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按月资格认证怎么认证

2024-05-03 08:16

1. 失业补助金按月资格认证怎么认证

法律分析:1、打开手机微信,在顶部搜索【**地保】2、关注后,点击底部菜单【便民服务】,选择【个人业务办理】。3、接着,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若无账户信息,请选择【立即注册】。4、登录后,点击【失业补助金按月认证】。5、然后,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点击【按月认证】。6、最后,弹窗提示【本月认证成功】即为完成。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补助金按月资格认证怎么认证

2. 失业补助金按月资格认证怎么认证

在实践中的做法一般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到失业补助金次月起进行资格认证,时间一般为每个月的26号到次月的20日,如果失业人员没有按时进行认证,失业补助金可能就会暂停发放。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因下列情形之一失业的人员,依照本办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职工:(二)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三)依法被撤销、解散单位的职工;(四)依法关闭、停产整顿单位被精简的职工;(五)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六)被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职工:(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失业保险的职工。

3. 失业补助金按月资格认证怎么认证

在实践中的做法一般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到失业补助金次月起进行资格认证,时间一般为每个月的26号到次月的20日,如果失业人员没有按时进行认证,失业补助金可能就会暂停发放。
一、失业金查询怎么查
失业补助金查询是否到账的方式如下:1、登录社保官网,进入失业补助金领取页面,查询是否到账。2、银行查询。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银行短信提醒确认是否到账。如果是网上申请失业补助金,一般是默认发放到社保金融卡;现场办理的失业补助金申请,通常会让申请人自主选择发放账号,如果不则默认发放到社保卡中。
二、六个月失业补助金怎么领
六个月失业补助金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领取:
1、失业人员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手续;
2、失业登记下月起,凭身份证和失业保险基金领取和就业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基金;
3、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亲属领取上述三张卡、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一、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有以下: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依照要求参与失业保险,所属单位和自己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够一年;
3、缴纳社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缘故解除劳动合同。
二、失业金领取是可以更换个人的银行卡号的,分析如下:
1、用户可以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及《失业保险金银行卡领取通知单》前往当地的失业金的经办单位办理银行账号变更手续;
2、变更手续办理成功之后,用户就可以正常领取失业金。
总之,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社保认证在几月份
认证实行常年认证,每12个月办理一次认证,超期未认证暂停发放待遇,补认证后的次月25日左右恢复并补发待遇。国家规定退休人员每年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即证明领取养老金的老年居民还健在、符合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国家规定凡是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及生活补助人员每年都要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至少一次的生存认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因下列情形之一失业的人员,依照本办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职工:(二)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三)依法被撤销、解散单位的职工;(四)依法关闭、停产整顿单位被精简的职工;(五)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六)被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职工:(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失业保险的职工。

失业补助金按月资格认证怎么认证

4. 失业补助金需要每个月认证吗


5. 失业补助金怎么认证

如果你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现在没有工作的话,那么是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至于失业补助金的认证,需要在网上进行认证。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可以看一看。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 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实行失业补助金政策的依据?

1.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申领失业补助金有没有时间限制?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


(一)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二)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能同时领取吗?

1.不能同时领取。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

2.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扣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线上或线下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发放多少月?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迟可至2021年6月。


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几次?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个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何时发放?

按照文件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即当月申领,次月发放。




哪种情形要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

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应征服兵役的;

8.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9.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补助金怎么认证

6. 失业补助金怎么认证不了?

法律分析: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现在没有工作的话,那么是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至于失业补助金的认证,需要在网上进行认证。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若属于参保缴费满1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给。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存入银行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并入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第十二条 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 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 失业补助金怎么认证不了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现在没有工作的话,那么是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至于失业补助金的认证,需要在网上进行认证。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若属于参保缴费满1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给。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第十一条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存入银行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第十二条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三条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第二十一条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失业补助金怎么认证不了

8. 失业补助金按月认证已取消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应该是没有及时认证,如果连续2个月未办理资格认证的,自助渠道将不再允许资格认证,需至社保服务窗口申请认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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