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地产政策及影响

2024-05-04 08:05

1. 最新房地产政策及影响

2021房产政策,政策1:个人转让住房超过两年可免交营业税。购买少于两年的住房进行外部销售的个人将缴纳全部营业税。政策2:二手房贷款的首付比例降至40%。城乡建设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购置第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户首付比例调整为40%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二十九条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最新房地产政策及影响

2. 房地产政策影响

1998年 住房分配货币化——标志着房地产业全面开始市场化 2000年 规范房地产市场 2001年 刺激消费,繁荣房地产市场  2003年 4月,121文件第二套住房提高首付比例——拉响宏观调控警报; 7月,开始集中整顿土地市场。 2004年 831大限,加强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加强房地产贷款监管、银行首次加息等政策先后出台——标志着宏观调调控开始 2005年 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 3月 房地产税改革深入——调控触及交易环节 3月 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旧国八条) 5月 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 5月 《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从税收入手整顿房地产市场 9月 银监会212号文件——收紧房地产信托 10月 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交纳个税 2006年 4月房贷利率再次上调——调控卷土重来 5月 国六条出台——新一轮调控大幕开启 5月 国务院出台限制套型90/70政策——从供应环节改善房地产供求关系 5月 国税总局出台二手房营业税政策——开始着手整顿二手房市场 7月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预售广告——规范房地产期房预售制度 7月 建设部出台171号“外资限炒令”——打击房地产投资 7月 108号文强制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进一步打击房地产投资 8月 土地新政出台——规范土地市场,清查土地违规 8月 央行再次加息——宏观调控动用金融手段 8月 建设部出台廉租房管理实施办法——逐步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9月 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交易秩序 9月 完善二手房市场交易管理 2007年 1月建设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 1月 国税总局清算土地增值税——标志2007年新一轮调控的开始 3月 通过《物权法》10月1日起执行 3月 央行2007年首度再次加息(全年共计6次加息,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 6月 加强外资管理——进一步扼制房地产市场外资过热 8月 国发〔2007〕24号文件,回归保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标志着政策调控思路的转变 9月 央行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第2套住房贷款首付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严厉打击炒房行为 10月 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缩短土地开发周期 10月物业税“空转”试点扩至十省市 12月 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 2008年 1月国务院重拳打击囤地 6月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批复:企业为个人购房需交个税 7月 国土资源部明示“小产权房”无产权 8月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要求严格建设项目贷款管理 10月土地可转让抵押继承。出台契税下调政策   宏观调控溯源 温故而知新。中国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出现在海口、北海、惠州等地的房地产过热。鉴于当时金融秩序混乱、通货膨胀严重等宏观经济运行的矛盾和问题,中央和国务院1993年6月果断出台了《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6号文),从紧缩银根、收回炒作土地等方面严格整顿国内房地产秩序,迅速摧毁了这些地区的房地产泡沫。如今,北海、海口等广袤土地上的烂尾楼,仍在见证着十几年前的那场房地产和摧毁土地的灾难。   2003-确立房地产业为“支柱产业” 早在2003年年底开始的新一轮宏观调控过程中,就根据房地产业持续过热的状况,适时推出了一些政策措施。2003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至为关键的一年,房改释放了大量的市场需求,拉动房地产投资迅猛发展。但是,不少地区出现房地产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住房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部分地区商业银行放松信贷条件,导致房地产投资的过热倾向。基于这一严肃判断,央行2003年6月1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号文件),对商业银行的开发商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7个方面作了规范。 然而,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当时的国务院没有能够总揽全局,全面把握房地产问题。在遭到来自房地产开发商的激烈抗议之后,国务院于2003年8月12日颁发了由建设部起草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18号文),这一与121号文件出发点完全相左的文件,被建设部部长汪光焘称之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基于一个全新的判断,18号文将房地产业定性为“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这在房地产开发商当中,引起了一片欢呼,称“中国房地产将迎来新的春天”。 更让房地产开发商们振奋的,是18号文把经济适用房由“住房供应主体”,修改成了“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由此,经济适用房在各大中城市趋于消失,开发商基本上掌握了城镇房地产的全部供给,几乎全部的城镇居民被迫直接面对由房地产开发商主导的、代表经典资本嗜血理论的房地产行业。由此不久,房地产暴利与大多数人买不起房,就开始成为频频困扰中国最广大公众人群甚至中央领导的大事。  2004-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 在18号文件的基础上,此后一段时期国家各部委下发的调控政策都围绕“规范房地产市场” 展开。 2004年3月继2003年7月国务院发文严格控制土地供给之后,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71号令,要求从即日起就“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执法监察,各地要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体系。对8月31日后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要从严查处。此举是中央ZF从土地供给上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又一举措,被业界称之为“831大限”。实际上,这应该是各地ZF的“8·31”大限,因为这个文件号令的对象分明是各地ZF。但必竟“8·31”让开发商们拿地不如以前“方便了”,或重或轻地感觉到“紧”的存在。他们对房价纷纷唱起了“升调”,认为“大限”过后,房价必涨无疑。 针对房地产投资增长较快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部门始终保持警惕的态度。 2004年9月2日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指引》,规定建筑商不得为开发商垫资建楼,开发商开发项目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购房者的月供房款不得超过收入的50%,这是继去年央行121文件后金融监管部门发出的又一次加强房地产贷款监管的重要信号。 2004年10月29日,央行十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九年来首次加息,加息意味着购房的贷款成本增加。这也意味着经过反复的深思熟虑之后,央行正式使用市场调节杠杆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首先,投资增长较快问题一直困扰中国经济,通过提高存贷款利率,对抑制投资需求将起到比较明显的作用。其次,加息还将稳定银行系统,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由于居民储蓄存款出现同期大幅度少增,这已经影响一部分银行资金平衡的能力,加息可吸引一部分居民存款,使银行资金状况有所缓解。同时,加息可抑制房地产泡沫。“18号文件”和“71号令”增加了房地产商的开发成本,成本转加带动房价在2004年快速上涨,已经引起了中低收入阶层的不满。提高利率可以抑制房地产的投机性需求,对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起到一定抑制作用。  由于字数限制,更多请访问:  http://user.qzone.qq.com/418936630/blog/1292745274

