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怎么申请社保补助金

2024-05-13 21:59

1. 现在怎么申请社保补助金


现在怎么申请社保补助金

2. 如何申请社保补助金

一、就业困难人员的种类
  1、4050人员,是指女满40岁,男满50岁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我们最常提到的社保补贴。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4.城镇家庭成员中没有一个人参加工作,也没有经营性,投资性质的收入的城镇失业人员
  5、享受低保的人员
  6.农村年纪大的失业人员,具体是指外出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返乡的,以及因国家征地而导致失去土地或者是家庭人均田地不足0.3亩的人员中,女年满40岁,男年满50岁的人员
  7.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具体是指女满16至40周岁,男满16至50周岁,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的并且没有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家庭的失业人员
  8.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9.持有人力资源办的有协保证明的人员
  10.有市扶贫办提供的已经建档办卡并纳入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的农村贫困人员。
  以上十类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
  1、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去街道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也可以自行在社保网站进行认定。
  2、并不是说只有本地户口才能申请,青岛市只要在青岛有连续缴纳过6个月以上社保的外地人员也可以申请。
  三、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标准
  1、如果是在单位上班的,先进行就业困难认定,认定成功后,再做参保,补贴给单位,并给予每人200元的岗位补贴。
  2、如果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保的,补贴给个人,各地区补贴标准不一样,青岛是定额补贴,每人每月500元。也是需要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才行。
  3、社保补贴的期限是3年,如果你是在退休前5年才开始申请的,那补贴期限可以延长至5年,所以说在退休前5年申请是最合适的。
  4、申请了社保补贴,只是为就业困难人员减少了缴费压力,并不会影响到养老金的多少,所以符合条件的一定要申请。

3. 社保补助金申请条件

社保补助金申请条件达到规定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三年,已经办理登记。具体内容如下:1、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三年,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的,必须已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确认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3、已经办理灵活就业就业登记备案手续。社保补助金申请的程序如下: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3、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管理通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社保补助金申请条件

4. 社保补助金怎么申请?社保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社保补助金怎么申请?
   
      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审核后报相关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二、社保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下面我们以重庆市为例为打大家进行说明:
   
      1、办理失业登记: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应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无社区的到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创业证》。
   
      需要注意的是:《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的凭证,其登记发证时间为证件生效时间。
   
      2、办理就业登记:符合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应于10日内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就业登记。7日无异议的,录入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并出具《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3、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5. 社保补助金在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当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人可以直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来进行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直接搜索选择“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就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了。也可以直接前往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保补助金在哪里申请

6. 社保补助金在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当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人可以直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来进行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直接搜索选择“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就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了。也可以直接前往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7. 社保补助金在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当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本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人可以直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来进行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直接搜索选择“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就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了。也可以直接前往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保补助金在哪里申请?

8. 社保补助金在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九级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书写时应该包括如下内容:1、写清楚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2、诉讼请求: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九级伤残各项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