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信托,究竟哪个财富传承更强

2024-05-05 09:45

1. 保险,信托,究竟哪个财富传承更强


保险,信托,究竟哪个财富传承更强

2. 保险金信托的好处

1、免除保险单失效的顾虑。2、增加委托人的产业。3、为委托人支配身后的费用。4、处置赔款以适应特种需要,如清理欠款、建造房屋,创立事业,捐助慈善事业等。5、为各受益人分配赔款。6、可免除浪费及其他亏损。7、适合受益人的需要。8、合并管理多个保险单。9、寿险赔款与受益人其他财产集中管理。10、设立费用低廉,保障效果大。

3. 如何利用保险或家族信托等工具来传承财富

如果是用保险,主要是指大额人寿保险,适合传承现金类资产,并一定要指定受益人,而且受益人一定要比被保险人活的更长,而对于投保人的选择,尽量以未来不会出现债务问题、道德问题为宜,同时也尽量比被保险人长寿为佳。
而对于家族信托,其可传承的资产类型既包括现金资产,也包括股权和房产等,通过家族信托,可以隔离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未来的债务风险,也能防止婚姻变化带来的资产分割风险,同时还能避免继承可能带来的种种问题,包括遗产税、子孙争产、子孙挥霍等。而且可以通过信托合同的灵活设定,来约束受益人的的行为,培养受益人的良好习惯等。
当然,有时候,也可以通过这两者的结合来进行财富的传承,也即保险金信托,将保险的确定性和杠杆性与信托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完美的结合,实现最优的传承效果。
除此之外,遗嘱尤其是公证遗嘱、遗赠协议等都是传承的法律工具,各个工具各有特点及所适合的场景,具体的运用需要结合家庭的具体情况而定,包括家庭结构及成员关系、资产总量及形态和分布等。
另外,家族财富的传承很多时候需要依靠一套组合拳!

如何利用保险或家族信托等工具来传承财富

4. 家族信托在财富传承方面有什么作用


5. 什么是保险金信托?

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产品
保险金信托是家族财富管理服务工具的一种,是委托人以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目的,将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权利 [如身故受益权、生存受益权、分红领取权(如有)等]及对应的利益[如身故理赔金、生存金、保单分红(如有)等]和资金等(或有)作为信托财产,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将按保险约定直接将对应资金划付至对应信托专户。


什么是保险金信托?

6. 什么叫保险金信托

保险金信托是指是委托人以财富的保存、继承和管理为目的,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将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及对应的利益和资金等作为信托财产,当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达到时,保险公司将按保险约定直接将对应资金转出至对应信托专户,由信托机构依据信托合同管理,并按照信托委托人意愿进行资产分配的信托模式。
拓展资料:
目前,保险金信托有两种较为常见的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投保人设立信托,并且以为自己购买保险,将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设定为所设立的信托。
第二种模式,委托人设立信托,信托公司同时作为投保人和保单受益人,委托人作为保单被保险人。信托公司代受托人交保费并管理保单,当委托人(即保单被保险人)离世后,信托公司为委托人管理理赔金。  在第二种模式下,委托人提前将一部分财产装入信托,产生债务隔离的效果。若委托人日后出现债务风险,已经装入信托的资产不会被用于偿债(前提是信托设立合法,没有恶意避债的现象),避免了因资产用于偿债而导致的保费断缴。  此外,根据保险种类的不同,保险金信托还可以分为身故保险金信托、生存金信托等。  身故保险金信托即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进入信托账户。而生存金信托即被保险人生存时,生存金和保险分红便进入信托账户,信托公司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操作。
保险金信托与家族信托的区别:主要在于信托范围不同、资金要求不同、杠杆作用不同和债务隔离不同。  
1.杠杆作用不同:相比普通的家庭信托,保险金信托可以利用保险的杠杆作用实现财富放大,利用较少的保费换取保额。  
2.信托范围不同:家族信托的范围要比保险金信托的范围要广,除合同收益权外,还包括现金、股权、债权、不动产、贵重物品。
3.资金要求不同:家族信托资金起点按照监管要求最低的家族信托起点是1000万起,而保险金信托资金要求较低,按总保费或总保额来设置入围门槛,通常保额在500万以上就可以进行保险金信托。  
4.债务隔离不同:进入信托的资产与委托人的资产隔离,对于保险金信托来说,保险理赔之前,即保险金未进入信托之前,信托的隔离作用不能体现。