3. 目前房地产政策有什么变化吗?

房地产政策变化情况:国务院办公厅10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11条措施,剑指高房价。国办在通知中明确了调控的行动纲要,即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并针对性地提出了11条措施。这11条措施是: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测;力争到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引人关注的是,国办这次明确了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终结了此前市场传闻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有可能上调至50%的传闻。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并要求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规定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同时规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贷标准。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严禁对不符合信贷政策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目前房地产政策有什么变化吗?

4. 当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

房地产新政的实施效果,需用时间检验。据近几日媒体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查,房地产新政的出台,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较大的震动,近日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房地产市场已经有所反应,一些嗅觉敏锐的投机者已经开始撤离,北京、深圳二手房市场有放量的迹象,新房市场也出现促销打折的现象。更为重要的是,房地产新政不仅力度大,对供求总量和结构产生影响;也向社会表明了中央政府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将扭转房地产市场各类主体对房地产市场和房价走势的预期,对市场主体的心理上产生影响,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发生变化,促使开发商加快销售速度、投机者放盘撤离、自住性消费者持币观望,市场热度开始消退,进而促进供求总量的均衡,房价在新的均衡中稳定。
  可以预测,随着新政的逐步落实,二手房交易将出现萎缩,买卖双方僵持一段时间后,二手房价将逐步回落,而随后房价下降的趋势也将蔓延到一手房。下半年住房供给量将增加,需求量得到抑制,供求矛盾缓解,房价将向合理水平稳步回落,其中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房价回落的幅度越大。

5. 房地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土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途径:首先,土地价格对房价的影响,土地价格是房价的成本之一,土地价格的增加会引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规模下降,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减少,最终影响房价;相反,地价下降,供给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6. 国家房地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有影响吗

1、限购限贷促使房价下跌从需求面讲,限购令的出台通过户籍、购买条件等限制手段,在短期内主要抑制了决定购房的居民以及投机性购买者,从而立即将一部分房屋需求者清除出了市场,这会造成房屋需求的萎缩,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短期内房价会下跌。另外,满足购房要求的购买者也可能会因为该政策的出台而暂时延迟购买,这在短期内也会造成成交量的下跌,从而也会带来房价的下跌。
2、银行房贷利率下调既然销售受到影响,那么作为银行主要业务之一的房贷业务,不可能不收到影响,如果需求降低银行又坚持较高的房贷利率,那么房贷市场也会加速萎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势必会有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大利率折扣优惠,以更为诱人的利率去吸引购房者去抢占市场。比如限购政策较为严格的北京和广州,8月份的首套房贷平均利率只有4.21%及4.2%,相当于执行利率的8.6折。但同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如果市场过热,政府也会加大调控力度,比如上海的首套房,所有银行能给出的最低折扣利率均为9折。
3、房屋租金上涨如上文所说,在短期内,限购令的出台会带来房价的下跌,包括新房和二手房成交价的下跌。但是,由于住房需求是刚性的,居住是一种必需品,所以通过购买房屋满足居住需求的这部分购买力和投机性购买力被限制后,这些购买力必然流向其他地区或房屋租赁市场等,因而也会给房屋的租金带来上涨的压力。
4、转移楼市热点在房价上涨的周期内,总会有一些城市成为楼市的热点,在南京、苏州、厦门和合肥接连实施限购限贷政策之后,楼市的热点必然会转向其他城市,也就是说,其他一些房价、地价过热的城市,比如杭州、天津也可能会接棒。一旦这些城市顺利接棒,政府必然不能仍由楼市发展,所以也会采取一定的措施,这就很有可能造成限购限贷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5、加重买房成本,被剥夺购房资格对于一些刚需或者改善型需求用户,限贷政策的推出无疑会加重自身的买房负担,比如,武汉最新的政策规定,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提高到四成;已经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贷款没有结清的,将不能再贷款购房。而政策更为严厉的广州,二套房首付甚至高达七成。越来越高的房价加上越来越高的首付比例,肯定会让更多的购房者叫苦不迭。另一方面,北上广深的限购政策在户籍、社保缴纳等方面都有更为严格的限制,让不少外地人的买房梦想落了空。
6、出现离婚潮现象最明显的就是,上海在传出离婚后一年内不可购房的谣言之后,民政局的离婚处随即被人群挤爆,因为现在的限购政策对于结婚、离婚的限制较少,就造成了有些人可以通过离婚来投机取巧。再者,按照现有的房产政策,离婚后把房产归到其中一方名下,另一方再购房的,可以享受较低首付款比例及相关税费优惠。所以,在限购限贷政策实施后,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离婚潮的现象。

