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2024-05-12 05:49

1. 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欧洲中央银行具有法人资格,可在各成员国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处理其动产和不动产,并参与有关的法律事务活动。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是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所有成员和参加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实行简单多数。当表决时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管理委员会主席(由欧银行长担任)可投出决定的一票,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10次。执行委员会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副行长和其他四个成员组成。只有成员国公民可担任执行董事。这些人员必须是公认的在货币和银行事务中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由欧盟委员会咨询欧洲议会和欧洲中央银行管理委员会后提议,经成员国首脑会议一致通过加以任命。执行委员会的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制,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实行简单多数。欧洲中央银行的资本为50亿欧元,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是惟一的认购和持有者。资本认购的数量依据各成员国的GDP和人口分别占欧盟的比例为基础来确定。各成员国缴纳资本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份额,欧元区的成员国都已全部认缴,英国、丹麦、瑞典、希腊则都只缴纳了其份额的5%。各成员国认购的份额5年调整一次,份额调整后的下一年生效。显然在组织结构上类似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欧盟成员国央行类似美联储中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两者都属二元的中央银行体制,地方级机构和中央两级分别行使权力,两级中央银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最短为5年;执行委员会的成员任期最短为8年,不得连任;只有在不能履行职责或严重渎职时才可免除其职务;欧洲法院对职务的任免争议有管辖权。管理委员会是欧洲中央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并且就涉及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指导利率以及法定准备金等做出决策,同时确定其实施的行动指南。

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

2.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的成员

 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国家银行 [18] 捷克:捷克国家银行 [19] 丹麦:丹麦国家银行 [20] 爱沙尼亚:爱沙尼亚国家银行 [21] 匈牙利:匈牙利国家银行 [22] 拉脱维亚:拉脱维亚国家银行 [23] :立陶宛银行 [24] 波兰:波兰国家银行 [25] 罗马尼亚:罗马尼亚国家银行 [26] 瑞典:瑞典国家银行 [27] 英国:英格兰银行 [28]

3. 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和主要职责

组织结构欧洲中央银行具有法人资格,可在各成员国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处理其动产和不动产,并参与有关的法律事务活动。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是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所有成员和参加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实行简单多数。当表决时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管理委员会主席(由欧银行长担任)可投出决定的一票,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10次。执行委员会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副行长和其他四个成员组成。只有成员国公民可担任执行董事。这些人员必须是公认的在货币和银行事务中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由欧盟委员会咨询欧洲议会和欧洲中央银行管理委员会后提议,经成员国首脑会议一致通过加以任命。执行委员会的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制,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实行简单多数。 欧洲中央银行的资本为50亿欧元,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是惟一的认购和持有者。资本认购的数量依据各成员国的GDP和人口分别占欧盟的比例为基础来确定。各成员国缴纳资本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份额,欧元区的成员国都已全部认缴,英国、丹麦、瑞典、希腊则都只缴纳了其份额的5%。各成员国认购的份额5年调整一次,份额调整后的下一年生效。显然在组织结构上类似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欧盟成员国央行类似美联储中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两者都属二元的中央银行体制,地方级机构和中央两级分别行使权力,两级中央银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最短为5年;执行委员会的成员任期最短为8年,不得连任;只有在不能履行职责或严重读职时才可兔除其职务;欧洲法院对职务的任免争议有管辖权。管理委员会是欧洲中央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并且就涉及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指导利率以及法定准备金等做出决策,同时确定其实施的行动指南。管理委员会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欧洲中央银行执行委员会的6名成员,二是加入欧元区成员国的12名央行行长。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最少不低于5年。每名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各拥有一票投票权,如果支持与反对双方的票数相等,则欧洲中央银行行长一票具有决定意义。管理委员会进行表决时至少应达到2/3的规定人数,如不满足这一最低要求时,可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召集特别会议来做出决定。负责欧盟欧元区的金融及货币政策。

