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2024-05-06 23:39

1. 无锡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即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计算: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为:(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二)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标准: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无锡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2. 无锡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即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计算: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为:(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二)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标准: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 无锡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即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计算: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为:
(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
标准: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无锡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4. 无锡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即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计算: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为:
(一)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
标准: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 无锡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

生孩子不花钱,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无锡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

6. 无锡生育津贴

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断了就重新计算),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详见正文。享受条件      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断了就重新计算),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一)顺产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含剖腹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单位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满十个月且在生育期间连续正常参保,生育津贴3个月内自动发放到单位,可在江苏省医保个人网厅上查询。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上述费用无法正常发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上述费用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7. 无锡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生育津贴需要社保连续缴满10个月才能领取,生育报销后2个月后分别划拨单位银行账号,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一、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
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
二、生育津贴和生育补助新规定
一、生育津贴以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办法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附件机关单位生育津贴
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是不能领取社保上的生育津贴的,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由单位发放,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直接发往单位,不会发放给个人,单位扣留这部分是合理的。
如果你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按照企业管理办法中的生育津贴相关规定,生育期间的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再生育期间的待遇由单位按照不低于社平工资的60%发放;如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你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你在生育期间的待遇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由社保局负责发放,并需要你承担在你生育期间的个人社保费用。
在你说的问题中,单位工资正常发放了,而是要求你退回社保生育津贴补发的部分,首先是考虑的是那一部分的金额多,如果是社保生育津贴发放的多,而要求你把多的部分退回来,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机构或者妇女委员会进行投诉;如果是单位发放的部分多余社保生育津贴发放的,那么单位要求你退回来,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津贴只要是单位有相应的规定,比如因生育津贴报销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单位为了解决职工在生育期间费用,提前支付,等社保报销之后返还这种要求是合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无锡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8. 无锡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需要社保连续缴满10个月才能领取,生育报销后2个月后分别划拨单位银行账号,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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