7. 房地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房地产新政的实施效果,需用时间检验。据近几日媒体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查,房地产新政的出台,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较大的震动,近日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房地产市场已经有所反应,一些嗅觉敏锐的投机者已经开始撤离,北京、深圳二手房市场有放量的迹象,新房市场也出现促销打折的现象。更为重要的是,房地产新政不仅力度大,对供求总量和结构产生影响;也向社会表明了中央政府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将扭转房地产市场各类主体对房地产市场和房价走势的预期,对市场主体的心理上产生影响,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发生变化,促使开发商加快销售速度、投机者放盘撤离、自住性消费者持币观望,市场热度开始消退,进而促进供求总量的均衡,房价在新的均衡中稳定。
可以预测,随着新政的逐步落实,二手房交易将出现萎缩,买卖双方僵持一段时间后,二手房价将逐步回落,而随后房价下降的趋势也将蔓延到一手房。下半年住房供给量将增加,需求量得到抑制,供求矛盾缓解,房价将向合理水平稳步回落,其中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房价回落的幅度越大。

房地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8. 国家房地产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趋势影响的分析

  2010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行差别化的信贷、税收和土地政策,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之后于4月17日,国办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年10号),对新的调控政策进一步地细化、完善,再出组合重拳,部署遏制高房价,房地产新政的实施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的影响。  房地产新政出台的背景  这次房地产新的调控措施,是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变化而推出的。2010年初,上一轮中央出台的一系列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开始显现,1-2月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6.6%,增幅比上年全年回落7.3个百分点;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虽然同比上涨13.0%,环比上涨1.3%,但环比涨幅比1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比1月份缩小0.5个百分点,出现了交易量萎缩、房价上涨趋缓的形势。  但进入3月份情况发生变化,尤其是3月15日后北京土地招拍挂中土地价格不断创新高,先后拍出三块“新地王”,导致周围的房价纷纷上涨,改变了市场的节奏和预期。随后,杭州、福州、长春等地土地拍卖价格不断刷新,北京等一线城市住房市场出现明显反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1-3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53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8%。其中3月销售面积为8206万平方米,是1-2月份销售总和的1.15倍;比去年同期增长32.8%,增幅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6.4个百分点。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5.9%;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5%;1-3月商品房综合销售均价为5193元,同比上升了16.1%;房价再一次创出新高,呈现量价齐涨的局面,并向二、三线城市传导和蔓延。飞涨的房价, 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焦虑,如果房价得不到有效控制,将加快房价上涨的趋势,推动房地产市场泡沫继续增大。面对当前房地产形势,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出台了新的房地产调控措施。  房地产新政的特点  认真研读这次房地产调控措施的内容发现,此次调控政策是在总结吸取历次房地产调控政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鲜明的特点。  第一,调控政策的针对性强,精确度高  这次房价启动的导火索是“新地王”的出现。土地是住房建设的基本要素,2009年年末房地产开发企业待开发的土地储备比上年下降32.4%,使得开发企业对土地资源的争夺异常激烈。加之近年来房地产业丰厚的投资收益,吸引了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房地产业,新进入企业首先需要土地,导致土地招拍挂的价格一路飙升,地价上升又进一步带动了周边房价的快速上涨,并不断推高整个市场的房价水平。而投资和投机性需求不断增加,投机炒房占消费需求比例不断提高,投机需求挤占了有限的住房资源,加剧了供求矛盾,是房价过快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与此同时,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住房的新开工量减少,中小户型的普通住房建设比例下降,使得今年年初住房供给明显不足,供求结构不匹配,进一步加剧了供求矛盾。再加上房地产开发商捂盘惜售、抬高房价,加重了消费者恐慌性购房的心理。这次调控政策是对当前房地产形势进行充分了解,摸清了推动房价上涨的原因,针对性非常明确的基础上制定的。在强调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增加住房供给、改善供应结构和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重点放在了加强住房需求管理,尤其是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炒房投机行为进行精确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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