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和主要职责

4. 欧洲中央银行的职能

理事会是欧洲央行主要的决策机构。它由六执行局成员,加上国家中央银行的15欧元地区国家的行长。责任是通过指导方针,并采取必要的决定,以确保执行任务委托给制定货币政策的欧元地区。这包括决定有关货币的目标,关键利率,供应储备欧元,并建立准则的执行等决定。理事会会议通常每月两次在Eurotower在德国美因河畔法兰克福举行。但隔一次才讨论利率。在第一次会议上,每个月理事会评估货币和经济的发展,并考虑其月度货币政策决定。在其第二次会议上,理事会主要讨论了有关问题的其他任务和责任,欧洲央行和欧元。总理事会还有助于欧洲央行的咨询职能;收集统计资料;筹备欧洲央行年度报告;建立必要的规则,标准化的会计和报告的业务所进行的协调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有关建立的关键,根据规约,总理事会将解散一旦所有欧盟成员国实行单一货币。职能是“维护货币的稳定”,管理主导利率、货币的储备和发行以及制定欧洲货币政策;其职责和结构以德国联邦银行为模式,独立于欧盟机构和各国政府之外。

5.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成员国具体有哪些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简称ESCB,由欧洲中央银行和28个欧盟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所组成。
欧元体系的决策过程由欧洲央行的决策单位(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实行。但因并非所有成员国都采用欧元,因此设有第三决策单位总理事会。未参加欧元区的欧洲央行体系成员国享有特殊地位-这些国家的央行可各自制定货币政策,但无法参与欧元区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成员国具体有哪些

6. 欧洲中央银行的管委会

一是欧洲中央银行执行委员会的6名成员,二是加入欧元区成员国的12名央行行长。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的任期最少不低于5年。每名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各拥有一票投票权,如果支持与反对双方的票数相等,则欧洲中央银行行长一票具有决定意义。管理委员会进行表决时至少应达到2/3的规定人数,如不满足这一最低要求时,可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召集特别会议来做出决定。欧洲中央银行现任执行委员会委员马里奥·德拉基,欧洲央行行长,意大利人,曾任意大利银行行长,于2011年11月接任。康斯坦西奥,欧洲央行副行长,葡萄牙人劳藤施莱格,欧洲央行执行委员,德国央行副行长默施(Yves Mersch) 默施 ,欧洲央行执行委员,卢森堡央行行长科尔(Benoit Coeure),欧洲央行执行委员, 法国财政部高级官员普雷特,欧洲央行执行委员,欧洲央行高级经济学家,比利时人Back row (left to right): Yves Mersch, Peter Praet, Benoît CœuréFront row (left to right): Sabine Lautenschläger, Mario Draghi (President), Vítor Constâncio (Vice-President)

7.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的介绍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简称ESCB(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由欧洲中央银行和28个欧盟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所组成。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的介绍

8. 欧洲中央银行系统的功能

由于并非所有欧盟成员国都使用欧元,因此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不能作为欧元区的货币管理单位。因此,欧元体系(不包含未使用欧元国家的中央银行)成为实际负责监督管理权责的单位。根据欧洲共同体合约,以及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和欧洲中央银行的章程,欧元体系的首要目标是维持物价稳定。在不影响此目标的情况下,欧元体系应支持共同体的经济政策,并根据开放市场经济的原则执行。欧元体系应执行的基本任务有:制定并实施欧元区的货币政策。 管理外汇业务。 持有并管理成员国的官方外汇存底。 促进支付系统(Payment system)的流动。 此外,欧元体系有助于主管当局顺利执行谨慎监督信贷机构及稳定金融体系的政策。欧洲中央银行在其权限范围内,可作为欧共体和各国当局的咨询角色,特别是立法问题。最后,为了执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欧洲中央银行在各国央行的协助之下,需向国家当局或直接向经济行为人(Economic agent)收集必要的统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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