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劳动局电话多少?

2024-05-12 03:13

1. 厦门劳动局电话多少?

电话:详细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长青路191号    联系电话:05925323207
拖欠工资可举报: 
市举报电话:5110656 
思明区:5862900 
湖里区:5636959
海沧区;6052951 
集美区:6213808 
同安区:7316110 
翔安区:7889981
(劳动局) 

资料拓展: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参考资料
劳动局的百度百科

厦门劳动局电话多少?

2. 厦门劳动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12333。  
厦门市人社局(原劳动局)12333热线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内的;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四)被投诉单位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管辖范围的投诉举报请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  

扩展资料:
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84号)、《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13号),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人社局-12333专栏

3. 厦门劳动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12333。  
厦门市人社局(原劳动局)12333热线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内的;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四)被投诉单位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管辖范围的投诉举报请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  

扩展资料:
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84号)、《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13号),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人社局-12333专栏

厦门劳动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4. 厦门劳动局电话多少?

厦门劳动局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12楼。
办公电话:0592-532320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拓展资料:
2011年,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市公务员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公务员局将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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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劳动局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12楼。

办公电话:0592-532320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回答】
2011年,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市公务员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公务员局将合署办公。【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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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福建厦门劳动局电话

厦门市劳动局 电话号码是:0592-5323207【摘要】
福建厦门劳动局电话【提问】
厦门市劳动局 电话号码是:0592-5323207【回答】
你好就是我问一下,我过厂长发信息说不做了,他给我按三天旷工一天是扣三百块,这个要怎么解决【提问】
正常辞职要一个月啊【回答】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合法,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旷工一天应当指扣除当天的工资,扣三天不合法【回答】
你可以打电话咨询劳动局【回答】
问题是我给他说了我不做了他就给我按旷工,现在给我就是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提问】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回答】
我有工资条【提问】
【提问】
【提问】
我是第一个【提问】
这样扣下来都已经没有工资了【提问】
这是考勤表【回答】
这样可以直接打劳动局电话【回答】
用人单位私自克扣民工工资是违法的【回答】
你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回答】

7. 厦门劳动局投诉电话号码

投诉受理号码:12333

扩展资料:
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内的。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8、被投诉单位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管辖范围的投诉举报请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 

参考资料来源: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投诉举报

厦门劳动局投诉电话号码

8. 厦门市劳动局举报电话多少

12333。  
厦门市人社局(原劳动局)12333热线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内的;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四)被投诉单位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管辖范围的投诉举报请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 

扩展资料
厦门市人社局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号)文件精神,省效能办已将政府投资工程“无欠薪项目部”创建率纳入2016年省对各地市绩效考核指标。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保证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各区各成员单位应积极督促辖区和主管的行业在建建设项目开展创建活动,切实重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高度重视,成立部门联席会议开展专项工作。各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大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力度,积极推动“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
各区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牵头成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市联席办将在必要时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区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2017年春节前,各区要做好迎接省督查组来厦督查工作准备。 
(三)加强部门配合。
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各区要积极协调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行。 
(四)严格依法行政。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存在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责令其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以罚款或其他行政措施。
对无故拖欠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要按照《福建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欠薪行为在全市范围内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用人单位,由市人社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布。
各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罪案件的查处和司法移送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达到惩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的目的。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各部门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过程中要纠建并举,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欠薪的源头治理。 
一要落实欠薪投诉处理常设制度。在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各区要保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各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对投诉举报案件要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依法快速处理。要全面落实要情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上报本地重大案件情况。 
二要加强基层隐患排查的工作力度,及时发现拖欠工资的苗头和隐患,严防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 
三要健全防欠治欠机制。坚持将企业拖欠工资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健全和完善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和重大欠薪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防。
要按照“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原则切实完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提高处置效能。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人社局-12333专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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