7. 同为财富传承 保险和信托应该选哪一个

自2015年起,“财富传承” 成为高净值人群继“财富保障”之后最重要的财富管理目标。从最开始的物质财富传承到如今的精神财富传承乃至整个家族企业的财富传承,关注的层次越来越深入。如何实现呢?保险和信托是两个常常用到的工具。但在实际运用中,客户经常会混淆保险和信托的功能,把握不准两个产品的异同,今天我们就对两个工具做个详细的对比。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说的保险和信托都与传统意义上的保险和信托有些微区别。保险主要是通过大额寿险保单或年金险保单来实现财富传承;信托也不是普通的理财型信托,是附加了各种传承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信托产品。既然,二者都可以用来做财富传承,实际运用中,如何做出最优选择呢?
▎保险与信托的相同点 
■ 保险和信托都可以达到传承财富的目的 
保险和信托,都可以按投保人或委托人的意愿,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配偶、子女,当然也可以是自己,但我们说的是财富传承,所以通常以指定子女为受益人居多。 
在传承方式上,既可以设定由受益人一次性领取,也可以设定按月领取、按年领取等。比如,已经过世的香港著名明星沈殿霞,就为自己女儿郑欣宜设立了信托基金,委托信托公司在自己过世后,按月给付郑欣宜生活费。此后,尽管郑欣宜的生活几度陷入混乱,但始终都能保证衣食无忧,不至于钱财被人骗走或一次性挥霍一空。同时,由于这笔信托在郑欣宜婚前设立,即使以后结婚,仍然属于她的独立财产,不会因为结婚离婚被稀释。 
■ 保险和信托都可起到资产隔离和抵税避税功能 
根据《保险法》第2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免纳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5条:保险金不征收遗产税。尽管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但呼声颇大,且从发达国家发展轨迹来看,征收遗产税是迟早的事。 
信托也有类似的规定,根据《信托法》,信托资产一旦成立,就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财产中分割出来,成为一笔独立运作的资产,它不能被抵债、清算和破产。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对信托财产的享有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同时信托财产也不因受益人的债务而被处理掉。 
以潘石屹夫妇为例,潘石屹设立一个信托产品,假设为1个亿,那么信托设立后,这1个亿的归属权就转移到了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按他的委托,把资金收益按照潘石屹的意愿分配给指定受益人,即他的妻子张欣,即使将来潘石屹的生意出现问题,甚至资不抵债,但这笔信托财产,由于归属权已经不属于他,所以,这笔资产是可以保全的。 
再比如,传闻贾跃亭为自己子女设立了5个亿美金的家族信托,假如传闻为真,这笔财产,将来在贾跃亭过世后,是不会被征收遗产税的。在西方发达国家,遗产税高达50%,通过信托,简简单单就规避了一大笔遗产税。
▎保险和信托的不同点 
■ 财产归属权不同 
保险的保单成立后,财产所有权仍然归属投保人,很多大额寿险保单还可以用来做抵押贷款。而信托设立后,这笔财产就跟委托人没关系了,财产所有权转移到了信托公司,理论上也是不可撤销的,当然,受益人为委托人自己的除外。 
■ 灵活性不同,信托可按需定制 
由于信托支持按客户需求定制,灵活性上,会比保险丰富很多。 
一是在受益人指定上,信托可以指定未出生的小孩,而保险不能。信托的传承代数可以达到4代以上,保险最多支持一个代际的传承; 
二是在领取时间上,寿险保单必须是被投保人过身后,才能触发理赔,受益人才可以开始领取赔付的保费,年金险可以按约定在某个阶段开始领取。信托在设立后的当年就可以按照约定领取; 
三是在财产领取方式上,信托可以设定很多条件。比如,设定如与配偶离婚,配偶无资格领取信托收益。假设王宝强当初把家庭财产的一半拿出来做信托,受益人可以指定为自己、子女和马蓉,但设定一个条件,如果马蓉和自己离婚,将不再有资格领取信托收益,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人财两空的悲剧。而保险只能设定按月或按年领取,不设定这么人性化的条件。因此,信托会比保险灵活得多。 
■ 起投金额不同,资金收益不同 
保险的起投金额低很多,通常一个200万保费的保单已经可以实现基础的财富传承。但是,信托通常都是1000万起,而且要达到个性化定制,通常会更高,可能要到3000万级别。当然,资产的收益也不同,保险的投资渠道有限,信托的投资渠道更广泛、灵活,甚至可以和委托人约定投向股权等产品,所以,信托收益率会比保险高。 
明白了上述的异同,我们就知道,设立保险还是信托? 
首先,取决于资金量。保险起点低,有杠杆,信托至少1000万起,且不可撤销; 
其次,看自己需求——想传承几个代际,是否需要设立复杂一点的传承条件,对收益率要求如何; 
最后,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量力而为最聪明。

同为财富传承 保险和信托应该选哪一个

8. 同为财富传承保险和信托应该选哪一个

如果是用保险,主要是指大额人寿保险,适合传承现金类资产,并一定要指定受益人,而且受益人一定要比被保险人活的更长,而对于投保人的选择,尽量以未来不会出现债务问题、道德问题为宜,同时也尽量比被保险人长寿为佳。而对于家族信托,其可传承的资产类型既包括现金资产,也包括股权和房产等,通过家族信托,可以隔离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未来的债务风险,也能防止婚姻变化带来的资产分割风险,同时还能避免继承可能带来的种种问题,包括遗产税、子孙争产、子孙挥霍等。而且可以通过信托合同的灵活设定,来约束受益人的的行为,培养受益人的良好习惯等。当然,有时候,也可以通过这两者的结合来进行财富的传承,也即保险金信托,将保险的确定性和杠杆性与信托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完美的结合,实现最优的传承效果。除此之外,遗嘱尤其是公证遗嘱、遗赠协议等都是传承的法律工具,各个工具各有特点及所适合的场景,具体的运用需要结合家庭的具体情况而定,包括家庭结构及成员关系、资产总量及形态和分布等。另外,家族财富的传承很多时候需要依靠一套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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