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为什么要留储备金?

2024-05-04 15:26

1. 工伤保险基金为什么要留储备金?

【摘要】工伤保险基金为什么要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储备金是什么?它有什么重大作用?储备金如果出现不足怎么办?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垫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3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基金设立储备金的重要意义工伤保险基金所设立的储备金,是为了防范统筹地区重大事故发生后,基金大规模支出的应急资金。工伤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度,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根据这一原则,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与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基本持平。但在实际中,会有不测的重大事故发生,为避免出现重大事故突发时,工伤保险基金难以支付的情况,有必要建立应对突发、重大事故风险的储备金制度。这可以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也可以较好地分散发生重大事故的用人单位的风险。

工伤保险基金为什么要留储备金?

2. 工伤保险储备金比例现在是多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储备金是多少应该不会公示出来。
另外储备金比例多少跟职工个人也只是很微小的关系,单位负责缴费,个人不需要交,就算发生工伤,职工也是享受待遇。

3.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什么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基金部分赔偿不足,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什么

4. 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是什么

(一)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留有储备原则。
工伤保险基金是工伤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要想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及其供养亲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就必须满足这方面的实际开支需求。所以,工伤保险基金筹集的总的原则就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即根据当年决算实际支付工伤保险费用总额为依据来确定下一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的总额。并使二者始终保持大体上的平衡关系。
"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也是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但是在工伤保险基金统筹中应当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金。建立风险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待遇支付。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
(二)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
工伤保险统筹与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一样,要保证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性,不能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障碍。要兼顾促进社会公平和生产效率两个方面,实现收入财富分配的更加平等。筹资水平要合理,兼顾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工伤保险基金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按照保险的原则,一方面是同一层面上的人们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或向政府纳税,另一方面则是将现金转移给那些因为社会风险而陷入困境的人们,工伤职工虽然本人不缴费,但是,体现统筹地区范围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经济形式之间的互相共济。这正是社会保险的基本功能作用要求,也体现了分配上的公平性。
但是如果保险费实行同一费率,对于不同风险的企业是不公平的。所以,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办法。即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形成工伤保险对工伤事故预防,促进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

5. 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

第一,以支定收,收支平衡。根据我国目前列支待遇项目和发展趋势看,基金的用途应包括:工伤医疗费、长期伤残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遗属抚恤金、事故预防监察费用、管理费和储备金等。因此基金必须保持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第二,预防与补偿相结合,实行差别和浮动费率。即根据各行业发生事故及职业病的风险类别、频率制定费率,并且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第三,以企业的工资总额作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的基数。基金从税前提取。
一、无名指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无名指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无名指骨折工伤的赔偿是属于工伤十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二、工伤保险是职工自己缴纳还是个人缴纳?
工伤保险不是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而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来公布施行。

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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