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9

2024-05-05 14:19

1. 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9

你问的是上海的吧?上海的医疗保险体系按参保对象的不同分三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从适用范围给你解释两者区别。农村医疗就不解释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从2001年开始实行,今年3月底大修改了一次,他的适用范围是上海市范围内的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其中职工: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其他参保人员至于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去年12月才颁布的新条例,今年1月1日正式执行;他的保障范围是没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小城镇社会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其实就是为了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而设置的一个新的医疗保险而已,把以前没有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都可以覆盖进去,包括婴儿和中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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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9

2. 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适用对象(一)《城乡居民医保办法》所称的“上海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城乡居民医保办法》所称的“具有上海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具体包括:1.上海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18周岁以下同住子女,以及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三)《城乡居民医保办法》所称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是指符合上海市已有规定的,已在上海市就读、居住的,具体包括:1.由上海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疆)、知青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已报入上海市户籍,且医疗保障未落实的人员。2.上海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暂未报入上海市户籍,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配偶,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
二、登记缴费
(一)参保人员按照登记缴费期次年末的实际年龄的缴费标准缴费。
(二)已核定为上海市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无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三)参保人员在登记缴费期内提出退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退还本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不办理退费、退保手续。
三、待遇享受
(一)参保人员在集中登记缴费期内完成缴费的,可在参保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享受上海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从享受之日起将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登记缴费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
(四)符合条件的新报入上海市户籍人员、新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积分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上海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登记缴费完成的次月1日起享受。
四、就医管理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外的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在上海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如需要转诊治疗的,在办理转诊手续后可到
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一次转院的医疗机构原则上限一所,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3个月后需继续转院的,参保人员应当到上海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重新办理转院手续。
五、零星报销
(一)参保人员在外省市长期居住的,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后,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报销。
(二)参保人员在上海市因院前急救、就医凭证报损、报失期间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现金支付,事后可凭有关资料向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报销符合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
六、其他
(一)参保人员暂不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于部分诊疗项目、药品按比例分类支付的规定。
(二)参保人员因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发改医改〔〕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医保部门委托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
(四)全日制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关于实施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沪医保〔2007〕232号)废止。

3. 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参保对象不变据了解,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凡未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一定条件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或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又或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保的其他人员。以上规定与往年相同。
二、筹资缴费标准有变不过,今年的居民医保制度在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上都做了一定的修改。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调整为28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240元调整为310元;
(二)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200元调整为22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360元调整为460元;
(三)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700元调整为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480元调整为620元;
(四)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60元调整为59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60元调整为80元。
三、医保门急诊待遇提高在大家最为关心的医保待遇上,也有所提高。在门诊急诊方面作如下调整:
1、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到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维持不变,仍为50%.
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到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维持不变,仍为50%.而在住院医疗待遇方面,则维持不变。即70周岁以上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
四、中途参保3个月等待期如果你已经被纳入居民医保的范围,那么需要在2018年3月31日前,按要求登记缴费手续。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的登记、缴费手续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其他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缴费手续。登记缴费期截止后,中途参保人员(新生儿等除外)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参保人员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等,个人缴费部分可以适当减免。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门急诊起付标准可以适当减免。而城镇重残人员,门急诊起付标准予以全额补贴。

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是怎样的

4. 2019年上海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重点节选

   上海市人社局近日发出公告:
    2015医保年度(4月1日至3月31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帐户的标准,以及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暂不调整,仍按2014医保年度标准执行。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从36万元提高到39万元。
    关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计入标准
    2015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计入标准,仍按2014医保年度计入标准执行,按规定计入。具体标准见下表。
  
    
    关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2015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36万元提高到39万元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见下表:
  
    
    门急诊住院起付标准
    上海本市居民的小城镇社会保险门急诊住院起付标准不作调整,仍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168元,第二次及其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584元。
    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按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外来从业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市职工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PS:有效期至3月31日。
    

5.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缴费日期什么时候公开

2018年医保参保什么时候缴费?2018年医保参保什么时候缴费呢?获悉,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将于2017年9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25日截止,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县(市)每人缴费180元;市区每人缴费240元。2018年医保缴费标准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如想参保,也请在9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抓紧时间尽早办理参保手续,以免耽误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省会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年一次性预交费制,一年一个医疗待遇支付期。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5日为城乡居民集中办理参保登记和费用缴纳期限。省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县(市)每人缴费180元;市区每人缴费240元。初次参保的凭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到所属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全部参保。新迁入户籍的城乡居民,应在落户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本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由亲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城乡居民首次办理医保登记及缴费后,以后年度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办理医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唯一指定银行,参保居民可通过手机银行、个人网银、自助多媒体机、ATM机以及部分网点柜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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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缴费日期什么时候公开

6. 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有什么

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医保总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现在,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工作已经开始受理了。那么,今年的居民医保与往年又有何不同呢?参保对象不变据了解,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凡未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一定条件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或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又或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保的其他人员。以上规定与往年相同。筹资缴费标准有变不过,今年的居民医保制度在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上都做了一定的修改。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调整为28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240元调整为310元;
(二)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200元调整为22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360元调整为460元;
(三)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700元调整为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480元调整为620元;
(四)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60元调整为59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60元调整为80元。医保门急诊待遇提高在大家最为关心的医保待遇上,也有所提高。在门诊急诊方面作如下调整:
1、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到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维持不变,仍为50%.
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到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维持不变,仍为50%。

