我国《信托法》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并没有禁止自然人、法人作为民事信托的受托人;另一方面,在委托代理关系中,我国目前也没有对受托投资管理业务采取类似美国个人理财规划师那样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工作。司法作为事后评价对这一问题作出要求和限定显然依据不足。  2、关于意思表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由于实践中委托理财类合同的签定和操作均不规范,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仅从合同字面上做简单的理解,还应当通过合同约定所体现出来的逻辑关系及其他痕迹,探究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以此为基础,区分虚伪表示和隐匿行为。对虚伪表示,应确认无效;对隐匿行为,视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定其效力。
  3、关于合同标的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问题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认定,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进入证券、期货市场的资产作为委托理财合同的标的的,合同无效;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恶意串通,假借委托理财之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4、关于审批、登记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6. 个人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个人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是民事上的委托行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一、委托书内容有哪些
委托书内容有委托原因、受托人、受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双方签字、联系电话、相关证件印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法律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确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委托和代理有什么不同
委托和代理的区别如下:
1.代理制度一般包括三种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而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
2.代理授权关系的成立,不必代理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而委托合同则为诺成性合同,受托人必须作出承诺方可。
3.代理关系是存在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其法律效力及于这三方当事人。委托合同则与代理关系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与第三人则毫无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7. 委托理财合同怎么定

委托理财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包括:1、购销合同,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5、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地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委托理财合同怎么定

8. 委托理财是什么意思

委托理财又称代客理财,是同一业务从委托方和管理方角度形成的不同称谓。委托理财指专业管理人接受资产所有者委托,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以实现委托资产增值或其它特定目标的行为,一般特指证券市场内的委托理财,即投资银行作为管理人,以独立帐户募集和管理委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实现委托资金增值或其它特定目的的中介业务。
一、委托理财资产损失
委托资产的损失范围应当以实际损失为限,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并应以下列方式计算委托资产的实际损失:
委托资产损失=(委托人实际交付的委托资产+证券或期货的当日市值)-(委托资产的控制权实际转移至委托人的委托资产+证券或期货的当日市值)。
在委托理财合同有效的场合,当事人对委托资产损失的计算另有约定的,若该约定不违反公平原则,应从其约定。
二、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
根据《信托法》第二条,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学说上亦指出,明示信托的生效要件有以下三项:一是委托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即委托人将其财产所有权一分为二,由受托人取得名义所有权以便管理处分,由受益人取得实质所有权以便享受利益;二是将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于受托人;三是信托需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信托合法性原则)。
具备委托人将资产转移交付于受托人以及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资产这两个条件的委托理财,即为信托型委托理财;而设立信托型委托理财的合同,其性质应认定为信托合同。具体来说,如果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委托人直接将资金、证券等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并从事投资经营活动,则该合同为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