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匿名举报受理吗

2024-05-18 09:32

1. 基金业协会匿名举报受理吗

会受理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处理办法》的公告。公告表示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投资基金业投诉处理工作,协会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处理办法》进行修改,并于2021年12月30日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投资基金业投诉处理工作,促进行业合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诉,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业协会发布或者认可的渠道反映,在基金投资活动或者接受相关服务过程中,与接受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的行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投诉对象)产生民事纠纷,要求解决纠纷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诉对象,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行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第四条投诉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多元化解原则。

基金业协会匿名举报受理吗

2. 投诉基金公司在哪里投诉

投诉基金公司可以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投诉,如果这个基金公司是分公司的话,你可以向该基金公司的总公司投诉。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两种投诉方式的具体投诉办法吧。一、向基金公司的总部投诉作为基金投资人,如果你想投诉你所在的基金公司,如果它有总部的话,那么你可以通过拨打这个基金公司总部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二、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投诉作为基金投资人,你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联系方式如下: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beijing/,联系电话:010-88088060,电子邮箱:beijing@csrc.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6层,邮编:10003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址:www.amac.org.cn,电子邮箱tousu@amac.org.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2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邮编:100033电话:010-58352888(中国证券投资者呼叫中心)、www.sipf.com(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网)。三、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果你因为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基金投资人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这个委员会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投资有风险,建议大家在选择基金投资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3. 投诉基金公司在哪里投诉

投诉基金公司可以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投诉,如果这个基金公司是分公司的话,你可以向该基金公司的总公司投诉。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两种投诉方式的具体投诉办法吧。一、向基金公司的总部投诉作为基金投资人,如果你想投诉你所在的基金公司,如果它有总部的话,那么你可以通过拨打这个基金公司总部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二、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投诉作为基金投资人,你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联系方式如下: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beijing/,联系电话:010-88088060,电子邮箱:beijing@csrc.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6层,邮编:10003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址:www.amac.org.cn,电子邮箱tousu@amac.org.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2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邮编:100033电话:010-58352888(中国证券投资者呼叫中心)、www.sipf.com(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网)。三、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果你因为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基金投资人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这个委员会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投资有风险,建议大家在选择基金投资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投诉基金公司在哪里投诉

4. 投诉基金公司在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一、向基金公司的总部投诉:作为基金投资人,如果想投诉所在的基金公司,如果它有总部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拨打这个基金公司总部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二、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投诉:作为基金投资人,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 基金有问题去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基金公司属于金融机构,所以应该去银监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本市社会保险基金在收支、管理、服务和投资运营等环节发生的侵害社保基金(包含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不包含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导致社保基金损失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基金有问题去哪里投诉

6. 投诉基金企业在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一、向基金公司的总部投诉:作为基金投资人,如果想投诉所在的基金公司,如果它有总部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拨打这个基金公司总部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二、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投诉:作为基金投资人,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7. 基金有问题去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基金公司属于金融机构,所以应该去银监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本市社会保险基金在收支、管理、服务和投资运营等环节发生的侵害社保基金(包含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不包含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导致社保基金损失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基金有问题去哪里投诉

8. 投诉基金公司在哪里投诉

法律分析:一、向基金公司的总部投诉:作为基金投资人,如果想投诉所在的基金公司,如果它有总部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拨打这个基金公司总部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二、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投诉:作为基金投资人,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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