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权什么情况下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什么情况下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4-05-11 12:20

1. 限售股权什么情况下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什么情况下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对股权分置限售股的会计处理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首次执行日应当追溯调整,计入资本公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对股改限售股的处理以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为界线,在重大影响以上的,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界线之下的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果这里满足相关条件,那么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否则只能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通常来讲,限售股限售期间较长,一般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限售股权什么情况下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什么情况下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限售股权为什么能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限售股权不是说不允许流通,而是有一定的期限和比例限制,但这又不构成持有至到期(这是债权)。所以,在划分时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3. 长期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吗

我认为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为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的一个条件是: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在此题中,该项金融资产只符合部分要求,但其公允价值是可以计量的,所以不能划分为为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吗

4.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为什么还可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根据准则的规定是可以的,参考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号中:
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首次执行日应当追溯调整,计入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
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只要是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股权投资,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对于期限较短的限售股,划分时可以按照其持有意图不同进行划分,如果短期持有,则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无明确意图,则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什么交易限制

您好,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以下两种规定:
1.个人或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未解除限售股份的,证券公司不接受该投资者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也不接受其以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份充抵保证金
2.个人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证券公司不接受该投资者以其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充抵保证金

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的,有什么交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