7. 2019上海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019 医保年度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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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上海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市人社局今天发布2018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人群的社保缴费比例标准见下图↓2、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从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660元调整到1770元,增加110元。具体调整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增加110元/月,调整为177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3、调整有关就业补助标准随着4月1日起最低工资的提高,本市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和带教费补贴、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将作相应调整。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1840元/月提高到1936元/月青年见习带教费补贴从690元/月提高到726元/月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从1150元/月提高到1210元/月4、提高医保封顶线,增加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今年4月1日本市医保进入2018医保年度(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从4月1日起,本市将2018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46万元提高到51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为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本市将适当提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账户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在职职工中:34岁以下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75元提高到210元;35-44岁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350元提高到420元;45岁至退休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525元提高到630元。在退休人员中:74岁以下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400元提高到1680元;75岁以上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575元提高到1890元。同时,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7医保年度标准执行。此外,为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今年4月1日起,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配的胰岛素注射笔用针头纳入医保支付。5、调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市对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进行调整。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576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506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472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439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6426元/月、致残二级6036元/月、致残三级5672元/月、致残四级5319元/月。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31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5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90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56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85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140元/月。三是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增加94元/月。上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外,结合近年来本市定点医院住院伙食费随着居民消费价格变化不断上涨的实际,本市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也同时进行调整,从20元/天调整为30元/天,并从2018年4月1日开始实施。

2019上海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019 医保年度转换

8. 2023年上海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在哪里办理

市医保局介绍,沪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已开始受理,至2022年12月25日结束。2023年,我市继续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新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市民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完成年度缴费,享受202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常见问答详见↓      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和个人缴费标准
      (单位:元/人)      请 注 意      1      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将给予适当补贴。      2      对参保人员中享受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高龄老人、职工老年遗属、重残人员等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减免。      办理方式和渠道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和往年基本一样。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其他参保人员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2023年度居保参保登记或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以下多个线上、线下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通过“一网通办”线上申请居保参保登记,限于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的以下人员申请:(1)我市户籍人员本人申请,(2)我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本人申请,(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人员为其配偶或子女申请。
      2023年,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审核参保资格;税务部门负责按政策核定缴费数额并收缴。
      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缴费人,按缴费方式可分为三大类型:      1      我市各级各类院校学生      2      我市农村户籍居民      3      除以上两类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人员
      三类缴费群体对应三种缴费方式      集中汇缴      批量扣款      自行缴费      (一)集中汇缴      我市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应当到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      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通过税务社保费代收客户端缴费。      缴费流程      1、所在学校向医保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所在学校收到医保部门发放的集体申报核定单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保费代收客户端申报缴费。      (二)批量扣款      农村居民应当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统一由税务部门采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划款。      缴费流程      1、农村居民应当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确认手续,无法进行信息确认的,需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签订扣缴协议、办理参保登记、变更人员信息等。      2、税务部门于缴费期内月度13日、22日采取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划缴医保费。      (三) 自行缴费      自行办理缴费的居民可至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      可就近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指定银行网点现场缴费,也可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支付宝、微信、指定银行、上海税务官网电子税务局、云闪付等渠道在线缴费。      缴费方式一览表
      新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      自2022年12月1日起,已组建家庭共济网、且选择“共济缴费”的,医保部门将每日从出资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家庭成员的参保缴费,无需个人再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缴费。      提 醒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愿意以共济缴费方式为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缴纳2023年居保参保费的,请通过 “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组建家庭共济网、选择“共济缴费”使用方式,不同人群请按以下时间完成“共济缴费”确认手续:      (1)在校学生(含大学生)、在园(所)幼儿,请于2022年12月19日17:30前,完成“共济缴费”确认手续;      (2)非在校学生,非在园(所)幼儿,请于2022年12月25日17:30前,完成“共济缴费”确认手续;      (3)农村居民,请于2022年12月7日17:30前,完成“共济缴费”确认手续。      组网人(即出资人)在确保职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可足额支付参保费的前提下,及时完成组网及“共济缴费”确认手续,医保部门将根据您确认的“共济缴费”情况,及时完成扣款及汇缴,请参保人不要错过集中登记缴费期,以免影响待遇享受。市民可通过随申办自助查询“医保金”了解自己历年账户余额(显示的余额数可能因本人就医发生变化)。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      具有我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2      具有我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3      我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4      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网上直接缴费的续保人员      已参加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视作续保人员,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或由他人代为缴费,或通过共济缴费,实现“零跑动”(习惯线下窗口办理的人员,仍可通过线下缴费渠道自行缴费)。      具体条件如下:      1      上一年度年满19周岁及以上的我市城镇户籍人员。      2      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以外的18周岁以下我市户籍人员。      3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有效期内,下同)。      4      我市户籍人员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      5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非我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和非在园(所)幼儿。      6      持B类居住证人员的配偶及非我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和非在园(所)幼儿。      重      要      提      醒      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22年12月25日17:30,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2022年12月22日前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按时享受。      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93咨询参保登记与共济缴费问题,拨打税务热线12366咨询线上线下缴费问题。      常      见      问      答      1、问:2023年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是什么?      答:2023年居民医保住院和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以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咨询。      2、问: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何调整?      答: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23年政府财政继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      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668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545元/年、财政补助6140元/年;      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668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715元/年、财政补助5970元/年;      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366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885元/年、财政补助2780元/年;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调整为193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245元/年、财政补助1690元/年;我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调整为665元/年,其中个人缴费245元/年、财政补助420元/年。      3、问:2023年我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答:2023年,我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      4、问: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如何设置?      答: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22年12月25日17:30,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2022年12月22日前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按时享受。      5、问: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答:2023年,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审核参保资格;税务部门负责按政策核定缴费数额并收缴。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和往年基本一样。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其他参保人员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2023年度居保参保登记或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通过“一网通办”线上申请居保参保登记,限于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的以下人员申请:(1)我市户籍人员本人申请,(2)我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本人申请,(3)《上海居住证》积分达标人员为其配偶或子女申请。