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书

2024-05-06 19:13

1. 抵押借款合同书

 抵押借款合同书范本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号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还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价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附则
    (一)借款借据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三)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主要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件
    抵押物品清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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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书

2. 借款抵押协议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借款抵押协议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抵押协议书 篇1      (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 (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经双 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 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 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 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 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放款单位 代表法人代表 公证机关 年月日
  借款抵押协议书 篇2      _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协议字第______号
    经 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县支行____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 提供借款方_______贷款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 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价值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借款单位(人)(章)负责人(章)经办人(章)贷款方贷款单位(章)审批组长(章)信贷员(章)公证单位公证机关(章)公证人(章)
    附件
    贷款到期通知
    “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_________单位(人):
    根据(_________)农借合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你单位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向我行(社)借___________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现尚余_________元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请抓紧筹措资金按期归还借款,如到期未还,我行(社)即依照借款合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_________行(盖章):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 ________号《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________万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协议书 篇4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贷给乙方人民币(大写)万元,于抵押物经房屋产权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交付给乙方。
    二、贷款利息:月;本次贷款利息共计次性扣除。
    三、个月(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前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万元。
    五、保证条款:
    为了保障甲方贷款利益和资金安全,使本协议具有充分法律效力,乙方自愿把私有财产座落在 门面住房抵押给甲方,凭本借款协议甲乙双方一同前往乙方地方房屋产权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证号为:,房屋座落在 ,共 层,建筑面积 M2,国有土地使用证: ,座落于号,土地使用面积 M2。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内,没有如数归还甲方贷款,乙方自愿将座落在 产权由甲方拍卖,如拍卖,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如未购买,所得拍卖款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不按期还款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依据甲乙双方于年《个人抵押借款协议》,甲方同意借款人民币万元给乙方,借款利率为每月1.65%;
    二、 除上述借款利率外,乙方同意每月另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0.35%的费用作为财务顾问费;共计人民
    三、 本次借款的期限为个月,每月的借款利率和财务顾问费总额为借款金额的2%,乙方同意在甲方支付借款时一次性扣除上述费用。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3. 借款抵押合同协议书范本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2001年月日起至2001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依据: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抵押合同协议书范本

4. 抵押借款协议

  抵押借款协议
  
  甲方(出借方):张三,男,身份证号:
  住址:
  李四,女,身份证号:    ,是张三的妻子。
  住址:
  
  乙方(借款方):王五,男,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赵六,身份证号:    ,是王五的妻子
  住址:
  
  丙方(担保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280万元整(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  )。
  2、借款期限:3个月,自2012年9月28日起至2012年12月30 日止。
  3、乙方以夫妻共有的,位于*****房屋(建筑面积:197.84平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常房权证字第xxxxxx号)、**花园20幢1603室房屋(建筑面积:149.91平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xxxxx)做抵押,向甲方提供担保。
  4、鉴于乙方上述房屋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无法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丙方同意在上述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前,以丙方的全部资产为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将全部资金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常州分行,00000000000000000000。
  5、乙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将上述房屋的产权证暂交甲方保管,并承诺立即办理上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并在2012年10月  日前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6、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房屋现价值人民币300万元。
  7、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以及实现债权、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8、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9、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本息,否则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意一种方式实现债权:
  (1)依法处置抵押物以实现债权,
  (2)乙方同意将位于        的房屋无偿转让给甲方。
  10、抵押期限同借款期限。
  12、签订本合同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13、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归还借款本息,甲方有权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14、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5. 抵押借款合同

在抵押贷款业务中,借款人和贷款机构需签订书面的“抵押借款合同”。如“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两部分。 借款合同应当约定以下事项: 一、贷款种类和用途 贷款的种类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只能用于购、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二、贷款的金额和利率 贷款的金额最多只能为购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资额的70%,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 贷款的期限最高不能超过20年,目前实践中的贷款期限一般在10年左右。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月均还款法和累进还款法。月均还款法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累进还款法是指贷款期限内,逐年或每隔几年递增偿还额,但每年或某几年内各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和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五、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以它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它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对方当事人并没有因此遭受损失。对于贷款方来说,其违约行为主要指贷款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按时将借款交付借款方;对于借款方来说,其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就比较多,主要有以下行为: 1、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已经或者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3、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擅处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4、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将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再抵押的; 5、借款人使用贷款从事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活动的; 在同一贷款人的两个以上(含两个)分支机构取得贷款的。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押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主要包括抵押人对抵押物的保管责任、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条件及方式等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合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借款合同

6. 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一、建设施工合同的从合同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为包括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从合同: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从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
这种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
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2、消灭的从属性: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
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
二、质押担保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质押为担保物权
因质权是为担保债权而设定的,故其为担保物权。这是质权与抵押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相似之处。也是质权不用于用益物权之点。质权虽为物权,但其是对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加以直接且排他的支配权。因此不论质权的标的为有体物动产还是权利,质权的内容都在于对其交换价值的支配。
2、质权具有从属性
质权为以担保债权为目的的权利,它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权利,担保主权利的质权为从权利。质权的从属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存在上的从属性。质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在主债权无效或其他原因而不存在时,质权也不能存在。二是转让上的从属性。主债权转让时,质权也随之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权消灭。质权也当然随之消灭。
3、质权的不可分性
质权设定后,债权人就质押财产之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押财产分割、部分让与,债权分割、部分让与或部分清偿,均不影响质押权的存在。质权效力及于被担保债权的全部,及于标的全部,即质权人如债权原本或利息有一部未受清偿,也有留置及拍卖标的全部的权利,这是质权的不可分性。
4、质权的物上代位性与保全性
质权为价值权。质权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以保全质押财产的价值。当质押财产的价值非因质权人的过失而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时,质权人有权就质押财产减少的价值要求质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称为质权的保全性。当标的灭失毁损而受到赔偿金时(包括损害赔偿金与保险赔偿金),质权人有权就赔偿金优先受偿——称为质权的物上代位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一、主合同是否消灭担保
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会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汽车质押借款合同有效吗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主从合同关系,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不以他种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一种非独立性合同,对主合同具有成立方面的依赖性,是具有附属或依附意义的合同。在借款抵押合同中,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主从合同存在如下关系: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不一定有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8. 借款合同 抵押贷款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一、存在担保物权什么意思
担保物权不能单独存在。系从属于债权的从属物权,其从属性体现于担保物权的成立转让与消灭各个方面。
成立上的从属性指的是若无旨在担保的债权,担保物权不能成立;转让上的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不能脱离所担保的债务单独转让,所担保的债权转让时,担保物权随之转让,消灭上的从属性则指担保物权随债的消灭而消灭。
二、从合同能先于主合同签订吗
不能,因为从合同是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或者依据,没有主合同,从合同是不合法的,也不成立的。所以只能先签订主合同。在有主合同的情况下再依据主合同去签从合同。从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2、消灭的从属性: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