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2年医保报销新规

2024-05-11 17:16

1. 天津2022年医保报销新规

天津2022年医保报销新规动态调整门(急)诊起付标准、优化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与家属共济使用。



1、动态调整门(急)诊起付标准
在职人员门(急)诊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左右确定;继续实行向退休人员倾斜的政策,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
2、优化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保的在职人员,单位缴费不再按照45周岁0.8%、45岁以上1.2%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医保统筹基金。取消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相关资金,将用于提高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待遇、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和其他医保惠民政策支出。
3、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不再实施注资管理,已经划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的资金可以继续取现使用。个人账户除主要用于支付本人看病就医发生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的费用外,还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自费检查、药品费用。
4、个人账户可与家属共济使用
自2022年7月1日起,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使用,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本市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医保
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天津2022年医保报销新规

2. 2022年天津医保报销新规定

2022年天津医保报销新规定如下:1、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35;(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45;(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55;(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百分之65。2、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55、百分之65和百分之75;(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0、百分之70和百分之80;(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5、百分之75和百分之8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 天津2022年医保报销新规

2022天津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2022年,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封顶线调整为9000元,提高了1500元。

  1.起付标准至55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

  2.超过5500元至9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在各级别医院统一为55%。

  3.在签约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封顶线提高200元,并给予机构40元签约服务费的倾斜报销政策。

  拓展阅读:职工医保门(急)诊起付标准

  ①2022年在职人员、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继续为800元、700元和650元;

  ②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分别较在职人员降低100元和150元。

天津2022年医保报销新规

4. 医保报销新规定2022年最新天津

近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涉及意外伤害相关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      各区医保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和《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市残联 市税务局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9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把握保障范围      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期间,因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导致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按规定予以报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二)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发生的。      二、稳妥做好待遇衔接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或住院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不再单独设置报销待遇,统一按照本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进行梯次报销。      参保人员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由费用发生年度的承保商业保险机构按保险责任给付;参保人员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因意外伤害致残或身故申请保险金给付的,由意外伤害发生时的承保商业保险机构予以给付。      三、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后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等就医结算;无法提供的,按照全额垫付方式执行。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在本市首次门(急)诊或住院时,发生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登记。本人或代理人依据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如实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障意外伤害首诊报告卡》。定点医疗机构将相关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并根据临床症状结合患者主诉,对不涉及第三方的意外伤害,予以办理联网直接结算;对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实行全额垫付,垫付医疗费用明细上传医保系统。      (二)审核。对涉及第三方责任的费用,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依职责采取调阅病历、查阅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事故认定书等形式,对意外伤害情形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报销。对已经实行联网直接结算的费用,市医保结算中心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发现涉嫌第三方责任,应采取调阅病历、查阅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事故认定书等形式,并依据审核结果予以相应处理。      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在外地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对不涉及第三方的意外伤害,由参保人员按规定作出个人承诺后,按规定纳入本市或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对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全额垫付后,由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依职责采取调阅病历、查阅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事故认定书等形式,对意外伤害情形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报销。      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员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参保人员承担责任情况审核支付。对于首次就医已经报销意外伤害费用的参保人员,后续治疗、旧伤复发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依据首次就医时的责任认定情况,实行联网结算。      四、严格做好考核监督      医保经办机构要建立相关业务经办规程,配备必要工作人员,结合相关业务需求,做好系统开发改造和衔接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应结合意外伤害经办工作需要,建立意外伤害就诊经办流程和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服务,配备必要人员和设备,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做好系统开发和改造等工作,实现意外伤害信息实时上传和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医疗保障相关协议约定内容的,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属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处罚规定范畴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精心推动组织实施      做好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是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妥善做好政策落地、经办管理、系统开发等重点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正面解读和社会宣传,讲清改革安排和政策效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构建改革良好氛围。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日

