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属于其他综合收益吗

2024-05-05 04:25

1. 留存收益属于其他综合收益吗

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一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及处置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也包括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以及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进行摊销或于处置时转出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减少。 
   
二是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这里需区分两种情况: 
(1)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不是资本交易,是持有利得。因此,不论是在投资单位的个别报表还是合并报表,均应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 
(2)对子公司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只有因子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合并报表中按权益法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才是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因权益性交易导致的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的变动使得合并报表按权益法相应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不是其他综合收益。 
   
三是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 
   
四是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增加或减少。 

五是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针对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所得税影响。

留存收益属于其他综合收益吗

2.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会计处理

如果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转出时是要转到留存收益,如果是其他债权投资产生的其他 综合收益在转出时是要转到投资收益。
 
 长投这里的其他综合收益到底是转留存收益还是投资收益,要看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是否可以转损益,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可以在转出时,转到损益时投资方的其他综合收益也可以转到损益(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不可以在转出时转到损益时,投资方的其他综合收益也不可以转到损益,只能转到留存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包括下列两类: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 这个为什么按比例转入留存收益而不是投资收益?

因为这个其他综合收益的来源是B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性工具投资,也就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处置时,其他综合收益要转入留存收益科目而不是投资收益。
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若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也就是B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
因此,这里的其他综合收益也应当按比例转入留存收益,不影响投资收益科目。

这个为什么按比例转入留存收益而不是投资收益?

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他综合收益什么时候转留存收益什么时候转投资收益

留存收益为年度终了时进行转入;投资收益为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时。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2、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不能随意抽回投资。
3、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留存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收益

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他综合收益什么时候转留存收益什么时候转投资收益

留存收益为年度终了时进行转入;投资收益为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时。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

利险并存
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他综合收益什么时候转留存收益什么时候转投资收益

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他综合收益什么时候转留存收益什么时候转投资收益

留存收益为年度终了时进行转入;投资收益为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时。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要求规定:
1、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2、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不能随意抽回投资。
3、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留存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收益

7. 投资房地产的账务处理中什么情况下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什么情况下计入留存收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中,在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转出,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公允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的账面价值之差计入留存收益。
在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下,非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公允价值之差计入产生贷方差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利险并存
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

投资房地产的账务处理中什么情况下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什么情况下计入留存收益?

8. 投资房地产的账务处理中什么情况下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什么情况下计入留存收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中,在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转出,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公允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的账面价值之差计入留存收益。
在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下,非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公允价值之差计入产生贷方差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利险并存
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