5. 天津2022年职工医保报销新规

社保是国家普惠大众的福利,复杂的保障系统要兼顾各种情况都适用,所以政策复杂不好理解。不同省市医保报销比例和医保目录有微小差别,但报销的结构上是相似的,咱们以2022年天津市的医保政策举例说明。      1、职工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      这个表格是门急诊报销比例,2022年门诊额度上限从7500调整为9000元,这里面有一个容易误会的概念,就是医保报销的是审批额度,而不像商保那样按照给付额度计算。      比如:在职员工报销起付线为800元,封顶线为9000元,可能很多朋友认为花够800门槛费后,剩余费用能够按55%比例报销,最终报销到手为9000元,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社保是按照审批金额计算的,报销方式和给付额度计算方法不同,以三级医院门急诊报销为例,实际花费从800元至9000元的部分按照55%报销,就是说从三甲医院门急诊就医,每年从社保报销最多能报到手(9000-800)*55%=4510元,其余部分均要自己花钱。      我们拿着医保卡去医院看病,从刷卡开始,报销的顺序是:      ·先扣除个人账户里的钱;      ·余额不足够则自费达到起付线;      ·过了起付线则按共付段比例开始报销,比例之外自掏腰包;      ·再不足够则扣除个人账户里的钱;      ·还不足够则自掏腰包或用商险报销。      【举个例子】      小倩 30岁 在职职工      医保卡个人账户有8000元,去三甲医院门诊就医,门急诊报销上限为9000元,看病花了20000元。(为了便于理解假设所有费用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      医保支付:      医保卡统筹报销:2585+1925=4510元      个人账户支付:800+2115+1575+3510=8000元      自掏腰包支付/商险报销:7490元      个人账户部分可以用来支付门槛费或自费部分,当个人账户余额用完后就需要自费支付了。      2、门特报销      除了普通门诊,像糖尿病、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等,划分到了特殊门诊。特殊门诊的起付线高一些,但报销额度可以和住院额度共用45万,报销比例也提高了。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特殊病患者发生门特病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起付标准按照就高的原则,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两种以上门诊特殊病,合并执行一个起付线。      3、住院报销      住院的情况,报销的顺序是:      ·先扣除个人账户里的钱,达到起付线;      ·余额不足够则自费达到起付线;      ·过了起付线则按共付段比例开始报销12万以下85%报销,12-45万按80%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含起付线 、超起付线后个人负担部分、增负)通过大病进行二次报销;      ·还不足够则自掏腰包或用商险报销。      我们结合大病报销一起看个案例。      4、大病报销      【举个例子】      小李 35岁 在职职工      因病去三甲医院就医,住院期间,医疗总花费42万元,医保范围内花费22万元,自费部分20万。      医保支付:医保卡基本+大额报销:100555+80000+10945.8=191501元      自掏腰包:自费支付/商险报销:228499元      5、意外险报销      意外险去医院就医时需要先行垫付费用,再去社保中心报销。      社保的意外险也是由多家商业保险公司承保报销的。      意外医疗门诊和住院都可以报销,没有起付门槛,门诊报销比例为6000元以下70%,住院报销比例是六千到35万为80%。报销范围只限社保用药,报销比例不区分医院等级。如果在门急诊治疗的话,即使意外门诊花了14000元,如果不选择住院,那最多也只能报到手4200元。      意外伤残分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伤残和身故给付的钱,和意外医疗费用不冲突,是额外给的。      参保人意外伤害身故,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202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777元的2倍为标准,对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给付。      这张是天津市各区的社保中心联系电话。

天津2022年职工医保报销新规

6. 2022年天津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救助标准为: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60%,2万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其中,享受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重度残疾人提高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负担2万元(含)以上部分提高5个百分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医疗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年度内因住院或治疗门诊特定疾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医疗费用进行救助,救助比例为50%,每年救助1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7. 天津2022年医保报销新规

2022天津居民医保报销新规如下:(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与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从签约次月起,个人门诊医保额度增加200元,支付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具体办法按照居民医保现行政策执行。(二)居民大病保险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起付线: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指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在普通人群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三)居民生育保险(四)意外伤害附加保险1.意外医疗:参保人员发生的6000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含门急诊),报销比例为70%;6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2.意外伤残: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视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助2万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助2.5万元;伤残等级为2级的,补助3万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补助3.5万元。3.意外身故: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死亡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202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标准,对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给付。(五)医疗救助1.门诊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医疗救助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经进行取消药品加成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给予门诊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50%,特困人员救助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其他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00元。2.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救助标准为: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60%,2万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其中,享受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重度残疾人提高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负担2万元(含)以上部分提高5个百分点。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医疗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年度内因住院或治疗门诊特定疾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医疗费用进行救助,救助比例为50%,每年救助1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天津2022年医保报销新规

8. 2022年天津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2022天津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2022年,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封顶线调整为9000元,提高了1500元。  1.起付标准至55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  2.超过5500元至9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在各级别医院统一为55%。  3.在签约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封顶线提高200元,并给予机构40元签约服务费的倾斜报销政策。  拓展阅读:职工医保门(急)诊起付标准  ①2022年在职人员、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继续为800元、700元和650元;  ②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分别较在职人员降低100元和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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